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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纪律教育活动月学习心得体会(1)

2010-11-10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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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造就一支“志存高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学与时俱进”的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因此,石仔岭中心学校利用新学期预备周(8月25-31日)对我们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依法治教”为主题。通过纪律教育,作风整改,树师表形象,扬教育新风,为我县的教育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经过这次纪律教育活动月学习活动,使自己深刻地体会了活动的目的地意义,明确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思想上得到提高,认识上得到进一步深化,这次纪律教育活动学习体会如下:

  这次的教师纪律教育学习主要内容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央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广东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教育读本>>和中小学教育“一费制”有关规定等。

  在学习中,使自己深刻地体会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它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江总书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一关键时刻提出来的,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发展的新阶段的重要标志,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国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因此,我们要全面把握和理解这一思想的精髓。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要求运用科学管理及教学工作。

  <<教育法>>是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1986年7月起旋行的。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义务教育法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义务教学必须惯窃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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