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图书频道 > 人文社科 > 政治 >

外交外事知识与国际交往礼仪(李家发著)(2)

2012-11-05 
  本书从普及外交部外事基础知识及实用技能出发,论述外交的产生及语源、定义和当代外交的主要特征,概述中国历史对外关系特点及外交机构沿革,阐述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外交部在对外关系上的法律地位与职能.
商家名称 信用等级 购买信息 订购本书
外交外事知识与国际交往礼仪(李家发著) 去商家看看
外交外事知识与国际交往礼仪(李家发著) 去商家看看

序言

谈到外交与外事,许多人认为那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是国家领导人和外交官的事。让人备感神秘,似乎与一般人相距遥远。其实,外交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国家利益,其中就包括了我们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世界进入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今天,外交不仅仅限于处理边界领土争端和政治军事结盟等问题,已越来越多地介人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及民问交往等范围广泛的领域。特别是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与世界各国的联系日益紧密,国际交往与合作越来越广泛,与不断扩展的世界经济体系和相互依存的国际社会融为一体的步伐,正在逐渐加快。不仅有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来华办理公私事务,与越来越多的中国业者和普通百姓进行各种联系和社会交往。同时,中国公民出国经商、考察、讲学、留学、务工、旅游、探亲以及涉外婚姻等,也越来越多。除政府部门外,非官方机构和个人直接或间接参与对外事务的机会也越来越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政群团,直至普通百姓,各个层面、各种渠道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不断扩展。可以说,在今天,几乎各行各业都涉外,普通群众也涉外,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中国政府和驻外使领馆依法对本国公民,包括法人所享有的权益和人身安全予以保护。同时,也要求从事外事和涉外事务的中国公民和机构,提高自身素质,以尽快适应国际交往规则和海外生存环境。这就需要懂一点外交方面的常识,懂一点国际通行的礼节礼貌和人际交往规则,懂一点对外政策和自我保护的国际法律法规。特别是肩负使命从事涉外公务活动的各级领导人,更需对外交外事及相关的国际知识有尽可能多的了解,以便依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妥善处理涉外事务和对外关系,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始终掌握国际合作与斗争的主动权。但是,长期的对外封闭,我们的很多干部和群众,对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外部世界知之甚少。面对日益开放的世界,有不少人不知道如何适应,不知道如何与外国人打交道。因此,向广大公众普及外交外事知识及国际交往文明礼貌,已是当务之急。
外交是内政的延续,是为内政服务的。中国外交不断贴近公众,增加外交工作透明度的新思路所带来的新变化,正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可以肯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对外开放全方位多领域高层次地深入发展,中国外交与对外关系必将更加活跃,将会有更多的政府机关和民间机构及普通公民参与对外事务和各个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外交与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加紧密相连,广大公众对政府外交工作的关注度与影响力也将进一步增强。因此,积极引导广大公众树立健康的国际意识,理性客观地看待我国政府在参与国际事务、处理对外关系时所持的原则立场及其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外事工作的新课题。
正是出于上述考虑,笔者编写了这本《外交外事知识与国际交往礼仪》,内容包括了外交外事基本知识和当代国际通行的社交习俗与文明礼貌规则,以及在对外活动中所应遵守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并以丰富的外交史料和许多有趣的外交实例,诠释外交理论和有关国际法原理,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但愿无论是政府机关的专职外事干部,还是从事旅游、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以及民间对外交往的涉外人员,都可以从中获得所需要的对外交往的专业知识与实用技能。对于众多有兴趣关注中国外交和国际时事的读者,它也将有助于丰富国际见闻,领略古今外交和著名外交人物的趣事轶闻,在读书中获得知识,享受乐趣。
2007年6月于南宁

