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调查报告——人员绩效考核现状(2)
调查结果显示,只有72.2%的企业建立了定期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企业比例为67.3%,其中约一半(占总体32.7%)还执行不力。说明人员绩效考核还没有普遍成为企业必须要进行的一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私营企业有“定期考核制度”的比例(62.3%)和“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62.4)最低,而“执行不力”的比例(33.3%)却排在第二。但从实施效果上看,私营企业收到的效果却很好,回答考核效果“很好”(19.5%)和“非常好”(2.0%)的比例排在前列。“私营企业”的考核频度较高,其采用“月考核”的比例(42.6%)较高。
非国有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考核频度高于其他性质的企业,采用“月考核”的比例(44.5%)要远高于其他企业;使用“目标考核”(51.3%)和“量表法”(36.1%)的比例都高于其他企业;考核效果也好于其他企业,回答考核效果“很好”(20.2%)和“非常好”(1.6%)的比例最高。
外资、港澳台资企业对人员绩效考核内容更表现出一种均衡的考虑,对“技能”(14.9%)和“态度”(14.0%)的选择合计占到近30%;在“民主评议”方面比例最低(8.3%);考核结果运用在“调薪”的比例(53.3%)要高于用于“奖金分配”(51.0%)的比例,这与其他企业不同。
四、金融业、水电煤气业、交通仓储邮政业建立有考核制度的比重高,执行情况令人不满意
建立有定期考核制度的企业比例较高的行业有金融业(86.8%)、水电煤气业(85.7%)、交通仓储邮政业(84.5%),但其执行情况令人不满意。金融保险业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最高(79.5%),但其考核效果“很好”的比例只有12.9%,仅仅高于建筑业。建筑业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最低(51.6%)。批发零售餐饮建立有定期考核制度的比例最低(57.1%),认为考核效果“不太好”和“差”的合计比例达到29.0%,考核效果较其他各行业差。考核效果相对较好的是社会服务业,认为考核效果“很好”和“非常好”的比例合计达到26.1%。
金融保险业在考核周期方面实施“年度考核”的比例(61.5%)高于其他行业;选择“业绩”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的比例(93.5%)也高于其他各行业;在“目标考核”(53.8%)、“民主评议”(46.2%)、“工作述职”(43.6%)、“量表法”(43.6%)、“360度考核”(25.6%)等主要方法的使用比例都高于其他行业;考核结果主要运用于“职务晋升”(56.4%),高于“调薪”(51.3%),也高于其他行业。
社会服务业是实行考核频度相对最高的一个行业,其采用“月考核”的比例最高(45.0%);首要考核内容选择“态度”的比例(18.5%)高于其他行业;对员工“技能”的要求(12.3%)仅低于批发零售餐饮业。
批发零售餐饮业对员工“技能”的要求比例(16.1%)高于其他行业。信息技术IT服务和软件业对“项目考核”的要求比例(18.9%)最高。交通仓储邮政类企业建立有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比例(85.0%)最高。建筑业(38.7%)、批发零售餐饮业(57.1%)、房地产业(48.9%)运用于“调薪”的比例高于运用于“奖金分配”的比例。
五、上市促进企业提高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水平
上市企业建立有定期考核制度的比例(86.3%)高于未上市企业(71.1%),上市企业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79.5%)也高于未上市企业(65.0%),说明上市企业更重视人员绩效考核。并且上市企业的考核效果远远好于未上市企业,上市企业感觉“很好”、“非常好”的合计比例为28.4%,而未上市企业是18.2%。这表明上市企业受到业绩要求的约束,促使其提高了人员绩效管理水平。
上市企业较重视考核,其在各种考核周期的选择上都要高于非上市企业,其中“季度考核”、“半年考核”要高于非上市企业10~15个百分点。上市企业也注重对人员绩效考核工具的开发,建立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比例(80.4%)高于未上市企业(74.7%)。
两类企业把“业绩”、“态度”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的选择比例上差不多;对员工“技能”的要求,未上市企业(8.3%)高于上市企业(4.8%);对“出勤情况”的要求,上市企业(4.2%)高于未上市企业(2.1%)。上市企业除在“量表法”(29.7%)与未上市企业(29.9%)相差不大外,在其他几种方法的使用比例上都要高于未上市企业。
六、企业规模越大,员工绩效考核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管理相对较好;中小型企业人员绩效考核效果差于小企业和大型企业
销售规模越大,建立有定期考核制度的比例越高,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越高。销售额3亿元以上、3亿元~1.5亿元、1.5亿元~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建立考核制度的比例依次是83.4%,75.8%,68.4%,66.5%,实行人员绩效考核的比例依次是75.9%、73.1%、64.9%、57.6%。
在考核效果上也基本符合上述趋势,但1.5亿元~3000万元的企业考核效果“很好”、“非常好”的合计比例(15.1%)最低,低于小企业;其感觉“不太好”、“差”的合计比例达28.4%,也高于小企业,为最差。以上结果可理解为大型企业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上相对完善,配套措施能跟上,而1.5亿元~3000万元之间的中小企业正处于发展转型期,人员绩效管理的配套制度尚缺乏系统积累。
同样的规律是,销售规模越大,采用“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年度考核”等各种考核的比例越高;运用“民主评议”、“360度考核”方法的比例越高;考核结果在“奖金”、“调薪”、“职务晋升”、“岗位调动”等各方面应用比例越高。
另外一个规律可概括为,大型企业和小企业做得好,中小型企业做得差,即不同规模企业在人员考核管理水平上,两头高,中间低。这样的规律体现在对“项目周期考核”的运用、对“态度”考核内容的选择、在建立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等等方面。在对“出勤情况”作为首要考核内容的选择上相反,也许可理解为大型企业和小企业较注重规范劳动纪律。
各种规模企业都将“目标考核”方法作为首选方法;3亿元以上将“工作述职”作为第二位的考核方法(33.1%),而3亿元以下的企业都将“量表法”作为第二位的考核方法;3亿元以上企业选择“业绩”(81.1%)作为员工首要考核内容的比例高于3亿元以下各类企业,选择“技能”(5.9%)的比例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