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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教你混社会(章岩著)(2)

2012-11-03 
纯净的国风每个人都期望,但是,这些生存的基本原则,我们需要懂得。否则我们无法过好自己的现实生活,这个代价太高了。对一个人来说,活在当下是最重要的。我们不可能喝到昨天或明天的一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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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出来混的人不容易,想混出个人样更是困难。因为现代社会竞争越来越残酷,人际关系也比过去更复杂!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一本能指导我们混得更好的书——一本不是说空话、套话的书,而是一本敢于说真话的书,一本敢于将人类隐藏了几千年的潜规则一语道破的书!这本书必然是老祖宗用鲜血和脑浆写下来的忠告,这本书必然包含现实的残酷和人类内心最微妙的元素,它是一本励志书,更是一本心理书!它是研究人类社会的书,不能用一个固定的概念来概括它。我们需要怀揣这样一本书行走江湖,它将告诉我们闯荡江湖需要掌握的“潜规则”。你应该把这本“葵花宝典”藏于行囊中,福佑人身安全无虞!为写作本书,我精心研读了明代道士洪应明所著的《菜根谭》,并结合当今社会的现实处境,作出了自己的诠释和演绎。这些解读单薄牵强或隔靴搔痒,都在所难免。对于书中出现的不足之处,恳请读者诸君见谅!

文摘

版权页:



第一章 “牛人”混社会靠什么
混社会的第一要义——锋芒太露容易没饭吃。
好吃的东西不要一个人独吞,要适当分给大家一些,否则别人就会忌恨你!
好吃的东西不要一个人独吞
小时候,爸爸经常告诫我:“好吃的东西不要一个人独吞,要适当分给大家一些,否则小伙伴就不跟你一起玩,别人就忌恨你,有了好处也会把你挤到一边。”那时候,我对这些话似懂非懂、半信半疑,所以总会因为一些小事与人争抢不休。
等我长大步入社会,经历了现实的磨砺和复杂的人际关系之后,我彻底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一路上磕磕绊绊,很多看不见的人际规律在左右着自己的命运,不管我承认或不承认,在最开始的时候,我是无法明白爸爸这句话的,于是在人群中撞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不经蹉跎,不长智慧,当我脑袋上的伤口结痂时,我才开始认真琢磨起爸爸的话来,这才震惊地发现——我遇到的很多问题,其实都是因为没有认真执行这句话。
一个人只有懂得了这个道理,才能顿悟“牛人”成功的原因。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场景:一群小朋友聚在一起做游戏,其中一个孩子肚子饿了,就从包里拿出好吃的糕点,正好被大家看到。这时,他有两种选择:分一些给大家,或者自己独吞。这个时候到底应该怎么办?选择是在瞬间作出的,能导致截然不同的结果。具体结果如下:
1.分给大家。小伙伴们因为得到了他的糕点,都很喜欢他、拥护他。从这一刻起,他的人气蹿升,从这群同龄人中脱颖而出,成为这个小团体中当之无愧的领袖,将来还可能成为号召力很强的人,很可能就是政界、军界、商界等各行业首脑级人物。由于懂得分享,他最终得到的将会更多!
2.自己独吞。当然,他可以旁若无人地全塞进自己嘴里吃掉。糕点是他的,这没问题,他有这个权利和资格,但是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呢?很显然,大家都拿他当小气鬼,以后没人跟他玩。他失去了在团队中当头狼的一个机会,而且失去了团队的信任,拐进一条狭窄的人生胡同。顺着这条轨迹成长,他将来很可能就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湮没在芸芸众生中的小人物。
一个不经意的选择,就可能决定人的一生。明白了这个道理,你还会轻视必要的分享吗?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狭路相逢勇者胜,懂得在恰当的时机与人分享,可以让大家都得到利益,最后自己也会戴上赢家的桂冠!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很多时候并不是单项选择题——有你没他,而是多项选择,可以双赢。有些人不明白,他们只知道鱼死网破,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为争名夺利打得头破血流、同归于尽的例子经常在我们身边上演。这种人永远不能体悟到,在必要时让一步反而能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好处。不管是在机关混,还是出来自己闯,懂得了这一点才能事事顺心,否则就等着处处碰壁吧!
我认识一个年轻的公务员,毕业于名校,才华横溢,走到哪儿都带着一股指点江山、舍我其谁的气势。他觉得别人都如小蝼蚁,不配跟自己比。“我的能力最强,所以理应得到最多。”他总是这么想,得到了好处也不与同事分享,事事都独占头功,而且他感觉这最自然不过了,从来都不认为有什么不对劲。
结果怎么样呢?部门里的同事联起手来结成同盟,跟这位“优秀人才”较劲,合力拆他的墙脚、拖他的后腿,处处给他找麻烦,任你多么大公无私、尽职尽责,我等就是不配合。你不是能耐大吗?
