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工作方式问题。要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变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手段开展工作,将工作重点放在隐患治理攻坚,防范大事故上来,把预防事故发生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性任务,坚持关口前移抓预防、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在此基础上,着力构建和完善六个机制。
(一)构建完善责任落实机制。重点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考评指标定量化、监督检查日常化、责任追究制度化。
(二)构建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组织保障,在各地各部门、各规模企业、高危行业、重点行业、事故高发行业,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重点是组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和充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有效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体抗风险能力。三是科技保障,重点是组织安全科技攻关,加快安全技术产业化进程,规范中介技术服务和建立专家技术队伍。
(三)构建完善预警监控机制。坚持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分析制度;坚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重点监控制度,对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坚持安全生产“约见警示”制度。
(四)构建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推行重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综合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通报,把握工作主动权;推行重大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推行联合办公制度,包括:联合审批、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
(五)构建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及监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应急救援工作的相关政策;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推进应急救援相关资源与要素的科学配置与合理整合。
(六)构建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在激励制度方面,要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大的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监管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重用和提拔。实行安全生产津贴制度。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每月发放安全津贴,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着力改善安全监管人员的待遇及人身保障。在约束制度方面,一是严肃查处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失误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和约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对受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相关人员不得提拔、重用。三是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把对职工群众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公诸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