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省总工会组织部对全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其中对全省14个市州所属的全部乡镇街道工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对***家乡镇街道工会进行了问卷调查,对长沙、株洲、邵阳和常德4个市进行了重点调研。调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乡镇街道工会自身建设
1.乡镇街道工会机构情况。目前,全省共有乡镇2019个,街道393个,两者合计共2412个,全部建立了工会组织。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形式共有三种,即乡镇街道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分别有1523个、879个和10个,所占比例分别为63.1%、36.4%和0.5%。省内尚没有乡镇街道总工会。
2.乡镇街道工会主席配备情况。当前,全省2412个乡镇街道工会,共有2016个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配备了工会主席,占83.6%。其中,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的有792人,占39.3%;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的有212人,占10.5%;由其他乡镇街道领导担任的有1012人,占50.2%。全省尚有396个乡镇街道工会没有按同级党政副职级干部配备工会主席,占全部乡镇街道数的16.4%。对198个乡镇街道工会的问卷调查统计显示:乡镇街道工会主席的平均年龄40.3岁;具有大学文化的115人,占58%,有大专文化的59人,占30%,有中专文化的24人,占12%。
3.乡镇街道工会干部队伍情况。全省乡镇街道工会共有专、兼职工作人员5285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工会2.2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741人,仅为全部工作人员的14%;共聘用工作人员513人,占全部工作人员的9.7%。
4.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发展情况。全省乡镇街道共有职工214.8万人,其中农民工120.3万人;共有基层工会23306个,所属会员180.8万人,职工入会率84.2%,会员中农民工87.6万人,占全部会员数的48.4%。
5.乡镇街道工会所属基层工会建设情况。截至今年年底,乡镇街道工会所属的23306个基层工会中,获得各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共315个,占全部基层数的1.4%。其中,县级192个,市级115个,省级8个。
此外,对198个乡镇街道的问卷调查显示,有10个乡镇街道工会尚无办公场地,有7个单位尚无工会的牌子。
(二)关于乡镇街道工会工作
近几年来,乡镇街道工会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工会组建。接受问卷调查的198个乡镇街道工会,2009年共组建基层工会2185个,比上年增长10.3%;发展会员83114人,比上年增长4.8%;发展农民工会员46716人,占当年新发展会员数的56.2%。二是维权工作。一方面,狠抓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接受问卷调查的198个乡镇街道工会,有137546名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占全部职工总数的66.7%,其中,2009年签订的64212人,占全部签订数的46.7%;有2790个基层工会与单位行政签订了集体合同,占全部基层数的60.4%。另一方面,积极进行侵权个案的职工权益维护工作。2009年,198个乡镇街道工会共进行个案维权862起。三是扶贫帮困。198个乡镇街道工会2009年共向16129名困难职工送慰问金193.7万元,大米229万斤,衣服3万多件。四是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三)关于乡镇街道工会经费
从长沙、湘潭、邵阳、岳阳、常德、怀化、娄底和湘西8个市州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8个市州的1537个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共计797万元,平均每个单位5185元。街道工会的经费情况好于乡镇,274个街道工会平均有经费9056元,1263个乡镇工会平均只有经费4345元,前者是后者的两倍多。另外,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受地区经济的影响,存在区域不平衡性,经济发达的地区比经济落后地区要好。长沙市的165个乡镇街道工会,2009年平均有经费23260元,是8个市州平均水平的4.5倍。怀化、湘西的情况最差,两市州的494个乡镇街道工会2009年平均只有经费1487元。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三部分:一是上级工会下拨经费,约占27%;二是同级行政拨款,约占42%;三是本级收入,约占2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街道工会定位模糊。全总规定乡镇街道工会是一个介于地方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工会组织。既可履行地方工会的职责,如组建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等;也可履行基层工会的职责,如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建立区域性职代会等。但具体操作时存在一些困难,一方面,一些地方没有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导致其开展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另一方面,由于乡镇街道工会履行基层工会职责的法律依据不充分,导致其作用难以发挥。
2.工作人员缺乏。一是兼职人员偏多,全省70%以上的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人员是兼职的。二是部分专职工作人员素质偏低,不能胜任工会工作。
3.经费不足。一是无规范、稳定的经费来源。在现行的工会体制中,乡镇街道工会是一个特殊的层级,既不属于基层工会,也不属于一级地方工会,基层工会60%的留成经费和地方工会40%的分成部分,乡镇街道工会都不能分享。目前,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同级政府补助拨款和上级工会下拨经费,而《工会法》和相关政策对这方面的规定又过于原则和笼统,因此,经费来源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既不规范,也不稳定。二是可用经费严重不足。我省除少数经济发达地区以外,大多数乡镇街道财政只有“吃饭”的钱,而没有办事的钱。除少数财力稍好点的乡镇街道财政能给工会补助一点经费外,许多乡镇街道本身不具备这种财力,向工会补助拨款只能是一种侈谈。县级工会因自身经费有限,向乡镇街道工会下拨工作经费也只能是象征性的。
三、几点建议
1.明确职责,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职责,结合各地实际,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建议全总在修改《中国工会章程》和提请全国人大修改《工会法》时,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法律地位,将乡镇街道工会建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2.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有人”办事。乡镇街道工会是否有人办事,是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是要按同级党政副职的要求,选好配强乡镇街道工会主席。二是要争取各级党委的重视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配合,落实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人员编制,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工会有一名专职工会干部。不能在编内解决的,要在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下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工作人员。三是要明确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以工会工作为主,其他工作为辅,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会工作上。四是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素质。同时,组织人事部门要转变观念,要把热爱工会工作、德才兼备的干部选配到工会工作岗位上来。
3.明确经费来源,确保“有钱”办事。乡镇街道工会普遍无钱办事,已成为制约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一个瓶颈,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必须切实解决好这一问题。要从源头抓起,通过制定政策,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来源,确保乡镇街道工会开展工作必要的经费。上级工会要加大对乡镇街道工会的扶持力度,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乡镇街道工会要积极争取乡镇街道财政的支持,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充。同时,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管理,把有限的经费真正用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