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县建设谋求跨越,争先进位的重要一年、关键一年。一年来,作为全县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我一直坚持高举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抓好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注重谋求综治工作六大力量,实现了社会“六个未发生”的良好形势,即未发生重大群体事件,未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未发生“xx功”人员进京赴省和本地聚集滋事事件,未发生地下天主教非法集会,未发生重特大治安灾害、安全生产、交通、火灾事故,未发生重大涉法涉诉案件。
一、责任机制落实上重问责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关键在领导,责任也在领导。严肃有力的问责体系是责任机制落实的重要保障。我主要是着重三个机制的落实。
一是党政干部抓综治工作责任机制。年初县委、县政府与各地、各部门签订了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地、各部门也严格按照规定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层层分解量化到各级责任单位及责任个人综治各项任务。县、乡两级都建立了定期研究综治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每月听取至少一次以上综治工作报告;乡镇、县直单位每月召开至少一次以上的综治工作例会。
二是综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今年以来共对2个单位发出黄牌警告,对5个单位下达限期整改,对1个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在强有力的机制约束下,以上单位均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三是综治督查考评机制。我结合xx实际,全新实行了“每月一例会、每季一督查、半年一检查、年终一考评”的工作运行机制,督查考评较以往力度加大许多,做到了随时发现问题、随地追究问题、随时解决问题,有效促进了综治各项工作在基层的有效落实。
二、创建活动成效上重显著力
和谐平安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举措,今年我按照市里的部署,狠抓了以农村平安建设为重点的“和谐平安十创”活动。
一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创建氛围。我县今年综治宣传力度可谓空前,各种宣传活动应接不暇。重要路口建有巨型宣传牌,乡镇村委建有宣传走廊;电视宣传开设“平安xx”专栏,报纸宣传开设政法综治专版;民间宣传活动有老年腰鼓队和巡防队员,组织宣传活动有和谐平安专题歌舞晚会和和谐平安专题演讲比赛。通过宣传,创建活动人人皆知,创建意识人人共有,创建氛围日益浓厚。
二是通过抓龙头、抓覆盖、抓试点方法全面开展创建。抓龙头,主要是成立专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抓覆盖,重要是拓宽创建范围,深入开展和谐平安单位、和谐平安科室、和谐平安社区(村委)、和谐平安家庭、和谐平安企业、和谐平安车间、和谐平安班组、和谐平安学校、和谐平安班级等和谐平安细胞工程;抓试点,主要是落实指导单位、挂点责任人和挂点领导,并规定每个县级领导和县综治委成员单位抓1—3个示范点,以此由点带面,充分发挥典型样板的示范作用。
三是通过启动三个“123”模式确保农村创建成功。第一是“123”责任捆绑模式,即“村村至少一个县、乡领导挂点,二个乡镇干部(干警)驻村,三个村干部抓创建”,创建活动纳入考核内容,责任共担;第二是“123”组织共建模式,即“村村建立健全一个理事会、二个工作室(综治室、警务室、三个组织(治保、调解、妇女)”,充分发挥与村组织的创建合力;第三是“123”考核奖惩模式,即考评时实行“一套标准,二办(综治办、新村办)考核,三级(县、乡、村)把关”。
三、社会稳定保障上重防范力
今年是我党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一年,再加上我县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较复杂,维护社会整治持续稳定意义非凡、尤显重要。为此,我县制定了“四个四”方针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四大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了《xx县关于建立化解社会矛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了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群众利益协调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四大机制,使得社会矛盾能够在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四个重要环节,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重要阶段得到及时化解。
二是四定责任机制化解不稳定因素。在今年3月、8月市委统一部署的“百日维稳”行动中,把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性质和领导分管范围包案给领导,实行定责任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办结时限,结合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听证制工作方法,及时化解调处了217起各类矛盾纠纷,为全国两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尤其是在今年8月20日至11月30日我县的“百日攻坚”中,特别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全县三大“百日攻坚”任务中一大重点任务,举全县之力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大调处、大防控,百日内没有出现一起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上访事件。
三是四联机制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将和谐平安创建与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有机结合,实行“领导责任联抓、组织部署联动、基层网络联建、督查考核联评”机制,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目标,即无xx功人员当地聚集闹事、无xx功人员进京赴省滋事、无xx功人员非法插播事件、无重大恶性宣传事件、无xx功极端事件。
四是四方力量联合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每当遇有涉法涉诉上访,必由政法部门牵头,汇集县级领导、政法部门、信访部门、属地领导四方力量处理问题,解决了一大批疑难积案。在全国“两会”、国庆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对涉法涉诉上访人员派专人逐人逐案稳控,防止了进京赴省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治安秩序管理上重打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