一、建设发表园地,繁荣诗歌创作和评论。
一是继续做好《湖南诗人》的编辑、出版工作,提高刊物质量,今年要编好第十期;二是注册“回雁文学网”网站,主办并编辑不定期的《回雁》文学刊物,争取今年第四季度出版第一期,努力打造关注现实生活,具有衡阳特色的文学品牌;三是继续办好网络论坛。
二、积极开展诗歌创作竞赛、研讨和朗诵活动。
一是今年10月下旬举行一次“洛夫先生诗歌座谈会”;二是在今后五年内策划一至二次诗歌创作竞赛,与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联合举办一次少年儿童诗歌竞赛活动;三是与大、中学校和有条件的小学联合举行(约3—5次)儿童诗歌研讨会,同时组织诗人、诗评家下校搞诗歌讲座。
三、进一步扩大诗艺交流。
从构建和谐衡阳高度出发,加强与我市兄弟协会、其它文学社团、文学网站、论坛和刊物的交流,取强补短,相互促进;同时加强与兄弟城市文学社团的联系、交流和了解,邀请省内外知名诗人、诗评家来衡考察、交流。
四、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管理。
一要抓好诗社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己,提倡奉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作到既分工又协作;二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三要认真听取社员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座的或是热情关注诗歌事业的领导,或是酷爱诗歌创作、评论和朗诵事业、饱含创作激情的同行们。“诗是文学中的文学”。让我们携起手来,在诗的旗帜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依靠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文联和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与兄弟社团的同仁们一道,共同谱写衡阳文学事业全面繁荣的新篇章。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来宾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二)实施更为有效的奖惩机制
对社会监督员2次明察暗访,局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两次检查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及时发出了通报,逐一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先后共有16人在月度考核中扣分,最少的一次扣10分,最多的扣50分。对表现好的、受到群众表扬的给予了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从而,较好地发挥了考核工作的激励和惩戒作用,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
同时,落实了责任追究制度,有1位科级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在月度考核中扣了分,有1名处级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在月度考核中扣分。
同时,我们感到在行为规范、制度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街道社保所的指导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全面加强行风建设,把我局行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