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选出了President,这样我想起了毛泽东主席一件轶事。老人家晚年花了不少功夫学英语,1970年在中南海会见他的美国老友埃德加.斯诺(《西行漫记》的作者)时,曾抱怨说:“你们那个总统是President,银行行长是President,法院院长也是President,小学校长也是President,都是President,这不是就乱了吗?最近我看到一个学生闹事的宗教团体的材料,它那个组织的领导者也是President。”
所以一个President,有各种各样的翻译方式,并非都是总统。昨天博文谈到美国Mayor是否一律应该翻译为“市长”的问题,其实还有一种更常见的情况就是英美银行的Vice President是否可以翻译为“副总裁”的问题。我在工作中常与国外银行同业开会,每每在我的对面可以一次性地坐上4个Vice-Presidents。在国内大公司的职位系列中,Vice-President是一言九鼎的公司副总裁。显然我所面对的Vice-Presidents不是“副总裁”。
所以提醒各位,国外银行的Vice-President有的是副总裁或者副行长,比如世界银行的Vice-President(即便是世界银行也有25位Vice-Presidents之多,权限并不相同,真正管事的副总裁是Managing Director);但大部分商业银行的Vice-President只是一个中低级专业人士,只需要MBA 或博士毕业工作后2-4年的经验,且大多是年龄为30岁左右的年青人。
对此问题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12月12日刊登过纽约银行分行营业部刘冰先生的文章,对英美金融机构的副总裁有过这样的描述:
欧美银行的“Vice President”并不相当于中国的“副总裁”。“Vice President”只是白领专业人员(相当于学校的讲师、副教授,而不是校长、系主任)。这些“Vice President”留学人员有的只是计算机程序员,他们手下无部下,本身无任何授信额度,不从事银行的主业务。一流的欧美大银行可能有数千名“Vice President”,数十人的欧美银行街道营业所一半职员可是“Vice President”。(“Director”也并不相当于中国的“董事”。一些自称“董事”的人,其“Director”不是董事会成员,只是部门经理。)
此种错误是不会发生在国际化较早的我国港台地区和日本的,他们不会上这种当。因为欧美银行的“Vice President”在港台、日本绝不会译成“副总裁”,大部分场合不译,因为这不是一级职务,偶尔直接写成“VP”或音译。港台、日本金融机构的“副总裁”译成英文为“DeputyPresident”,而绝不会是“Vice President”。(“董事”译成英文为“Board Dire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