你不是爱表现抢头功吗?那就让你一个人去折腾。你瞧不起我们,我们还懒得理你!这个公务员虽然野心和心劲很大,但处在这种环境下要想做成点儿事情,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最后,这个年轻人的工作当然做不好了,走到哪儿都碰壁,满腹才华无法施展,甚至没处诉苦。于是,领导痛责,同事不怜,他在每个人面前都没落下好印象。到了这个地步,单位分给他的那把椅子就该收回去了。
只想好处独占却落个一无所有,你说可怜不可怜?但这还不是最可怜的,真正可怜的是他一直未能醒悟,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这就像项羽自杀之前,一直认为是老天故意要跟他对着干,不是自己有问题。其实这就是情商太低的表现,自己错了都认识不到,还把责任推给老天,那你不灭亡谁灭亡?很多时候,上天给了你飞黄腾达的机会,往往是你自己不好好珍惜,因为情商太低,不懂人情世故,活活自我作践死了。
这种事随处可见,我亲身经历的就不知道有多少。记得有句话说:“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这句话表明了国与国之间、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根本其实就是利益分配。懂得利益分配,就悟透了人性的本质、社会的真相。
利益才是人心最好的撬杠。《菜根谭》中说:“人情反复,世路崎岖。行不去处,须知退一步之法;行得去处,务加让三分之功。”意思就是,人间世情反复无常,人生之路崎岖不平。在人生之路走不通的地方,要知道退让一步的道理;在走得过去的地方,也一定要给予人家三分的便利,这样才能逢凶化吉、一帆风顺。
出来混的人必须明白:留一步、让三分,不仅是给别人留一条活路,也是增加人际资源的绝妙策略。今天你让了他一步,明天他会还你两步,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在社会上就多打开了一扇通往成功的方便之门。如果你不懂利益均沾原则,凡是好处都自己独吞,那么即使你拥有旷世才华,也只能是无用的白纸。如果学点儿分享主义,好处利益分给众人,让每个人的心理得到平衡,这样大家肯定会通力合作,协助你顺利取得成功。
大凡成功的“牛人”无一例外都懂得这一点。他们大都一掷千金,让跟随自己的人得到实惠,从而使他们愿意为自己死心塌地、赴汤蹈火。即使是最精明的大商人,也都奉行这一理念。比如,一个大项目,明明自己有能力承接,也要拉合作伙伴一起开发,以此展现自己“路留一步,味让三分”的气度,宣告自己不是那种断人财路、独占福源的人。
事实正是如此,唯我独尊最危险,大家都有汤喝才是王者之道!这一处世之法是中国几千年来一直奉行的“潜规则”。是否懂得这一处世之法,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是坎坷不平,还是顺风顺水!
锋芒太露容易没饭吃
大人物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
我回想起自己第一次接触现实中大人物的样子。那是跟随姑父去拜见一位北京首长。在宴会上,首长的举手投足颠覆了我对大人物的固有印象。在我的想象中,大人物都是牛气烘烘,一副盛气凌人、很难接近的样子,但在现实中,我彻底晕了!因为眼前的这个大人物不仅没有那种唯我独尊的猛劲,反而一副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表情。他开怀大笑地招呼着每一个人,不会冷落任何一个,甚至还特意帮我夹了菜,就像我失散多年终于再次见面的一个很亲的亲人。这样的大人物让人觉得可亲可敬,唯独没有可畏。
我不禁对自己提出疑问:为什么大人物不是华丽牛× 的模样?他们混混沌沌的样子如同庙宇中的弥勒佛,没有过于鲜明的个性和喜怒哀乐。你在他们的脸上看到的只是祥和圆融,看不到棱角。反观那些锋芒毕露的愣头青,他们大胆地吹牛,处处逞强,处处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事实上,他们并不能真正征服人心,只是虚张声势而已。
后来,我经历了一些事、交往了一些人、读了一些书,才有点儿明白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记得一本古书中有这样的话——雄鹰站立的样子好像睡着了,老虎行走时懒散无力仿佛生了大病,实际上这正是它们取食吃人的高明手段。所以,真正聪明的人要做到不炫耀、不显露才华,这样才有能力成大业、做大事。我不禁拍案叫绝!真是一语道破大人物的处世真谛!
处世真谛究竟何在?我总结了四个字:深藏不露。
翻翻历史,看看周围,我们就会得知一个现状,那就是锋芒太露的人往往没饭吃。这是跌过跟头的老祖宗用鲜血和脑浆写下来的忠告!可惜很多人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认为自己聪明过人、能力超群,看谁都是豆腐渣,唯有自己是朵花,什么都不放在眼里。
这种人最容易没饭吃,甚至会为此丢掉性命。
其实,世间的道理都是相通的。学佛的人都知道一个说法:“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为什么这么说呢?如果一个人是菩萨转世,就看上去跟普通人一样,没什么区别。他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主动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果你去问他:“请问你是菩萨转世吗?”
他绝对不会承认,甚至坚定地驳斥你。这就是真人,不会轻易露出自己的本相,但是如果到了非露不可的时候,也会一鸣惊人的。即使这样,他们露相之后也会立刻从人间消失,不会再留在尘世中了。
他们深刻地明白,如果这个时候不撤离,就会遭受世人的诽谤和诋毁,菩萨的神威也就不被世人膜拜了。对出来混的人而言,这个道理同样深刻无比。
出来混的人必须认识到这一关键,真正的聪明人身怀绝技而深藏不露,绝不到处炫耀,而是等待时机一鸣惊人。有才华固然好,但是能力再强也不能整天顶在头上到处去炫耀。就像财富一样,有钱当然是好事,但你会每天都穿金戴银、提着钱箱子到街上去显摆吗?这样岂不是故意招贼惦记?小心“羡慕忌妒恨”的人在你背后起杀心下毒手!
请看网络上一些炫富的“脑残”者被网民集体斥骂的疯狂情景,你就会深切理解这一点了。不管你多么有才华,如果不懂得收敛锋芒,那就等着周围的人把你的锋芒一根根折断吧!
当然,有才华是好事,毕竟,才华是一个人成功的基础。一个有才华的人能得到大把的表现机会,一个无能的人即使再张扬地表现自己也不可能成功。但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如果过于炫耀自我,压制了他人的表现空间,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必然会招致众人的一致忌恨。如果发展到这一步,他的前途和事业就会非常危险,随时可能被人拉下马来!
