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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非煤矿山方面,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备案和准入制度,对不履行备案手续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安排生产作业。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下发《子长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输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整治成果。于5月25日,在宁夏银川组织召开西气东输(子长段)管道保护工作会议,对西气东输管道安全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的任务和职责,落实了工作措施。共开展安全大检查3次,检查出安全隐患124条,现场整改86条,限期整改38条,及时解决李家岔镇修建的环镇公路、子安公路白家窑子隧道、瓦窑堡镇桃树洼村居住楼工程施工地段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问题。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旅游景区景点安全:共开展大规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22家,检查出安全隐患308条,现场整改246条,限期整改62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2份,《复查意见书》62份,《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41份,《建筑工程选址意见书》4份,《建筑工程审核意见书》7份。对未经消防安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建设的建筑工程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的娱乐场所、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采取停工、停业整顿,对检查出的隐患,能现场改正的当场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场所采取跟踪督察的办法,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期整改,对无证经营的场所就地取缔查封。危险化学品安全:共开展“双节”期间、“双节”节后、3月份生产活动高峰期、“五一”期间等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车辆26台次,出动人员78人次,检查单位29个,检查出安全隐患74条,现场整改63条,限期整改9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8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14户,完成了10个加油站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的申报工作。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安全:民爆物品方面,共检查涉爆单位19家,涉枪单位7家,可疑场所2家,排查涉爆涉枪重点人员74人,非法关闭矿点2家;共发现安全隐患9条,现场整改9条,收缴炸药6公斤,引爆线200米,硝酸铵0.6公斤,捣毁制贩窝点1处。烟花爆竹方面:春节期间,开展了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负责人培训工作,制定下发《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网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在有限电视台充分宣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积极引导市民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合格产品,做到安全燃放。安监、公安、县联社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执法行动。上半年共检查出安全隐患3条,现场整改3条。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检验生产经营单位4个,特种车辆120台,钻机25台,油罐车400辆;开展专项检查6次,出动人员32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家,发整改通知书10份,没收和非破坏性处理自制清洗油罐锅炉6台。中小学校舍、食品卫生、饮用水源安全:中小学校舍安全方面,重点对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楼梯护栏、灶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即进行了纠正,并要求学校采取特别措施予以改进和预防;同时,指导各中小学制定了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预防措施以及疏散撤离预案。食品卫生安全方面:共受理和年检食品经营单位460家,其中大中餐饮业44家,小餐饮店176家,超市、副食商店、茶叶店等184家,学校食堂56家。健康体检1648人,查出“五病”职业禁忌33人,调离33人,“五病”调离率100%。上半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大小餐馆56家168人,无健康证19人;检查小吃摊点32户51人,无健康证3人,取缔1户无证小吃摊点;发卫生监督意见41份,没收工具20余件,没收不合格食品8公斤。对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8人次,车辆10台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12份,责令整改1户。同时,制定《子长县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在全县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已完成对全县276家餐饮业和中小学校、单位职工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定工作,促进我县食品卫生整体水平全面提高。饮用水源方面:专门成立子长县中山川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环境监察中队,统一监督管理中山川水库流域内的环境状况;制定出台《子长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先后关闭中山川水库流域内生产油井27口,限期治理生产井场35个,限期建设输油管线52km,制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2块,交通警示牌2块。地质灾害、防汛安全:地质灾害安全方面:开展了春季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活动,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防灾方案的隐患点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做现场检查笔录111份,签发整改通知书3份,发放工作明白卡248份。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汛安全方面:下发《关于加强中山川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地通知》、《关于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开展了2次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大坝909座,对查出的险情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在汛前除险。建筑市场和居民用气安全:建筑市场安全方面,共检查在建施工项目22家,检查出安全隐患268条,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8份,发出停工通知单78份。居民用气安全方面:制定下发《燃气管理暂行规定》,共开展安全检查5次,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26份,整改验收书21份,现场处理书10份。森林防火安全: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护林防火安全责任书15份,增加森林防火专职巡山护林人员122人,投入巡山护林人员的个人工资补助43200万元,购置打火帚、砍刀、防火服、防火应急灯、风力灭火机等扑火工具及设施设备合计38万元。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节日的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城区六山实行死看硬守,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六)强化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
各乡镇(管委会、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各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了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利用电视、报刊、网络信息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力度。1—6月份,全县累计悬挂安全生产宣传大小标语80余条,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10余份,应急救援培训读本396本,刊出安监动态18期,上报中、省安监网站安全生产政务信息48条,领导电视讲话60分钟,播放安全公告5次,车辆巡回宣传行程300多公里,开展安全宣传文艺演出3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让近18万人不同程度受到了教育,在全社会广泛深入传播并且形成“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和良好氛围,一定程度提高了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县交警大队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启动仪式,捐赠摩托车驾驶人安全头盔大会,交通安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11次,发放收音机40台、台历20副,摆放事故案例展板23块,捐赠摩托车安全头盔500个,播放事故案例碟片4次。县消防大队于4月28日开展新消防法启动仪式活动,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大力宣传消防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县煤炭工业局、电力总公司深入企业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文艺演出,充分宣传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县矿山救护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4月20日至21日,县安监局邀请全国著名安全工程专家孙连捷教授,组织开展全县应急救援预案培训班,共培训道路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132名。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以来,通过深入扎实地抓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突出。仍然存在车辆带“病”上路、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客、客货混装等问题。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领域等也不同程度存在事故隐患。
(二)从上半年督查情况看,部分单位领导和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有所衰减,个别责任制落实流于形式,工作不落实或开展工作不及时,宣传教育不经常,管理松懈、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三)基层监管人员不足,安全监管设备、技术相对滞后,工作前瞻性不够,对安全生产形势预测和估计不足,对一些事故隐患掌握不准,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没有一一进行督促整改。
(四)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企业职工流动性大,专业技术培训跟不上,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用人单位擅自安排上岗现象依然存在,导致企业职工自我保护和应变能力不强。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的目标。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通过联合检查和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围绕以道路交通、建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地质自然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进一步动员企业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加大对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资金投入力度,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加大行政和经济处罚力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和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该处罚的处罚,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依法关闭的就依法关闭,尤其是对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关停,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酿成安全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陕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