后记

我在广西外事机关工作了40余年,深知地方外事在国家总体外交中的地位与作用,也了解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地方外事干部面临尽快提高业务技能和不断更新、改善知识结构的紧迫任务。因而,早在上世纪70年代,我即编写《外事手册》等业务资料,供本系统人员业务学习参考。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有幸获得了英国外交家哈罗德?尼科松《外交学》的中译本,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后又阅读了《奥本海国际法》和我国学者周鲠生著的《国际法》等书,为我打开了又一扇全新的知识之窗,特别是有关外交、领事、边界领土和国际条约等方面的内容,使得长期以来在工作中令我感到困惑的某些问题,得以释疑解惑。由此,我萌生了编写外交知识书稿的想法,并开始学习、研读与外交学和国际法相关的著述,积累素材。特别是在我主编《广西通志·外事志》及机关刊物期间,接触到了许多与外交有关的史料及国际知识,开始撰写短文在一些刊物上发表,受到读者好评。但终因忙于日常工作,书稿也只是一个框架提纲,真正动笔,则是在1999年完全退休之后。
这些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关系的全面发展,外交工作空前活跃,无论官方或民间的对外交流与合作,都在迅速扩展。广大公众议论国际时事、关注外交事务的热情,在我国更是前所未有的。因而,本书的读者对象,在以外事和涉外工作人员为主的同时,还必须面向从事民间对外事务和关心国际时事的各类群体。为此,我三易其稿,重新调整内容,使之尽可能适应各个层面读者的需要。
在本书即将定稿付印之际,我想要说的是,作为一名地方外事干部,我更多地是从地方外事工作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问题。我编撰的这本《外交外事知识与国际交往礼仪》,旨在传播对外交往的基本知识和介绍国际上通行的礼仪习俗。对于某些学术问题,虽不可避免地有所涉及,但并非本书重点。
在写作过程,我参阅或引用了我国一些资深外交家和著名学者的有关著述,除在文中注明作者及文章出处外,在此仅表诚挚谢意。同时,我要感谢数十年来我为之服务的广西外事机关及历任领导同志,使我有机会结合工作实践从事这方面的研究。还要特别感谢一些同事、朋友对本书的编写、出版所给予的热情鼓励和大力支持。
水平所限,谬误之处,一定不少。如蒙读者赐教,当不胜感谢。
2007年10月