我记得大学时学习历史,有这么一个“杯具”让我欷歔不已。
三国晚期的诸葛恪,是诸葛亮的兄长诸葛瑾的儿子,名门之后,家教严格。他在很小的时候就展现出了才思敏捷、天赋过人的特质,大家都认为他的才能超过了其父诸葛瑾。不过,诸葛瑾并不因有这么一个好儿子感到高兴,反而觉得诸葛恪会给家族带来不幸。为什么呢?诸葛瑾说:“恪性格急躁、刚愎自用,而且太喜欢表现自己,锋芒过于外露终将引来祸端。”果不出其父所料,诸葛恪长大掌权后独断专行、以才压人,认为自己什么都是最好的,目中无人,最终引起众怒,被大臣们设计害死,牵连家族也遭到诛灭。
在这个世界上,才华出众却被排挤的人随处可见。他们才华在手,就像拥有一把传世名剑,逢人就要吹嘘一番,拿在手中四处挥舞,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惊世之才,傻乎乎地把自己树成人人想打的活靶子。他们看不见自己脚下的火坑,就这样不知不觉掉了进去。
才华犹如一把双刃剑,可以刺伤别人,也会刺伤自己,所以运用起来应当小心翼翼,平时应将它插在剑鞘里。很多时候,锋芒太露就会招致小人的忌恨和陷害,凡是做大事业的人都应该修炼“藏锋”之功。洪应明在《菜根谭》中说:“文章做到好处,无有他奇,只是恰好。”才智的使用也应如此,用至好处,只是恰好。当智则智,当愚则愚,愚也是一种智。必要时装一装“低能儿”,做一做“糊涂人”,都是明智之举。
当一个人遭遇挫折的时候,或许会抱怨呐喊——我这么有才华,为什么却落了个穷困潦倒、一事无成的下场?苍天真是不公!苍天真的不公吗?非也,是他不懂得基本的人情世故的缘故,这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他面临人生败局时,是否应该自我反思一下呢?
是否做得太过分了?是否目中无人,过于突出自己,忽视了众人的感受?是否自以为聪明绝顶,别人都愚不可及?一个人如果这样反思一番,就能找到问题的症结,然后对症治疗,等顿悟明澈之后,就真正成熟起来了。
翻开二十四史,我们可以轻易地发现,被小人运用阴谋诡计杀害的忠臣良将不计其数。一方面是因为小人过于奸诈残忍,另一方面又何尝不是因为被害者不懂得玉韫珠藏的智慧呢?他们的行为过于张扬,才华过于横溢,同时又目空一切,不把身边的同僚放在眼里,这样的人不掉脑袋才怪。
或许有人会说:“都是中国的文化环境不好,太推崇玩阴的权谋。不行,我要移民!这样我就可以天真单纯地生活了。”果真如此吗?难道只有中国人才这样吗?事实上,世界各地皆如是。即使你到了火星,只要火星上有N 个人存在,那就少不了要懂人情世故。
在人际交往中,我们一定不能自作聪明,要学会真聪明——切忌只知伸不知屈;只知进不知退;只知自我表现,不知韬光养晦。否则的话,即使你才高八斗,也照样是两手空空。
出来混的人都要掌握这种低调隐忍的做人法则。我记得欧洲有这样一种说法:“法兰西人的聪明藏在内,西班牙人的聪明露于外。”
前者是真聪明,后者是假聪明。换句话说就是,多一些深思熟虑,少一些锋芒毕露,千万不要把肚子里的“宝贝”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全拿出来。若不懂得这个道理,就算你肚里有再多的“宝贝”,也终将成为别人的囊中之物!

1
洛杉矶,11月13日,星期五,早上10:30
红、橙、黄、绿、蓝、靛、紫。彩虹七彩颜色里,橙色是内森?史戴杜温最不喜欢的颜色,但是,今天早上,这种霞光倒很适合祈愿,让他的周身也暖暖的。
谢谢老天小小的恩赐。
内森抬起头,直勾勾地望着天空中那个炙热的火球,眼睛一眨不眨,却一点儿疼痛的感觉也没有,他也觉得自己还真不像一个正常人。这又一次证明了,他总是与众不同,不是吗?不仅是与众不同,还很怪异——自孩童时期开始,他的父母和同学们就告诉过他无数次了。
他的传奇从一岁就开始了。那时候,小孩子们会接种一系列疫苗,可内森在接种疫苗时却从未哭过,一滴眼泪也没有。护士们都惊呆了,甚至被吓到了——尖尖的针头刺穿了他那光滑的婴儿肌肤,他却一点儿反应也没有。
他出什么毛病了?大家不禁猜想着,匆忙跑来看,声音里有藏不住的恐惧:“必须要马上给他做测试,这实在是太不正常了,所有的孩子都会哭啊!”
但内森不会。
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课间休息,他在操场上踢足球,脚踝处有三个地方都受了伤。他的那些吓坏了的同学们,确实听到了骨头的断裂声——咔嚓,就像是又粗又干的树枝受到了巨大的压力猛地折断了一样,他们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去通知了教练。但是,内森却没有哭,甚至连呻吟都没有。就像生活中的其他东西一样,痛也只是一种意识,而如果你的意志足够坚强,你就能够与之抗衡。谁都知道这码事吧?
当然,那之后,他就有了很多绰号。只要他回忆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就能想到畸形、疯子、怪物这些伴随他多年的绰号。
“棍棒和石头会伤到我的骨头,但是名字却永远伤不到我。”内森自嘲地笑笑。
谁在乎他们怎么叫自己呢?要解释老家伙莎士比亚的话,名字里又会有什么玄机呢?难道玫瑰换一个名字,闻上去就不香了吗?
