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档频道 > 公文写作 > 发言稿 >

全市工资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讲话稿(2)

2010-06-12 
 (四)加强监督,保证工资协商工作落到实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作为工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
 (一)明确目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持续开展。去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行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两年的推进目标,即2008年全市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其它企业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2009年全市所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全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照这一目标要求,我们的工作任务还很艰巨,已经开展协商的企业面临着新一轮的协商,并且协商企业的比例只是全市建会企业的83%,还有较大的协商空间。另外乡镇、行业还有很多小型的分散的企业没有被覆盖。因此各县区、市直有关局委要对所属企业进行认真分类排查,澄清底数。一是对已经开展协商但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要指导他们认真开展新一轮的协商,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建立工资协商的长效机制。要让企业认识到工资协商不能一劳永逸,而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动态的过程。要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工资协商,合理确定协商重点,做到每年有目标,每年有重点,不断提高协商的水平和实效。二是对还没有开展工资协商的企业,要采取措施,合力攻坚,为他们提供各方面的指导、服务和帮助,引导他们尽快建立工资协商机制,努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覆盖。

  (二)突出重点,确保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效推进。在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要注意突出“三个重点”:一是要突出非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由于企业主的认识偏差、工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和其它方面的原因,在非公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因此,要建立健全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为开展工资协商搭建平台,必要时可采取以上代下的办法,由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上级工会组织协调企业开展协商;要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宣传指导力度,推动建立工资协商制度,使职工的工资水平与企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要突出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根据我市行业内企业规模小的实际情况,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扩大协商工作全覆盖面的有效途径。今年7月份,全总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开展行业性工资协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开展行业性工资协商的重点是,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劳动定额和工资支付办法等。当前,应重点围绕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进行协商。劳动定额、工时工价标准的确定,以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劳动条件下、90%以上职工能够完成为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协商共决机制。三是要突出困难企业工资协商的重点。在困难企业要通过协商,建立职工工资的支付保障机制和合理调整机制。对实在没有能力增长工资的困难企业,要就现有工资水平进行协商,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于保持现有工资水平也有困难的企业,要指导建立工资的合理调整机制,取得双方的理解和支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注重质量,不断提高工资协商工作水平。据我们掌握的情况,协商质量不高是全市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集中体现在协商程序不规范、协商方法不灵活和协商内容缺乏针对性三个方面。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要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协商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协商工作应付了事,也会让职工产生误解,挫伤积极性。因此要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四个程序缺一不可。协商前要充分进行调研,准确掌握工资可能增长的幅度和条件,并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要主动与企业行政进行充分的事前沟通,取得理解,达成共识,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要组织召开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形成有效的工资专项协议书;形成的工资专项协议书要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并要报上级劳动部门审核和上级工会备案,为以后协议的履行提供保障。二是要提高协商方法和技巧。要重点加强对职工代表协商方法和技巧的指导和培训,要结合实际,有理有据地提出可协商、能协商的协商要求。在协商中既要敢于谈,又要善于谈,力戒把协商变成对立谈判,以创造良好的协商氛围。三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在开展工资协商时,要提高协商的针对性,不能泛泛而谈,要尽量减少原则性条款和弹性条款,使工资协议书更具有可操作性;协商内容不能一味求高求全,要紧密结合职工工资、福利问题,能谈多少就谈多少多少,能落实多少就谈多少,切实提高工资协商内容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监督,保证工资协商工作落到实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协商是前提,落实是关键。作为工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监督和落实。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的方式方法。一是企业工会对签订的工资专项协议,要及时召开职代会进行审议表决,使工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要督促企业行政定期通过职代会或其它形式向职工公布工资协议的履行情况,广泛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职工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二是上级工会要积极主动向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及时解决工资协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企业开展工资协商提供支持和帮助;要督促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巡视和询问制度,指导企业完善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要积极协调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注重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通过联合开展劳动监察、执法检查和其它形式,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要主动与人大、政协沟通协调,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到企业进行视察和调研,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同时市总工会要求,今后各企事业工会组织申报“模范职工之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五一劳动奖状”以及为企事业负责人申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必须同时上报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落实到位的工资协议书,否则不予考虑,一票否决。

  同志们,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新的突破,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中进一步彰显工会的重要作用。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