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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十一五工作总结及十二五工作安排(2)

2010-11-17 
读书人文档频道给广大网友提供最实用的文档资料http://www.reader8.com/data/ 2006年以来,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凝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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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司法所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我们的东站司法所、万泉司法所、文官司法所先后被评为辽宁省规范化司法所、沈阳市优秀司法所,夏宁、李福霞、陈鹤被评为沈阳市优秀司法所长。  

2、人民调解工作成果显著。五年来我们坚持 “以防为主、调防结合”工作方针,先后开展了“三抓四防”、“万人大调解”、“双抓双促”等活动,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入手,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工作中我们始终把人民调解纳入到全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纳入到加快“四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工作;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到区财政预算,在人、财、物、力上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324个,有等级人民调解员1601人,义务调解员11400人。结合基层规范化管理,突出落实人民调解基层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使人民调解员达到会排查、会调解、会总结、会统计的能力。五年间,全区共调处民间纠纷550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  

2009年,我们通过“联动调解”机制的建立,探索构建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了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广大律师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法院、检察院、司法所为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起了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互相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强化了调解工作合力,降低了法院、检察院的案件压力,减轻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联动调解”所代表的文明、高效和理性、平和的矛盾纠纷解决模式,把社会主义道德观念不断灌输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头脑中,使人民群众自觉而积极地按照公认的社会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从而推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司法局、区政法委先后刊文推广了我们的先进经验。  

3、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强化。2006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筹建了**区两劳释解人员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在区、街道两级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微机档案库,将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录入计算机管理,全区五年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落实了帮教,责任帮扶率达98%,过渡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维护了社会稳定,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司法局的重视,得到高度评价。  

(三)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发挥服务助推作用,全面开拓和规范法律服务  

1、律师事业持续发展,服务手段不断创新。五年来,我区的律师管理工作始终走在全市的前列,律师事务所由2005年的13家增加到30家,律师数量由89人增加到222人,2009年全区律师行业总收人2000余万元,比05年增长近61%。我们充分利用日益壮大的律师队伍,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领域,以建立律师所与司法所、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联系制度为枢纽,对律师所和司法所,律师和社区进行了优化组合,充分利用“双百”、“双联”活动平台,确立了“咨询卡、宣传日、普法课”三大活动载体,深入社区,服务民生,搭建起政府与市民之间的法律之桥、和谐之桥。同时,司法所与律师所结合当地实际有效进行互动,也实现了自身发展与创造经济、社会效益的多赢局面。司法所成立以来,律师所与司法所共开展法律咨询200余次,代理诉讼业务35件,代理非诉讼业务32件,调处纠纷100余件,处理信访事件20余件。2008年,我们的律师管理工作的先进做法刊登在辽宁省司法厅主办的刊物上,并在国家司法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做了典型发言。  

2、完善功能,大力开展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作。近几年,我们通过认真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动员和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做好“ 148” 法律服务专线、妇女维权中心、职工维权中心等法律援助工作,开通农民工、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五年间累计接待来访50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85余件,实现援助金额近40万元。   

3、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我们从规范收费、办证程序,办证质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入手,不断强化公证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委托、赠与、房地产买卖等民事公证,五年来公证机关参加拆迁地区公证法律服务20余次,办理各类公证10000余件,公证质量进一步提高,并在化解矛盾纠纷、房屋拆迁、“蚁力神”等工作中全力投入,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几年来,我们积极打造面向基层、服务社区廉洁高效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区街经济和弱势群体服务。深入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领域的教育整顿活动,注重严明纪律,增强诚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当事人上访,最大限度的杜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纪事件的发生。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按照市里的要求基本达到了“四定”“十个统一”的标准。  

(四)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障,提高机关效能,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服务新形象  

五年来,我局结合在全区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执法执纪的能力,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工作良好形象,全面地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是严格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注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抓落实出成果的能力,抓稳定促发展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以岗位、职责、业绩为重点,深化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工作,完善考评的办法和程序,保证绩效考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按照教育培训的规划要求,以提高素质、培养能力、运用实践为目标,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风范为重点,强化司法行政队伍专业知识、法律应用、管理技能、规范执法等方面的培训  

三是以服务效率、敬业精神、履行岗位职责、树立职业道德风范等内容为重点,深入开展局机关公务员的岗位练兵活动。抓好机关每周三下午学习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举办各种系列知识讲座,不断提高机关公务员理论素养。加强机关和谐文化建设,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知司法、想司法、爱司法、强司法”的浓厚氛围。  

五年来,我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与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仍有较大差距,司法所的人员配备仍显不足;三是经费短缺,基层司法所无专项办公经费,联动调解经费迟迟不能到位;四是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还存在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这些都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此,我们要正视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十二五”期间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找准突破口,建设新平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平正义,为建设“繁荣、和谐、富民、强区”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  

1、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确保在重点层面的宣传教育上有所突破。要推进法律进社区(村),切实加强城市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2、深入推进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要继续推进依法治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全区各项工作的法治化。重点抓好“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  

3、大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丰富传统宣传手段,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大众传媒法制宣传力度,创新和丰富网络法制宣传。同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专项法制宣传教育。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的工作,积极倡导和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面向基层社区、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1、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工作,完善考核、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档案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创造条件。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开拓人民调解格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重点加强企(事)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素质,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对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解决,实现矛盾纠纷的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到97%和95%以上。要继续加强“联动调解”工作,拓宽调解格局,力争将行政调解、治安调解、行业调解纳入“联动调解”体系中,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  

3、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解决好特殊人群帮教管理问题。加强安置帮教基地的深层次建设,提高基地的利用率和影响力。深化人文帮教举措,对有困难的归正人员实行帮教管理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提高帮教工作实效。同时,要做好社区矫正的准备工作。  

(三)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1、认真贯彻《律师法》,推动我区律师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深化对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加强对律师行业进行政策指导、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执业活动监督和业务指导,为律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主动关注研究社情及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出参谋助手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网络,延伸服务触角,在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等重点部门健立律师值班制度。  

2、继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推进公证工作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加强公证窗口建设,继续开展窗口单位“百分制”工作,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保持公证工作全市领先水平。  

3、提高全区法律援助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和服务并行,发展和规范并重,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要以全区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动员组织法律援助队伍积极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完善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全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要重点加大对各类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提高困难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4、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要抓好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做好卷宗、档案的规范统一,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深入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所在疏导社会矛盾、参与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5、进一步整合资源,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和各类经济组织提供及时周到的法律服务。  

(四)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班子、队伍教育,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   

1、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研,抓好各项工作督促落实。  

4、开展经常性的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和业务培训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干部的教育培训,建立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5、以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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