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治安主要是归功老百姓们的觉悟,首先因为他们愿意多纳税,澳洲最高税可以是46.5% 的个人收入。税收用于提高国家的社会福利,可以保证人人有饭吃,有房住,一般老百姓吃饱喝足,闹事的就少多了。别误这以为是国家政策强行劫富济贫,他们政府可是民选的,老百姓要没有这个觉悟,政府可不敢乱来,要不马上下台。例如前总理霍华德明明把澳洲经济搞得风生水起,让澳洲竟然消灭了赤字,还有了上百亿的盈余。可他偏偏民意高涨时搞了一个劳工法,想学习美国的自由经济,让老板和经理们在对待工作人员雇用时有更大的权力,老百姓马上让他下了台。连劳工法最大的收益者澳洲老板和高级白领都反对这个法,澳洲人不想把澳洲便成美国,让大家没有社会安全感。
其次,因为澳洲老百姓比较喜欢平和的社会环境,自塔斯马尼亚屠杀案件以后,老百姓不但全力支持澳洲政府对枪支的严厉管理措施,连任何可能威胁治安的东西统统给管制起来了。走进警察局门口就贴了张示意图,除了枪支以外,各类危险刀具也被列入,不仅不能有危害他人的武器,竟然连自卫用的喷剂也不能有。最匪夷所思的是连防弹衣也赫然在列,这可能的解释大概是怕坏人做案后,枪打不死给跑了,或跑不了对警察形成威胁。
澳洲老百姓的觉悟使得澳洲的生活井然有序,这让澳洲警察们的工作自然就悠然自得,警察收入不错,出了警校就超过了五万多,再加上额外的退休金、保险金,比大学硕士生毕业的工资还高。几年以后就可以超过七、八万。澳洲街头巡警每周工作干三天,每天十二小时,然后放松一下休息四天。因此不少警察修班的日子里还干着一份别的工。
老百姓平时最常见到他们的地方是他们在干最拿手的工作,就是拿着摄像机在路边抓超速,或查酒精含量。一般他们发现了超速也不会跟你玩命追,只是拍下你的车牌,好几周之后你会收到一封罚款信,让你想破头才想起自己曾经路过这么个地方。澳洲开车人养成一个默契,一旦路过看见有警察在路边测速、检查,他们会一边开,一边主动向迎面的车打两下大灯,提醒你前面有埋伏,喝了酒的赶快别再往前开,超速的赶紧减速以免中埋伏。看见对方的灯光信号,大家也会打一下灯表示感谢。
对此警察也不加干涉,因为提醒他人没有违法。警察对他们的战果绝不心慈手软,一旦逮着,立马记录抄牌,整个过程却在心平气和中进行,有时大家还会聊聊天,不过可能没有十几分钟是完不成的。一般在澳洲极少看见警察与老百姓吵架,不仅因为他们的纪律不允许,更因为他们对待自己的职业只是看成一份工作而已,他们没有受过党的教育,人民的安慰冷暖并不挂在心上,因此犯不着跟你吹胡子瞪眼。老百姓也知道他们按章办事,如果不服可以法庭上见,让警察郁闷的是法庭上他们不是大赢家。但这也不会给他们带来太多的坏心情,因这也是上下班的一部分。
警察的信条是保护好自己才能履行职业赋予的任务。曾经在悉尼的红灯区,就有两个匪徒在打劫,仅几步之遥的一个全副武装的警察看见了,赶紧躲进商店内呼救,等援兵来了,匪徒早就逃之夭夭。新闻大肆抨击警察见死不救,可他的上司说,这警察没错,是按着规章办事。我就羡慕警察的待遇,曾经想加入警队,可惜本人的俯卧撑没能达到他们的基本要求,连名都没去报。
澳洲警察接受的训练中除了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外(生命当然更可贵),还要保护好自己的法律地位,因此他们对于证据、记录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出个车祸就得记录半天的笔记,除了当事人外,还有旁观者,如果有语言问题还得请翻译。回到办公室内还要把材料按规定的格式整理成报告。如果涉及起诉或罚款,惩罚当事人,警察也可能为此被起诉,那报告还要更完整,准备给自己的法律部门。
由于这样警力成本太高,这几年干脆凡是车祸没有动用拖车或救护车的,一律警察不再到场。出了事自己到警局报到,备案填表又是一番折腾,可没有这份备案保险公司不给赔保。警察坐在那里收表就算完成任务。这省了警察不少事,可苦了当事人,由于没有现场的勘察报告,倒打一耙的案子屡见不鲜,造成会叫的狗有理。我一个朋友明明在等红灯时被人创了后面,但后面的中东人说是他倒车撞了他,保险公司不赔我的朋友,他还得陪中东人修车的钱。中国人往往因为怕,或不擅长与人争执只能忍气吞声,经常是这种政策下最吃亏的民族。
在澳洲报案还必须要有坚强的神经系统,警察和所有打工的一样,能少干绝不想多干,能推开的绝不揽下,哪管事件对你有多重要。我在澳洲第一次报警是因为我停在马路上的车被偷了,那天我花了大约两个小时,从等待到填完几分表格后,警察神情冷漠地爱搭不理问了一下,接受了表之后说“好了,如果你找到了车,来告诉我们一下.”。听了,差点我忘了谁丢车了,今天怎么我报案,警察让我找到车去告诉他?更有甚者,一个台湾商人租了仓库,第一次被盗后去报警,警察来看了看说::你应该装上防盗门。他立刻照做了。第二次又被贼光顾了,警察又来了说:你应该装报警器。他也马上行动。可小偷把警铃当成了音乐,照偷不误。他再去报警,并抱怨警察怎么还没有抓到贼,警察说:我们没有看见具体的人,怎么抓?你应该有摄影系统。他赶紧花费数千澳币装上了摄像机,虽然还是被盗,但这回江洋大盗不仅有全身,还有面部特写。他赶紧充满希望地把这些资料给警察,警察看了看说:我们不认识这个小偷。这次警察虽然没有再提建议,这位仁兄觉得警察的言外之意是得自己去抓人,再送到警察局。他对警察彻底没了脾气。这里家庭、办公室被偷,报警往往只是为了保险公司手续上的需要。谁也没有寄希望警察真的能把小偷给抓到。如果老百姓家里没有买财产保险,报警几乎是多此一举,没找到小偷的可能,还给自己添不少麻烦。
至于其它情况的报警,那更得思量清楚了。如果报警中,让警察听出或找到有涉及经济纠纷的可能,他们可能马上让你自己打民事案,因为他们只管刑事。如果他们没有理由来阻止你报警,且不说繁复的手续,可能问你的问题让你觉得怎么是自己错了。即便报案被接受了,不等于就能伸张正义。例如一个几百万澳币的诈骗案,警察也立了案,还有侦查的线索,可就停下了。当事人追问警察局,私底下负责侦办案子的警察说没有经费办这个案子了。有的案子警察可能完成了,他们也想能够起诉,也算有点成就感,可是到了负责起诉部门,他们那里没有经费或排不上队起诉,案子照样搁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