这些日子里,他们给他起了一个绰号—— “克利夫兰断木机”, 听上去毫无希望,却又幼稚无比。这个绰号多么幼稚啊!通常情况下,一家报社为了卖出更多的报纸,就会不择手段,猛烈批评什么人或什么事。依照内森的传媒背景知识,他对这一点儿再明白不过了。他甚至晓得,如果他做了一件不错且很有意义的事情,在合适的契机,一定会让某一位记者获得普利策奖。
内森摇摇头,见鬼去吧!在重大决策中,名字毫无意义。关于他,人们唯一需要知道的是:他将是史上连环杀人魔中最厉害的那一个。而且,一旦他削尖了这朵娇艳玫瑰上的刺,让这些刺刺中人们的要害,以致血流成河,那么,所有人将永生难忘——包括他的父母,曾经的同学,特别是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的那个小偷——那个许多年前,不经意偷走了他生活的那个女人。
但是,有件事要先做,那是今天的首要任务。
内森一早上已经够忙的了。第五宗精心而漂亮的谋杀案之后,是一段长长的飞机航行,他要前往加利福尼亚州,但是,杀手的工作永无止境,不是吗?至少,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以跑步来为杀人做准备是一种奇怪的方式。但是,他明白,若要成为史上最棒的杀手,只能如此。何况他真心诚意地想要成为最棒的,上帝知道这一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时,他就一直感到必须把自己特殊的能力献给将要发生的事情,如同抹去黑板上的胡乱涂鸦重新开始。他要让事情比以往更好,使其再度清晰可见。
今天早晨,在加利福尼亚州刺眼的阳光下,在洛杉矶格里菲斯公园里,他在山上晨跑。山峦起伏,他跑上跑下,大腿像被火烧一样,炙烤、疼痛着;胸腔无助地喘息着,寻求着空气;汗水像一条条无尽的长河从背部流下来。
许多运动员会做十次这样的训练,如果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级选手,也可能来个十五次,以此来锻造一个结实的身体。但是,这些训练对于内森,还远远不够,或者说,从来就没有够过。他知道,如果他真的想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杀手,他必须把自己推向更难、更快、更长的强度训练。因此,他强迫自己完成了二十次上下陡峭山峦的魔鬼训练,然后,开始一段短程慢跑,跑向那个便宜的汽车旅馆,他临时称之为家的地方。
奔跑是这次行动的关键,它会把他变成一个真正的玩家,并为其他的杀手参与进来提供了氛围。不像其他许多人只是想逃离自己混乱的过去,就如同被砍掉了脑袋的鸡挣扎着到处乱跑一样,而他现在是明确地跑向自己的未来。奔向自己的未来,至少他是这样不断地告诉自己的。也许这几天他就会真正相信自己的这个理论。
但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这一点,不容置疑。在过去的几天,狂热的夏日像是扇了洛杉矶一巴掌,还勒住它的脖子,紧紧地扼住了它。三十七摄氏度的高温,空气湿度很大,如果你能抓住空气,可能你就可以把这条“湿透的毛巾”拧出水来了。
太阳像一个煎鸡蛋一样,挂在蔚蓝的天空中央,老天似乎蓄意恶狠狠地将太阳的光芒化为利箭,直刺他的头部。当他挣扎着走出公园,他的脚就像铸满了铅,比他早上走进来的时候重了十倍。但是,至少他隐隐作痛的肌肉里透出异常的疲惫感,让他明确自己已经完成了今天的锻炼。
他知道,理查德 ? 拉米尔兹在大开杀戒之前,可没这样训练过。照这样分析,自己的胜算可就大了!他面容苍白而憔悴,脸颊深陷,一双眼睛毫无光泽。可能这个“暗黑恶魔”唯一的一次跑步经历,就是跑去最近拐角处的商店,想再买一盒没商标的香烟,好进一步污染自己喘息中的肺。
内森摇摇头,咯咯地笑了一笑,离开了公园。“暗黑恶魔”真是个笑话!当你用一种批判的目光,审视一些事物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人们竟给拉米尔兹也起了个绰号。
在公园外面,他的耐克橡胶鞋有节奏地踢踏着水泥地面,十个脚趾均匀用力踩压着道路。他抬起头,扰人的汗水从眼角滑落,他突然皱皱眉。不管怎么说,拉米尔兹出了事。他怎么能那么不小心?怎么会表现得那么不专业?
如果你想成为大师级的杀手,必须让那些责备、甚至苛刻的批评都不能对你的工作产生任何影响,所有这些只需要一点儿深思熟虑,一点儿准备,一点儿纪律,梦想就会成为现实。这又有什么难的呢?
当然没有,这就是答案!如果你想成为最棒的,那么,你必须要收起自己的自傲,先好好学习一下游戏规则。不用说,这很重要。而且,内森向来是一个极其勤奋的学生,学习也很用心,甚至连在他之前的重量级选手——有关这些人的微乎其微的细节,他也不曾放过。他已经开启了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杀人欲望。
这就是他为什么将成为有史以来最棒的杀手的原因,看起来简单,事实也确实如此。
内森陷入了沉思,胸脯的上下起伏打破了他的幻想,把他拉回到这段脚下噼啪作响的徒步中。他沿着太平洋炙烤的海岸,蜿蜒前行。蓝蓝的天空中,海鸥凄惨地叫着,西风狂乱刮过,带来海水咸咸的味道,吹乱了他满头浓密的棕色头发。他露出最灿烂的笑容,冲着迎面走来的两个漂亮的女孩点头示意。这两个女孩身着运动胸衣,搭上阿迪达斯的短裤,挥舞着修剪得毫无瑕疵的指甲,还内森以微笑。
杀得没错——她们似乎正在告诉他这些。
当她们经过他身旁的时候,内森再一次咯咯笑着,低下了头,强迫自己加快了步伐,尽管脚趾隐隐作痛。天啊,如果在阳光明媚的加利福尼亚州南部,连这些愚蠢的娼妓都明白这些的话,那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难的呢?
