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新的《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能的水平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新形势新任务,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条件,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尤为重要。抓学习,做学习型干部。理论上的贫乏,必然导致信念上的动摇。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害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突出抓好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反腐倡廉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结合工作的开展,把市场经济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现代科技知识纳入学习内容,进一步优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结构,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把聪明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抓创新,做开拓型干部。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地把思想熟悉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条条框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与时俱进,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载体上大胆创新,创造性地抓好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抓效率,做务实型干部。把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作为机关作风长期抓下去,引导和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下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个干部都要经常反思自己为什么来到纪检监察岗位、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应该做点什么的问题,要对党和人民常怀感激之情,常葆进取之心,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抓自律,做廉洁型干部。在对外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身正求公正,以公正树形象。抓监督,做遵纪守法型干部。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内部治理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提高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坚决杜绝以各种名义收受钱物,利用公款公物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用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群众上来;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以及企业重组改制、生产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的行为,促使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正确履职;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严格要求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自身的进退留转,正确处理对干部的选拔使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要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欲、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风气,促使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有明显转变,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