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加强审计监督的心得 范文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政府采购法》,对建立健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推动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支出监督管理是非常适时和必要的,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有较大比重,发达国家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近年来也在迅速扩大。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有利于加强公共支出的管理,推动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二是有利于不断深化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政府采购是当前我国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加以推行,探索了许多有益的做法。在认真总结我国改革实践,并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颁布《政府采购法》,不仅对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直接作用,而且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项改革都有重要推动作用。三是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使财政支出管理从货币领域延伸到实物领域,加强了对各单位具体采购活动和财政支出行为的监督。通过实施适当集中采购的方式,也有利于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节省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益。四是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要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市场规则和法律要求办事,增强了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和监督,有利于从源头上防范腐败。
《政府采购法》十分强调对政府采购的审计和监
督。《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这为审计机关开展政府采购审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是审计机关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都有接受审计监督的义务。另一方面,《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和相关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为审计机关开展政府采购审计工作提供了明辩是非、判断政府采购行为是否合法的重要标准,有利于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审计监督,是今后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的一项重要任务。首先,我们要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要组织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人员认真领会《政府采购法》的精神实质,掌握每项具体规定,真正把她吃透,才能在审计实践中自觉地加以贯彻落实。其次,要结合每年开展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把政府采购作为其财政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工作之中,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立项,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采购法》得以贯彻落实。第三,要适当组织开展政府采购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政府采购审计是一项系统工程,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和调查,既能了解各地政府采购体制及其运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情况,又能反映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等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为配合贯彻《政府采购法》,今年,审计署已组织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对十几个政府采购规模较大、政府采购工作进展较快的省市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主要是通过审计促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逐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今后,还将适当组织开展这类专项审计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努力促进《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