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耻辱:戴着脚镣手铐出境回国
潇湘晨报:当时你为什么要说那么一句话呢?
翟田田:平时在学校中国学生有事总找我,因为我语言更好。所以经常和学校沟通,引起学校的不满。
(学校要求我停学后)我说的那句话是“要以媒体曝光以及法律形式告倒史蒂文森学院”,我当时是那么想的,也是那么说的,现在也是那么做的。难道中国人在美国没有说话的权利、没有通过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的权利?这句话没有说错,我不会为此感到后悔。至于学校有关负责人硬要把我说的话扭曲成恐怖行为,那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是校方必须对相应的后果负责。
更何况在我入狱后不久,学校发言人通过美联社在新泽西日报(Jersey Journal)上称“翟田田以电子邮件或书信的形式威胁焚烧学校”,可笑的是他们连我究竟如何通过何种形式“威胁”的都不确定。我想这就非常可以说明问题了,这不是很荒谬吗?
潇湘晨报:可以谈谈你被美国警方带走的经过么?
翟田田:我是在2010年4月16日的一个周五下午在家中被捕。我那时在中餐馆站前台接订餐电话,刚刚下班回家就被堵在了家里。我认为值得一提的是,前来执行逮捕的并不是镇上的警察,而是校警。如果我真的如他们所说的那么危险,是“恐怖分子”,为什么不报警呢?让训练有素的真正的警察或者反恐人员来逮我不是更合适更符合程序吗?
潇湘晨报:入狱后跟外界联系寻找帮助是否方便,你是什么时候跟领事馆联系上的?
翟田田:入狱的头两个礼拜是身体检查以及分监狱,4个人挤在一个6平米的小牢房里。马桶就在房间的中间,没有任何文明与隐私可言。在这两礼拜中是无法与外部取得联系的,尤其是校警拿走了我的手机并拒绝我查看一个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离开了手机,我实在不记得联系人的电话了。
我在入狱后一个月,尝试数个我隐约记得的电话未果后,才想起了可以通过书信的形式联系我以前打工的中餐馆。我没办法给学校的朋友写信,因为助理副校长在我入狱前就给中国学生会发了“避免和翟田田接触”的邮件。不知情的他们没有回我的信,尤其是从监狱寄出的信,因为学校是有预谋策划了这一切,中国学生会的同学们实在是势单力薄,爱莫能助。
所以我更希望此次赴美官司的胜利,为华人乃至所有在美受到不公待遇的国际友人长长志气。
领事馆来探监是在媒体上得知后来的,具体是在什么时候我不太记得了。至少入狱有一个月了,也可能是一个半月。他们给我带来了中美媒体的简报,为我提供了巨大的精神支持,我才最后有机会坚持到无罪释放。
王帮富领事前来探监两次。第二次因为我在监狱发烧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卧床不起,没见得上他。在这里我希望可以向驻纽约中国领事馆的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我现在喜欢穿中山装就是为了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潇湘晨报:开庭判决是什么时候?能说说当你戴着脚镣手铐前往机场时回国的心境和感受吗?
翟田田:移民监法官开庭判决我可以履行“自动离境”的权利是在7月29日,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此前就被控“恐怖威胁”开过两次庭,降了两次罪,我均拒绝,要求无罪释放,而不是降罪(降低罪名)。作为一个从没有犯法的20来岁孩子,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你本是被陷害入狱,现在要被迫在美国客流量最大的国际机场戴着脚镣手铐被押送过安检……我实在不想去回忆那段经历,我只能说两个字:耻辱。
C现状:我已走出了阴影
潇湘晨报:当时在狱中你呆了多少天?在那么狭小的空间,有静心思考的心绪吗?
翟田田:入狱有117天,期间出庭两次,降罪两次。我拒绝妥协。直到2010年7月29日,移民法官允许我自动离境。在那么狭小的空间,我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情:学校在没有通知我的前提下向法院申请了“恐怖威胁”逮捕令,并秘密取消了我的学生签证。这对我来说是晴天霹雳,心里很乱,又很愤怒,根本无法静下心来思考一些问题,只是觉得自己太孤独,太无辜,太冤枉。
潇湘晨报:一转眼,两年过去了,这两年中,你是如何度过的呢?心情放松了么?
翟田田:有一段时间情绪有些低迷,但在父母、家人、朋友的帮助下渐渐抚平了心灵的创伤。然后我投入了工作中,充实自己,尽量不回到那些给我带来耻辱的时空,现在我的心情好多了。
潇湘晨报:请你具体谈谈这两年你的一些思想经历和工作经历行吗?或者读过的一些书,还有经历过的一些事?
翟田田:我也读了一些书,也思考了很多,在工作中我也过得很充实,和同事们朋友们相处得很开心,很愉快,我想我已经走出了这个阴影。
潇湘晨报:你觉得在美国学校时,你跟老师和同学处得怎么样?现在回想起来有没有可资教训之处?
翟田田:我觉得我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又有点感性,但荀况说过:日参省乎己,则知明而行无过矣。如果现在发生这类事,我相信我会处理得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