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造消费维权新模式,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这种以前移服务平台、延伸办公场地、倾听群众诉求的方式,也有效的拓宽了农村群众的表达诉愿渠道,化解了矛盾,稳定了农村秩序。使广大消费者能够就近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维权,降低了维权成本。提高了效率。仅开展活动以来,全县共受理消费投诉__件,成功调解__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__._万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由工商局长及单位内部科室开展的集中受理接诉活动,通过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密切了工商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优化了部门行政资源,形成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的整体合力。通过大接访活动,加强了与各涉农部门的联系,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统一平台,从实施品牌农业战略、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订单农业等方面共同入手,形成工作合力,既有效的节省了行政资源,又极大的推进了农业农村的发展。通过创新一系列维权举措,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_个,新增农产品注册商标_个(受理),发展农村经纪人__户,指导签订农业订单合同__余份。这无形中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架起一座排忧解难的连心桥,在实际工作中直接维护了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权益,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信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人作为社会成员,离不开衣食住行,必然要消费商品和服务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妥善解决消费争议,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两站建在村上,两站工作人员大部分是村里有威望的干部兼任,与农民朝夕相处,联系密切,成为农民群众消费维权的"主心骨",是社会和谐的"稳定器"。今年春天,菜农李某在集贸市场买了一些农资,出现质量问题,他多次找老板交涉不成,产生了武力解决的想法,两站闻讯后,立即联系县消协和乡分会,促成调解组,使生产厂家直接来人,答应更换农资,难题迎刃而解,化干戈为玉帛。
工商机关做为县委、政府的一个部门,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在学习实施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两项活动中,始终将实践做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提速发展、强县富民建立和谐社会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服务经济发展,维护消费合法权益的新特点,我们坚信只要扎扎实实的去做事,就会产生好的效果,单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出的新举措而言,我们有以下几点启示:
历练了队伍,展示了新形势下工商形象。通过创新维权模式,主动接访消费者、提升了队伍素质,使全体工商干部重新认识了消费维权的重要性。使大家认识到,消费活动具有广泛性,家家户户不可少,在消费活动中由于人人有需求本文来源: http://www.reader8.com,所以投诉、举报、申诉案件量大,开展下访活动,拉近工商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直接面对面解答处理问题,这就需要全体工商干部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掌握过硬的本领,处理起问题来就会得心应手,使经营者服气,使群众满意,使工商干部的业务水平也得到提升。
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工商机关的职责。由于消费活动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消费者一但在消费活动中受到侵害,就会对社会产生这样和那样的怨气,特别是农民在生产活动中,一但不慎购买了假劣农资就会使一家或者多家大面积农作物受害,全年的收入就会化为了泡影,农民就会激愤,做出不合适的举动,给社会稳定工作造成危害,如果我们将等待接诉变为主动下访,及时的将消费者的诉求给予解决,就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工商机关应尽的责任,为县委、政府维稳工作分忧,为人民群众谋利。使农村消费争议矛盾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弹奏出社会和谐之曲,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实施"双向互动维权" 实现了执法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共赢、和谐互动"的喜人局面。实施"双向互动维权"即: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要尽可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所以,该局一方面对举报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派相关科室查处;另一方面引导企业靠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已取得长久的效益,促进企业经营的良性循环。因此,行业监管的目标是规范有序,消保强调的是以人为本,如何使两者相辅相成,既不能撒手不管也不能管得过死,互动维权体系的运行,为工商部门在监管模式上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方面依托"一会两站"信息优势,及时了解企业动态,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受理投诉、调解纠纷、查处案件等工商监管职能,增大了工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适应市场发展趋势,与企业和消费者密切联系起来,在维权服务中稳定和规范经济秩序,依法树立工商形象。
创新维权模式,拓宽维权渠道,减少投诉环节。这也是我局执法理念的创新,我们认为只有积极关注消费者,成为弱势群体的"撑腰人",才能实现 "两个目的"和"三个转变"即:为政府分忧,为民办事。变 "单打独斗"为"集体会诊",由农民_投诉变为局长主动"下访",使更多的经营者知道了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提升了自律意识,主动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使众多消费者也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深刻了解,在购买商品中,不在以贵、贱做为购买商品的唯一选择,主动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使消费维权工作做的更理性、更和谐。通过以工商局长下访为主导的消费维权模式,不仅仅是消费者、经营者之间的距离变更,更是执法维权理念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作风建设与工商行政执法的一次全新融合。实践证明,该局创新维权模式,突破旧体制的束缚,群众的满意度是对这项探索的最高奖赏。虽然该举措推出不久,难免有不足之处,其探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但我们认为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联系以及构筑互动维权模式,探索和谐执法体系等诸方面,找到了一个很好地切入点。我们认为,这种互动维权模式,运用人性化、快捷化、科学化举措,从而实现执法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三方共赢、和谐互动"。同时,也在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上带给很多很多的启示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