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6)
这是一篇关于住宅装饰工程承揽合同的文本示例,3COME为您整理。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元)占总金额的%
第一次合同签定40%
第二次客厅、餐厅吊顶,厨房墙砖,水管,线管,布线完工。40%
第三次木工和泥工全部完工15%
第四次双方验收合格五日内5%
2、其它方式: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甲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2.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责任
1、未办理任何手续,乙方有权拒绝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甲方强行要求乙方改造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以及由甲方引起的其它原因等,除工期得予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误工的实际损失。每停工或误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