需要重申的是,关于这项伟业没有一点儿难度。对他而言,也没有丝毫的停顿或担心。这里,不存在良知的问题。杀手杀人,天经地义。看在上帝的分上,这可是他们的工作啊!不错的杀手,从未被抓过。最棒的一些杀手,则会在选择放弃杀戮后留名百年。但是,这里只会给处于山巅的杀手留下空位——那威风凛凛的雄狮头领,从始至弥散带着他特有的霸气和傲气——这也是内森渴望拥有的一个头衔。
现在,是时候让雄狮展现一下他那锋利的洁白牙齿,再来一声响彻云霄的咆哮了。
十五分钟后,内森回到了破旧的汽车旅馆。他情不自禁地漠视着这座建筑——阴暗破败、方方正正、从内到外处处千疮百孔,但是,他知道,在这里他可以匿名居住,这使得简陋的设施也有了意义。
从炙烤的道路上反射出来的炙热微波,就像在一个拥挤的酒吧里,有一群醉醺醺的舞者胡乱舞动。而此刻,停车场里,在散乱停放的锈迹斑斑的车子中间,他小心地寻找着自己的道路。一辆辆达特桑、凯迪拉克、克莱斯勒,甚至还有一辆四十岁高龄的福特后玻璃窗已经破碎了。过了一会儿,在楼房外侧的混凝土楼梯上,他那结实的小腿肌肉帮助他一路跃跳到三楼,就像踩着一副高跷一样。他推开312房间摇摇摆摆的木门,锁上身后的门,脱下崭新的跑鞋,把钥匙随手扔到宽大的床上。
他坐在床上,脱掉船袜,汗水就那么顺着身子倾泻而下。他满意地叹了口气,没有空调,反而是他最爱的环境。
那就是——热!
这也是他选择来洛杉矶的最主要的原因,当然不是最重要的原因。
他又脱下奥克利牌肥大的短裤和被汗水浸透的澳洲冲浪品牌T恤。现在,他完全赤身裸体了。他站起身,迈开脚步,来到角落里的落地镜前,审视着自己。
“看上去又壮了些,”他这么想着,对于上腹部一条条的细长肌肉,他更是感到欣慰,“我敢说,我跑得比运动员都快!”
但是,今晚,他需要与之比较的应该只是一小部分普通人而已。
想着想着,一股凉飕飕的兴奋感爬上心头,他感到自己更加强大起来。现在,只剩下几个小时了,然后,他就能发现自己所有的辛苦努力和处心积虑的准备是否能得到回报了。可以确定的是,他已经做了大量的令人烦躁的铺垫工作,但是现在,他仍有足够的耐心悄悄潜回克利夫兰市。今晚,在这个森林之市周围,那些胆小的小女生们会稍微安静一点儿。
内森大声笑出来,深深的、发自喉咙的笑声萦绕在整个房间里,他的声音震颤着,就像调音完美的贝斯手拨动了琴弦。今后,他们可能会给克利夫兰这个被很多人认为是全美国最垃圾的居住地选择一个更恢宏的别名。
他摇摇头,赶走了这个想法。无所谓了,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名字毫无意义。无论是更好还是更坏,反正他要在洛杉矶这片肥沃的狩猎领地上,实施他一个人的光明行动。不久,他就会被公认是最厉害的连环杀人魔。现在,确实是时候在地球上真诚上演这场最棒的好戏了。
灯光聚焦。
机位就绪。
开机!
2
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晚上8:00
我都看到了些什么无法言表的东西啊!
老旧的电视里正放着一部电影,画面上,一条线闪过达娜 ? 白石的脑海。她穿上一双鞋套,盯着眼前这位秃头取证摄影师,他叫道 ? 弗里曼,正斜过身子对着小女孩爆出来的肠子拍特写。胶卷卡带发出“咔”的一声,闪光灯猛地一闪。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达娜总会好奇,弗里曼干这个工作,吃饭还会有胃口吗?其他那些做这种工作的人呢?
一位身穿制服的克利夫兰警察冲着达娜点点头,在一个剪贴板上草草地写着什么。作为第一个来到犯罪现场的人,他有义务拉开警戒线,密切监控着进进出出的人群。黄色警戒线内的人越少,越有利于保证现场的完整性。
他们现在位于克利夫兰市东部一幢联排公寓八单元的七楼。克利夫兰是这个国家第二贫困城市,而这里则是这座不幸城市中最破败的地方。去年,该城还是这般凄惨的地位,今年,则由底特律接替了该项殊荣。
达娜是在市区约会的时候接到了电话,离开的时候也算不上特别难过。从婚恋交友网站的所有愚蠢广告来看,这个网站可供选择的男人质量并不高。在酒吧里,她慵懒地品尝着清淡的鸡翅,然后就着一口冰冷的饮料,快速吞下食物,而隔桌的位置,正有一位来自意大利帕尔马的肥胖会计盯着她的胸部瞅,好像这样约会更有意思些。
达娜戴上一张纸面罩,护住嘴巴和鼻子,然后扫视了一下寓所,确保其他人也都戴上了合适的保护装置。达娜可不想仅仅因为屋里有人感冒,就与抓住凶手的机会失之交臂。“她叫什么名字?”达娜问道。
摄影师抬起头,脸上也罩着面罩,看上去像一个垂头丧气的外科医生正在处理一个毫无希望的修补工作。“简欣达 ? 郝露薇,”他回答道,“八岁。”
“谁发现她的?”
