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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下发了《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20条新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对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到中小企业就业、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家庭困难的五类大学毕业生将分别给予各种优惠政策。
这条新闻对已经或即将毕业的大学毕业生来说,不失为一条好消息。但笔者在替他们高兴之余也担心这些优惠政策能否切实落到实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执行者就是教育部,当然不难做到。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政策不牵涉资金问题,应该也不难解决。但其他的涉及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和发放小额担保贷款的就业优惠政策实施起来恐怕就有一定难度了。
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富裕省市来说,要落实这些就业优惠政策并不困难。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给奖励金或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这些政策很多省市已经有了相关政策,并落实了资金。有的省市的政策优惠幅度甚至比教育部公告中的更大,可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学生也更多。但对一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办理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资金加起来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原本的年度财政预算中根本没这笔支出,这笔钱又能从哪里来呢?这并非杞人忧天,以前也出现过国家优惠政策因资金问题无法落实的情况。
如果有地方政府以财政支付能力不足为由暂缓执行或是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打了折扣,国家帮助大学生就业的优惠政策不能顺利落实,不仅影响了政府形象,也不利于中西部大学生顺利就业。建议教育部一方面要严格督促各省市落实相关政策特别是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对确实有资金困难的省市也应及时请求中央财政给予支持,让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大学生能享受到不亚于东部地区的就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