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目前,离普查登记时点仅有8个月的时间,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时间非常紧张,任务十分艰巨。各区、县(市)及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周密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人口普查作为国家最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每家每户、每一个人,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人口普查不仅是统计调查部门的事,而是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无论是工作部署、动员社会力量,还是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需要政府出面来协调推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严格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落实普查所需的人员、物资,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撑。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关心普查工作,承担普查任务,切实采取措施,及时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作用,以及物业管理单位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群策群力,确保普查工作深入扎实、顺利推进。从现在开始,各级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作为本地区人口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是抓好协调配合。人口普查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的。我市前五次人口普查的成功经验表明,这项工作必须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完成好。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扎实做好普查工作的方案设计、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数据处理等工作。公安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前的户口整顿工作、相关行政登记资料的提供工作,以及普查现场登记阶段的配合协助工作。人口和计生部门要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普查登记的相关政策及有关资料的提供工作。宣传部门要配合人普办认真制定宣传计划,积极组织市级各新闻单位参与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宣传做好对调查对象的释疑解惑工作,取得广大调查对象的理解,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财政部门要保证普查经费的落实。民政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区划变动情况及相关行政记录资料。房屋管理部门要动员和选调物业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加入普查员队伍,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卫生部门要及时提供新生儿的信息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库。军队、武警、司法系统要做好特殊人群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其他部门同样要及时提供市人普办所需要的各种信息或资料,或给予工作上的方便与支持。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普办集中办公人员除从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杭州调查队、市经济社会调查局)抽调外,还需从市公安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发改委、市外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等部门各抽调一名业务骨干于3月底前到市人普办集中办公,请各抽调部门抓好人员落实,按时集中办公。要严格按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分工要求,相互协作,扎实工作,不能因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影响人口普查大局,更不能因各部门工作的延误而影响人口普查大局,并将各部门人口普查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是严格依法普查。各级政府、全体普查人员和广大普查对象三个层面都要坚持依法普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普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普查权,对依法获取的普查数据和资料,要确保其真实性、原始性,绝不能擅自更改;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人口普查取得的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同时,要教育和引导各类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要坚决预防和杜绝漏报、瞒报、重报、虚报现象,严肃查处普查中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四是科学准确普查。认真执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严格按照普查的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普查,确保普查实施不走样,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数据的真实性,这是普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各级普机构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制,加强对人口普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查准人口总量、查清人口结构、查实人口迁移流动状况。同时要在充分借鉴每年5‰人口抽样调查和其它大型普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特点和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普查办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普查过程和普查结果的科学性、有效性。
第三,抓紧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落实
自去年9月16日市政府下发人口普查通知以来,市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普查各项准备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人员和机构落实。人口普查是一项覆盖全社会的大型调查活动,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只有建立起精干、高效的人口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才能顺利地担负起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职责。市人普办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要求在3月底前全部集中办公,同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确定一名中层干部,担任人口普查工作联络员。各区、县(市)人普办也要按要求在同一时间全部集中办公;乡镇、街道人普办需按照上级人普办要求组建完毕,配足配强人员,并在4月底前集中办公;村(居)级普查机构必须在5月底前全部组建完毕并集中办公。县、乡两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抽调精兵强将参加同级普查机构工作,确保人员及时到位,机构及时组建。
二是抓好经费落实。人口普查是一项大型的社会调查,涉及到每一个人,可以说社会普及面是其他工作无法比拟的,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必要的普查经费是保障人口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尽管当前财政的压力比较大,但再紧也要落实好这一正常的经费。各级财政要安排好、拨付好普查经费,不能因经费问题影响普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同时,人口普查办要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地用好有限的普查经费。
三是抓好各项试点。这次人口普查将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此,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做到早调研、早试点、早预案,打有准备之仗。前期市、县两级人普办已针对本次普查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认真的调研,近期还要组织开展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各区、县(市)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及时听取汇报,认真加以研究,并针对试点出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预案。
四要抓好“两员”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是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普查人员的力量配备及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责任如何,直接关系到普查数据的质量。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既要保证数量,更要注重质量,人普办要认真组织好对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培训工作,既要加强技术业务的培训,也要加强职业道德的培训。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及时兑现普查“两员”的工作报酬。
五是抓好业务准备。历次普查的经验表明,业务准备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准备工作越主动、越充分,普查登记及登记后的各项工作就越顺利。当前,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今天讨论通过的《xx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规划》,抓紧制定本地区人口普查工作规划,倒计时抓好各项工作动员和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普查工作责任书的要求,全面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抓紧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普查工作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从而为1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是抓好宣传动员。人口普查是一项覆盖面广、普及度高、社会性强的工作,没有群众的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是不可能搞好的。因此,在普查的各个阶段都要做好宣传工作,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直幅标语、宣传画、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广泛持续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和普查政策等,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特别是在普查登记前的一两个月内,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造声势,掀起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的高潮,真正把群众动员起来,积极参加普查,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标志着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全面进入实战阶段。希望大家按照今天会议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行动起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圆满完成全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