“她妈妈。”
“她现在在哪里?”
“在医院。”
“过度惊吓?”
“没错。”
达娜沿着建好的进出通道,深入房间。她在弗里曼的身边跪下,近距离地观察着。达娜已经自动转换成调查人的身份,她放了两块薄荷以清除酒气,然后戴上一双薄薄的橡胶手套。
她把那只摊在地上的细细的手腕举起六英寸高,又同样举起了一只水肿的脚踝。很显然,没有紧急医疗救助的必要了。达娜也很庆幸急诊医生明白了这一点。比起救助伤员,更多的人倒是很会破坏现场。达娜倒也不是责怪急诊医生们的热心肠,毕竟挽救生命是最重要的,甚至远胜于抓获凶手。
她用手指轻轻按压着女孩的脚踝,不禁皱起眉头。尸体已经僵硬了,表明她已经死了差不多十二个小时了。达娜低头瞟了一眼手表:早上八点钟的时候,小女孩应该是在学校上课,而不是倒在血泊中啊!当然,在这个地区,上学也算不上是头等大事。那么,她妈妈为什么没有早一点儿发现呢?小女孩为什么会离开监护人的视线?上帝啊,她才八岁啊!她太小了,如何能照顾得了自己?
弗里曼看出了达娜的忧虑,他说道:“是因为毒品,很显然,她妈妈昨晚离开后没有回家,直到几个小时前。”
达娜摇摇头。这个杀手很可能已经观察这个小女孩数周了,所以,才知道她妈妈会整夜不归。她妈妈昨晚离开的时候,一不留神,让那个狡猾的家伙溜了进来,才要了她女儿的命。
达娜强忍住胸中涌起的怒火,继续检查着尸体。小女孩胳膊和腿上有淤青,呈现出紫色,心脏不再跳动,血液自然也不会循环了,只在她柔软的皮肤下凝成了一摊。
达娜低头又瞟了一眼手表,判断死亡时间是晚上八点,然后在她的笔记本上草草记下。美国司法部的《犯罪现场调查:执法指导》这份研究报告于二OOO年由大律师珍妮特 ? 里诺完成,它强调了大量记录的重要性。尽管不同的联邦机构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但是每个机构在鉴定和保护证据的时候,都会努力遵循这一总的指导规则。对达娜来说,这种记录的重要程度不亚于《圣经》。
这个手册由一条条解释组成,告诉你如何破解犯罪现场,对此,达娜早就烂熟于心。一些人会用写日记的方式来记录他们的一生,但达娜不是。如果有人想看看有关她到目前为止的一些经历,他们能够做的,就是去看看她家中壁橱后面的那个纸箱,里面放满了上百本笔记本,都和她现在拿着的本子大同小异。
枪杀、刺伤、勒杀,里面都是这些内容;其中记录了与每个案件相关的疑问,有一些得到了解答,有些则没有。
子弹是从哪个位置准确地射入受害者头骨的?是前面,还是后面?在刺穿跳动的心脏之前,凶手砍断了哪根肋骨?对无助的受害者,杀手是用绳子将其勒死的,还是仅仅用双手就解决了?
笔记本造就了现在的达娜。她知道,自己没做过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但至少,她仍然活着。可面对眼前可怜的小简欣达 ? 郝露薇,活着真是一种讽刺。
小女孩裸露的尸体是被刻意摆放成一种反常的跳娃娃的姿势:她的手臂举过头顶,摆出个V字;在毁伤的躯干下,大腿被掰开了三英尺,一把坏了的扫把柄插入她的两腿间。
达娜愤愤地磨着牙,把目光从那具被毁掉的身体上掠过。黏黏的液体从小女孩破裂的肚子里流出来,流向她那纤细的棕色大腿间的三角区域。她那棕色的眼睛直盯盯地望着前方,亦稍稍向上翻着,似乎她曾绝望地想看看自己的眉毛一样。这种惊讶的表情,凝固在她那小巧的棕色脸颊上,亦将永远定格。
在达娜的生命里,曾有一次,当时也是这样一幅恐怖的画面,瞬间觉得身边的整个空间融化成了一幅西班牙画家萨尔瓦多 ? 达利的超现实主义画作。然而,这样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她现在变得相当专业了,已然达到一种境界,像被人抢走了表达能力一样,甚至连最基本的人类情感也丧失了。对她来说,愤怒不是一种选择。即便曾经是,现在也不再是。还有悲伤,感情用事,只会添堵。
如果你从未哭泣过,你的视线也就从未模糊过,不是吗?
她舒展了一下脖子,把目光移向一旁的弗里曼:“你搞定了吗?”
摄影师听到问话,猛然回答道:“是的,女士,交给你了!”
达娜冲着他浅浅一笑,她那苍白的蓝眼睛里一点儿也没有笑意,但是,隔着口罩,他还是领会了。
“谢谢你,弗里曼。”
房间里一片忙碌,犯罪现场的勘查技师们不免撞来碰去,忙着搜集残留的每一个微小证据,但是,达娜只要扫视一遍,就明白了想知道的一切。老套的儿童凶杀案,尸体被刻意摆成的某种姿势,怪异的性侵犯。
这个疯子已经在克利夫兰市谋杀了四个小女孩,这是第五起案件。
达娜厌恶地让舌尖在口中滑过牙齿。他们已经追查这个“克利夫兰断木机”三个月了,但是,甚至连一个可靠的线索也没有获得,这在连环杀人案件中并不多见。通常情况下,这些杀手都会急于将隐藏的欲望发泄出来,以至于会留下足够的证据来辨认他们的身份。但是,这个案件却不是这样,这个杀人魔不是这样的。他十分不同。他杀人不是为了性,而是另有什么力量推动着他去屠戮。
但是,那到底是什么呢?