文摘

第七章 外交代表机关
外交代表机关是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的统称,是一国派驻另一国负责对外关系的官方机构。在古代,人们把外国常驻机构视为专门收集情报的间谍机关,因而难以得到推行。在15世纪中叶,意大利各共和国之间开始互派常驻使团,此后西欧其他一些国家也予以仿效。到18世纪后期,法国宫廷通过派遣常驻使节与中欧、北欧的一些国家和土耳其建立联系,为现代各国互派常驻使节确立了基本原则。
外交代表机关的等级由建交协议商定。其职务及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由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相应的条款所规定。
第一节外交代表机关的建立
一、筹备建馆
在通常情况下,两个国家相互承认并宣布建立外交关系之后,随即在对方首都互设外交代表机关。但也有少数例外,两国虽然达成建交,但一方或者双方认为他在对方国家没有多少利益需要保护,没有必要向对方派使节常驻,或者一方对另一方的某些政策存有疑虑,担心互设使馆可能对本国产生不利的影响或给自己的邻国造成不安,而不愿互设使馆。如苏联与玻利维亚早在1945年就已建交,直到1969年才达成互派大使的协议。苏联与哥斯达黎加虽在1944年就已建立公使级外交关系,但并未派外交代表常驻,往来也很少,直到1970年两国才完成互派大使的手续。1980年,苏联向马耳他政府提出在马设立大使馆的建议被拒绝,马耳他政府认为两国贸易量不大,苏方没有必要在马派驻外交代表机关。
各国的建交协议几乎都无一例外地承诺,为对方的外交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便利,为建馆提供协助。按照国际问的习惯做法,首次建馆,一般都是先派临时代办赴驻在国筹备建馆事宜,主要是与驻在国取得联系,选定馆址,解决馆舍。待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大使赴任,主持馆务。这一过程视准备工作的难易程度及具体情况和条件而不同,有的时间较长,有的可能很快。中国与南非于1997年12月30日签署建交联合公报,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两国正式建交。但早在1996年11月,南非总统曼德拉就已发表声明,宣布南非将于1997年12月31日前与中国建交,与台湾“断交”。因此,中国建馆的筹备工作,早已开始。到1998年1月1日建交生效的当天,中国外交部长钱其琛,即在比勒陀利亚主持了中国驻南非大使馆的开馆仪式。从宣布建交到使馆开馆相距仅1天时间,这一建馆速度算够快的了。
使馆馆舍可采取租赁、购买的办法,也可以白行兴建。前者简便快捷,且花钱不多,又能解决急用。但使馆是国家在其领土之外的标志与象征,它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尊严,凝聚着一个国家的历史与现在。馆舍的外部建筑和室内装修、陈设,要与本国的国际地位相称,并富有民族特色。使馆的位置、所处环境及交通通讯条件,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从安全考虑,许多国家宁愿自己兴建馆舍。美国为对付恐怖分子袭击,将其20多处驻外使馆大楼,建成可防汽车炸弹的堡垒。而且只要财力允许,各国总是将使馆搞得规模宏大,气派不凡。美国驻法国使馆不仅建筑豪华讲究,且占地面积横跨巴黎市中心几个街区。而欧洲小国安道尔驻法国使馆,却设在一家旅行社的里面,整个使馆就一问房。要想进入使馆,必须先穿过这家旅行社。中间的一道拱门就是使馆界,一边是法国,另一边就是安道尔。尽管如此,对一些小国穷国来说,能够物色到一处花钱不多、环境和工作条件比较合适的馆舍,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民国时期,中国驻法国大使馆设在巴黎的一座楼房里,是清末中国政府租定的。一楼是中国使馆,二楼是别人家的公寓。楼上的房客不知道楼下是外国使馆,竟然对中国使馆人员呼来喊去,有时甚至把换下来的脏衣服丢到中国外交官的面前。由于使馆所在的街道实在太狭窄,每逢中国外交代表向法国国家元首呈递国书,法国总统派来迎接中国使节的礼车,无法直接开到使馆门前,只得停在远远的路口等候,中国使节必须徒步一段街区才能上车。
克罗地亚从前南斯拉夫分离独立建国后,其驻美国大使倾其所有,在华盛顿使馆街买下一座年久失修、破旧不堪的民宅作为使馆馆舍。修房子没钱,大使急中生智,在当地报纸上刊登广告,呼吁旅居美国的克罗地亚同胞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募捐筹款,购买建筑材料,自己动手修缮馆舍。好在在美国的克罗地亚人热情很高,替大使筹集到一笔钱。连续几个月每逢周末,都有克罗地亚裔木工、电工和泥水匠从各地赶来帮忙,将使馆修葺一新。
