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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10年工作情况汇报材料(2)

2010-06-22 
 1、全面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2010年是“难点村”集中治理阶段,在2009年完成20%试点任务的基础上,力争使全省70%的“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性转变。为此,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治理专班工作力量,每个“难点村”都有专班帮助指导治理工作。要落实对口帮扶。根据《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口帮扶“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通知》,每个“难点村”确定1个成员单位对口帮扶。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相互促进。要督导检查,对“难点村”治理进行考核验收。继续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合作,组织调研组深入“难点村”调研,探索治理经验,用理论指导实践。

  2、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十二五”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全省农村社区实验范围,力争各市(州)有1个实验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有1个实验乡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进一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全覆盖”创建,尤其是社区代理服务全覆盖,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从中受益。争创“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全覆盖示范单位”。

  3、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指导各地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和民主管理达标创优活动,在2009年的基础上,争取有12%的村再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达标村。加大宣传力度,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评选活动。

  4、广泛开展新修订《村委会组织法》的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通过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依据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指导村民自治工作。

  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1、出台政策性文件,加强对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开展调查研究,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工资待遇等困难和问题,争取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适时召开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拟在荆门市召开全省社区建设工作现场会,推广社区建设“三基”行动计划的做法。

  2、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按照全省统一标识、统一软件和各地总体规划、分步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改进手段、创新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公开征集“湖北社区”标识,确定统一标识。继续争取资金,加大投入,省级以上力争筹资2500万元,完成100个社区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对“十一五”期间的所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编制全省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十二五”规划。

  3、开展“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以“难点居委会治理”为切入点,加强社区组织体系、基础设施、干部队伍和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夯实社区工作平台。一是制定“难点社区居委会”标准,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全省社区总数10%的比例,确定全省“难点社区居委会”底数,选择50个社区作为2010年全省“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社区;召开“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难点社区居委会”治理试点工作。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准备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居委会建设的意见》,制定社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意见。三是培训基层从事社区建设工作的干部和居委会干部500人。

  4、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以全省开展城乡社区建设10周年为契机,以荆州市沙市区“居民说事”制度为重点,以获得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称号的城区、街道和社区为主要对象,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一是举办社区建设论坛和理论研讨会,打造“居民说事”等一批社区建设品牌。二是分城区、街道和社区三个层次召开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座谈会,研究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措施。三是编辑出版《湖北社区建设十年》文件资料汇编。四是与《学习月刊》联合举办“社区建设”专栏,宣传城乡社区建设的典型。五是在《湖北日报》办一个专版,集中宣传我省社区建设工作推进10年来取得的成效。

  5、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区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湖北城乡社区建设的品牌。以省政府的名义评选表彰全省“百佳社区”。争取1-2个城市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

  6、加强社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现代化水平。按照一线连接、一键直通、一网受理的要求,继续推进全省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各地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召开现场会,总结社区信息化建设成绩,研究部署任务。二是开展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研究,开发全省社区工作统一软件。三是完成省级中心系统建设任务,实现省与市州中心系统的联网和数据交换。四是指导各地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督导襄樊、荆州、孝感完成信息平台建设任务,争取全省建成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的城市达到8个。

  三、婚姻登记工作

  1、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建设。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达标成果,加强对未达标单位的督办指导,表彰一批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系统,完成婚姻登记系统重新开发工作,全面实现实时在线登记。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继续加大婚姻登记基础设施建设,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提供良好舒适的婚姻登记环境。

  3、规范婚姻登记服务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一是继续与省物价部门协商,解决出具婚姻记录证明的收费问题,规范婚姻服务收费行为。二是加强婚姻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借婚姻登记强行开展有偿婚姻服务问题。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要严格实行机构、人员、场地、财务四分开,坚持当事人自愿服务的原则,不得推行强制服务。在服务前,婚姻服务机构必须与当事人签定接受自愿服务委托书。三是规范婚姻登记员的行为礼仪,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

  四、基层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强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批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村民自治、社区公共事务、婚姻登记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和各地分级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省本级共培训村民自治、城乡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有关人员1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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