达娜摇晃了一下脑袋,想清理一下思路,好让自己专心投入到眼下的工作。她叹了口气,迅速回顾着他们所掌握的资料:在九十天里,死了五个人。这五个小女孩都不满十岁,都被奸杀了,而且都是用一把扫帚柄像尸检一样从大腿正中间分开。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她从未遇到过这样处理得不留痕迹的犯罪现场。
但是,也许这个杀手如同不能否认私生子的存在一样,现在要开始渐渐留下点痕迹了。从表面看上去,他离开公寓的时候有些匆忙,这次,他留下了作案工具——一把邪恶的猎刀,它带着锯齿,还残留着鲜红的血迹,现在正躺在不平坦的地面上,就在这个失去生命体征的小女孩旁边。没错,他就是用这把刀残忍地砍断了她的肋骨。
盯着这把凶器,达娜即刻感觉到内心一阵刺痛。这把刀看上去多没杀伤力啊,还不到六英寸长,带有一个劣质的塑料手柄。你可以轻松地在沃尔玛超市找到它,也就十五美元的样子。
一件如此平凡的东西,怎么能造成这种无法弥补的伤害呢?
她转向一个经过的现场勘查技工,指着刀说道:“这个也拍过了吗?”
这个女人点点头,答道:“是的,女士。”
“好的,你现在能帮我包起来了吗?我希望你能亲自送去化验室分析一下。”
这个女人有点不悦,看上去对这个安排有些不爽。
达娜扬扬眉头,问道:“有什么问题吗?”
女人红着脸答道:“没有,女士。”
“很好,非常感谢。我很感激你能帮忙。”
就在这个女技工包裹刀的时候,达娜迅速巡视了房间里的其他地方。在离尸体五英尺的地方,一个镶着银色边框的相机放在一张有缺口的桃花心木桌子上。昨天,简欣达 ? 郝露薇还是一个鲜活的漂亮女孩。这个小女孩笑不露齿,身高不到三英尺半的样子,六十磅,胖胖的。她那大大的棕色眼睛很有神采,一副圆圆的天使面庞,头发编成紧致的复杂小辫,还用了一排彩色的塑料发夹别着,就像从她头上发出的玉米小杆子一样。
今天,一切都改变了。
“你还好吗,特别代理白石女士?”
被打断了思绪,达娜有点恼火,她扭向左边,看到一个克利夫兰市警察正弯下腰,用一副长长的金属钳子从地上拾捡起沾满鲜血的白色外科手套。这位中士叫加里 ? 坦普立顿,他直起身子,把手套举到眼面前,仔细观察起来:“这个畜生又是用湿润的清洗剂涂在了手套里层。”他严肃地汇报道。
在坦普立顿四十年人生经历中,曾在部队待过十五年。坦普立顿到过先前的四个凶案现场,在第三起案件发生后,他就请求美国联邦调查局给予增援。通常情况下,这样的部门请求联邦调查局的帮助有点兴师动众。对他们来说,化验人员和仪器会贵到他们无力承担,但是,克利夫兰市的警察局不算小,还能够承担这样的花费。他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协助调查,因此,达娜才被派到这个案子里进行有效地掌控。
在“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之后,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角色完全转变了。现在,他们与地方执法部门在例行工作中联系得更加密切,有时,尽管联邦调查局没有刻意暗示,他们也会通力合作。有件事是肯定的: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约翰 ? 埃德加 ? 胡佛出其不意的战术让肯尼迪当政时麻烦不少,联邦调查局就开始崭露头角了。这些日子,联邦调查局和地方当局几乎是根据申请来处理问题的,不像他们之间原来界定的关系,现在几乎没有界限保护或是隔阂。当然,双方还是存在一些积怨的,特别是当没有收到邀请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就闯入地方调查部门的时候。但是,这个案子却不是这样的。当坦普立顿意识到此次案件与先前的凶案现场存在相同点时,他就给达娜打了电话,让她离开了拥挤的酒吧。
达娜又看了看他。银色的短发装点着粗糙的面颊,脸上还嵌着一双有神的蓝色眼睛。结实的肌肉撑起深蓝色的衬衫袖子,就像鼓起了一个个槌球一样。三个月前,达娜第一次注意到他,就马上把坦普立顿界定为拿着枪的胖一号的理查德 ? 盖尔,并糅合了克林特 ? 伊斯特伍德的健康形象。坦普立顿应该是一名优秀的警察,而且显然是不会轻易受到惊吓的那种。所以,当达娜听到电话另一端是他的声音,让她早些时候去现场时,她马上明白这个“克利夫兰断木机”又行凶了。
杀手使用清洗剂是个老伎俩了,在前4个案发现场,都发现了这样的东西。他总会留下一只手套,而且用清洗剂涂满里层防止指肚留下指纹。通常情况下,手指在手套里移动的时候,是很容易留下指纹的。很显然,这个杀手实在是太狡猾了。而且,在他脱下手套的时候,他是怎样做到不留下任何指纹的呢?是用胶带粘去了吗?也许吧,达娜不知道,但是,他这些细节处理的确很有效。截止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获得哪怕是一个污迹。
坦普立顿把血迹斑斑的手套放入一个很大的证物塑封袋里,然后封好,说道:“毫无疑问,是同一个人,对吗?”
