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乡镇人浮于事,负债累累(实际已破产)。有些乡镇转嫁危机困难于村民,如任意挪用其掌管的农业税附加费,而这笔钱本应用于农村建设。
要使农民收入真正提高,在国家提高对农业投资中获得收益,就必须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尤其是乡镇一级的环节,直接落实到村里。现在农村自治机制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并在逐步完善。转
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村务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机制,都是可以使国家的农业投资,优农政策具体落实到农民身上的有效保障机制。现在的“六小”工程,农村基础建设有多少一部分落实到农民收入上,使农民真正获益?有很大部分是被消耗、浪费掉。要么前期工作跟不上,要么资金和工程管理不健全,要么建后不配套。如果能将这些工程项目直接落实到村里,由村委会负责,村民代表大会监督,明晰项目产权,管理责任,把工程建设与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将会使更多的农民获得实惠。
缩小城乡差别
城市化是缩小城乡差别的一个标准,但绝不是唯一的标准。发展农村经济,中国应走出一条新路,而不是一味的征地,建造城市。关键是应把重点放在减少城乡差别上。减少城乡差别,定位应放在将现有的村落改造成花园村庄,逐步将农民改变成居民。通路、通电、通水,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以县划范围,视各县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在县内建造城市,数目取决于本县人口和地理范围。城市的功能是为本县居民和农民提供工作、商业、消费及休闲。而居住在花园村庄的居民不必拥挤到城市里居住,却可在城里上班、消费,同时又可享受到田园式生活,不必遭遇到大城市里的污染、噪音、拥挤和交通堵塞。
这种因地制宜的发展,可以解决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差别,又可防止农村人口流入到城市去,避免中国城市发展墨西哥城化。如果按中国政府的计划,每年以百分之一的速度城市化,到2020年,将中国城镇化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到15%至16%,那将意味着3亿至5亿农民转为城市居民。也就是说,中国要再造40多个上海,才能容纳这么多人口。这显然是个严重问题。
发展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而不是一味城镇化,应是中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