苏联解体后,各加盟共和国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有的国家经费不足,建馆遇到了困难。爱沙尼亚大使经过千挑万选,好不容易花了160万美元在华盛顿使馆街将一处尖顶小楼买到手。谁知风声走漏,附近街区的居民担心这幢民宅改建为使馆之后,将会使本来就已无处停放汽车的问题更加严重,成群结队前来抗议。美国国务院尊重民意,对爱沙尼亚大使的艰难处境爱莫能助。这位大使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运用“动之以情”的策略,对左右街坊邻居挨家挨户登门造访。恳谈中,大使娓娓道出了他内心对这座小楼的深厚感情。说这座尖顶小楼的建筑形式,与爱沙尼亚首都塔林具有代表性的中世纪建筑城堡式塔楼,形神极其相似,如能辟为使馆,它无疑会促进爱沙尼亚人民和美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大使的此一番说辞,打动了众多的邻居,尖顶楼终于成为爱沙尼亚使馆馆舍。格鲁吉亚驻美国大使相中了一幢要价百万美元的小楼作为使馆馆舍,可政府拨给的建馆经费又远远不够。正在无计可施之际,聪明的大使猛然想到了外交对等原则,立即建议本国外交部,将美国驻格鲁吉亚使馆馆舍的价格,从原议75万美元一下子猛涨到200万美元。格鲁吉亚驻美大使靠提价得来的这笔钱,终于买下了这幢小楼作为使馆馆舍。
二、美苏建馆的明争与暗斗
小国穷国因财力拮据,建馆的确遇到困难。大国富国经费不成问题,但建馆也未必都那么顺当。由于政治方面的原因,某些在国际上互为对手的国家,乃至是比较友好的国家之间,在建馆问题上也往往是有斗争的。驻在国利用其有利地位,对别国的建馆提出各种条件,加以限制、刁难,甚至干出一些侵害派遣国主权的事情。
美国为了解决其在莫斯科兴建使馆馆舍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竟然用了长达60余年的时间。早在1934年美苏建交之初,美国在莫斯科择地建馆一事,就已获斯大林同意。但因为施工工人和进口建筑器材问题,两国存在分歧而被搁置。此后,美苏双方由于使馆人员增加,为解决各自在对方的使馆人员用房拥挤问题,从1963年起,两国又就确定美国使馆馆址问题,进行了长达6年的谈判。争论的核心,依然是是否使用苏联的建筑工人施工。最后,在美国作出妥协的情况下,达成互换使馆用地的协议。1979年,美国使馆大楼用苏联提供的人员和建筑器材动工兴建。1985年,美国安全部门发现,这幢快要竣工的八层大楼的墙壁、地板,被苏方安装了无数的窃听器,整座大楼不啻于一只超大型的麦克风。使馆人员即使低声耳语,也逃不脱苏联情报机构的监听。于是,美国宣布工程暂停,苏联工程人员被赶出工地。这时,工程耗资已达1.3亿美元,美国不得不于1996年增加拨款予以改建。当然,此次施工不再用对方工人,也不用对方的建筑材料,整个工地实施最严密的安全警卫措施,于1998年建成使用。美国与苏联不仅在使馆的兴建问题上明争暗斗,数十年纠缠不休,在馆舍的租赁上也是用尽心思,唯恐对方占到便宜。1933年美国与苏联建交时,租定莫斯科市中心一幢占地2900平方米的豪宅斯帕索楼,作为大使官邸。1985年,双方商定把租金的数额固定下来,每年7.25万卢布,20年不变。苏联方面为显示本国货币的实力,租约条款中既没有设定“通货波动因素的条件”,即无论卢布升值与贬值,都不关系斯帕索楼租金的涨跌,而且还坚持要卢布不要美元,并把卢布对美元的兑换率抬得高高的,1卢布兑1.66美元。当时苏联方面为此而引以自豪,美国人则大为不满,按照苏联那明摆着宰人的汇率,美国每年要为这幢大使官邸支付12.035万美元的租金。没想到,几年后苏联解体,俄罗斯经济每况愈下,卢布币值急剧下降。货币改革后,1个新卢布兑换1000旧卢币。到本世纪初,1卢布才兑换3.5美分,按照这一汇率,美国付给这幢豪华官邸的年租金只需2.5美元。这简直是对俄罗斯人的嘲弄。当然,美国人不再抱怨租金昂贵了。
三、列强使馆拒绝南迁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及其他有关公约,没有对外交代表机关是否必须设在驻在国首都,作出明确规定。只是说“国与国问外交关系及常设使馆之建立,以协议为之”。但按照惯例,各国历来都是将外国派驻本国的外交代表机关,设在自己的首都,许多国家还辟有“使馆区”,专供各建交国在此设立使馆。一方面,在理论上,大使、公使是派遣国元首向接受国元首派遣的,大使代表派遣国元首本人,他的馆舍自应设在驻在国元首驻地。另一方面,外交使节代表派遣国政府,与驻在国政府办理两国间外交事务,从方便工作起见,其馆舍也应设在驻在国中央政府所在地。但是在民国时期,西方列强无视中国政府的决定和国际惯例,曾拒绝在当时中国中央政府所在地——南京设立使馆。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次年,设在北京的北洋政府彻底垮台,北京作为中国政府首都的地位已不复存在。但日、美、英等国以南京作为首都的“文化设施”及其他条件不如北京为借口,拒绝将本国使馆迁往南京。他们与中国中央政府的交涉,由其驻上海或南京的领事办理。而依照国际法,领事只代表本国侨民在当地的利益,是向驻在国某个地区派遣的,他以当地的地方政府为联系和交涉对象。西方列强以其领事机关与中国的中央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是对中国政府的公然蔑视。这种极不正常的状况,竟然持续了8年之久。直到1935年,一些国家才将其使馆迁往南京。这种粗暴干涉中国内政、无视中国主权的做法是极其恶劣的,在国际关系史上也是极其罕见的。

相关阅读:

全国高等学校教材.妇产科学(乐杰著)

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朱天心著)

毒医皇后(套装上下册)(纳兰静语著)

学会宽容,人生步步能赢(赵丽荣著)

一分钟摆脱负面情绪(雷杨著)

更多图书资讯可访问读书人图书频道:http://www.reAder8.cn/book/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