达娜摇摇头,回答道:“不一定。”
“先不管那个,你有什么第一印象?”
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屋里闪光灯一阵作响。达娜看到弗里曼站在一堆摄影师中间,他们都在围着一个倚在快要散架的电视机拍摄。
“怎么回事?”达娜急忙问道。
置身人群中的弗里曼,放下了他那昂贵的照相机。相机随着脖子上的皮带摇摆:“女士,你最好过来看看,我觉得,我们发现了些东西。”
达娜站起身的时候,膝盖骨嘎吱作响,黑色的裙子垂直盖住她那纤细的双腿。所有摄影师都为达娜让开道,就像在摩西的权杖下,分开的红海一般。弗里曼举起一只颤抖的手指着一张彩色照片。照片就压在录像机前端下面。达娜从包里取出一只小镊子,尖端用橡胶套着,然后取掉外面的塑料包装,夹出了照片。她审视着相片,如鲠在喉。
照片中部有一只大手,占据了相片的绝大部分位置。瘦骨嶙峋的手指头微微向前倾着,就像一个邪恶的魔术师准备向他的敌人投掷火球。那指甲又尖又长,手掌中心画着一个彩色的五角星,手法粗糙。
达娜转向弗里曼,皱皱眉,问道:“这是什么?”
摄影师摇摇头,回答道:“不知道,但无论是什么东西,可以肯定的是,这一定经过剪裁和放大的,很可能用图像处理软件处理过。”
“你为什么这么说?”
“这个样子,也太怪异了,”弗里曼补充道,认真地观察着照片,“这应该是一个特写部分,原来是一张更大一点儿的照片,对此,我很确信。”
“你已经收集了足够的素材了吗?”达娜问道。因为在连环案件中,照片总是首要证据。
“是的。”
达娜点点头,把照片放入一个牛皮纸证物封袋里,然后封上:“给医院打个电话,看看这是不是郝露薇家人的东西。”
“马上就去,女士!”
弗里曼离开后,达娜捋开一绺松散的金色短发,塞到右耳后,。忽然,她感受肚子阵阵刺痛。在她过去工作的13年里,每每调查凶手时,肾上腺素突然发威的情况从没缓解过,她怀疑会一直这样持续下去。对凶手的心理分析让达娜很着迷,这就像在高速公路上,差不多有20辆汽车连环相撞,经过这条歪歪扭扭的残骸一样令人兴奋。你知道自己不应该去东瞅瞅、西瞅瞅,但是,谁能抵抗得住一探究竟的诱惑呢?
过了一会儿,弗里曼合上手机,说道:“照片不是郝露薇的,护士们劝她妈妈后,她镇定了很久,确认了这一点。”
达娜咬咬下嘴唇,无意识地用指头摆弄着这个小巧的金十字架,它就坠在自己脖子上的那条精致链子上。“你说过照片是经过处理的,对吗?”
“是的,女士。”
“有什么办法能找到那张原始的大一点儿的照片吗?”
弗里曼摇摇头,回答道:“女士,没有资料库就办不到,这可不像在谷歌搜索引擎里面输入一个词条。”
“所以,一点儿办法都没有吗?”
“没有,除非有人能辨认出来。”
“我不是说让你辨认出来吗?”达娜充满希望地问道。
弗里曼又摇摇头,带有歉意地补充道:“对不起,女士,我现在没办法办到。”
达娜向弗里曼道了谢,然后走开,找到坦普立顿,把他拉到一边。前4起案件中的尸检也就差不多是快速目测,因为死因实在太明显了,倒不是说克亚胡戈郡的验尸官是个老不中用的家伙,对联邦调查人员交办的事情一点儿也不上心,但是,达娜想确认他们会在这起案件中工作得更投入些。“这次让我们圆满完成工作,好吗?”达娜问道,“我不在乎那个烂约翰逊说什么,如果只能这样,你就再找个中用的去,把工作搞定。”
坦普立顿点点头,回答道:“我这就去。”
当坦普立顿离开后,达娜深呼一口气,她在担心,这个紧张的新手会遇到什么状况。说到新手,她在十几年前也是初出茅庐。那时候,她甚至直视人都会有些害怕,但是现在,她却习惯了发号施令,指挥部下。她觉得很庆幸,知道坦普立顿会执行她的命令,而在过去,与她一起工作的其他一些司法人员,并不总是这么听话,但是,她也禁不住担心起来,怕有些事情没有亲力亲为会错过一些发现。好在,原来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可是大不一样了,确实要感谢上帝。
告别之前那些成长的伤痛,达娜从普通士兵中的一员跃居成联邦调查员中极有分量的一位,受到一些人尊重的同时,也激起了一些人深深的怨恨。最初在匡提科上学的时候,就被传奇人物凯若福特 ? 贝尔挑选为他在这个领域的搭档,直到凯若福特上了年纪去当了教师。达娜的雄心壮志一直激励着她奋力拼搏,年纪轻轻,她就回到了克利夫兰市独立调查案件。
回顾往昔,达娜从来不是那种随意委派别人任务的人,这是她最大的优势,也是她最大的软肋。她可能是一个自信满满的人,但是高手也有需要人帮助的时候,而达娜也能记住这一点。
达娜感到肚子里又是一抽,这是处于一种追赶的冲动,一些高级负责人可能认为达娜接受的案子不算什么,但是,达娜自己知道接下来会上演什么。
她这个跟不上时代的好警察,想确保自己没有错过这个案件中的任何一个细节,却渐渐开始让她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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