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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故乡(2500字作文)

2014-08-19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不甘平凡的人。大概是因为我生长于一个以速度和效率为特征的时代和城市。那轰隆隆如火车头

本篇所谓故乡,本文作者为炫舞輕風,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25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我一直以为我是个不甘平凡的人。大概是因为我生长于一个以速度和效率为特征的时代和城市。那轰隆隆如火车头前行不息的时代将过往和历史铸造了、也碾碎所有无足轻重的尘土,盲目却满怀希望地飞奔向山峦般起起伏伏的未来。我习惯了那样的脚步和喧嚣;梦里遥远的地平线上翻滚而出炮火般轰鸣的城市,遥远却又触手可及。我在那座城市里从未萌生过归属感,可这份失落和迷惑构成了十八年里最鲜明清晰的身份,在记忆里我的那座城市永远以这样的迷茫和班驳伫立着。

我喜欢那里燥热明亮的夏季,和它灯红酒绿繁弦急管的街灯下永不落幕的夜。我喜欢它短促的、湿润的春天,蟑螂在下水道中甩动乌黑油亮的触角,像一个季节一样蠢蠢欲动。我喜欢它永不停息的烟尘和脚步、它的冷漠、势利和虚伪,和那当中蜗居的一丝温情。我喜欢它急促匆忙的脚步和缓慢流淌的夜晚,喜欢它肮脏拥挤的步行街头和宽阔明亮、一尘不染的奢侈品店,二者都堵满了蟑螂般躁动拥挤的人群。我喜欢小时候跟玩伴们一起聊天的草坪,尽管我讨厌草里藏着的那些蚱蜢。我们曾坐在那个草坡里,身后是车水马龙灯火通明的深南路,一整座城市的历史和未来的辉煌和卑微在身后轰鸣不息,而我们在那个斜坡上穿着旱冰鞋看月亮。后来那个草坡没有了,地铁口设在那附近,当年抓蚱蜢的草地被削平,再没有半人高的芦苇。长年有人牵着哈士奇去玩,长年有几个geek在草地上玩遥控飞机,一堆人在坐在那里可以看一整个下午。以后那一切也都会消失;也许我迷恋的正是年少时一早明了的光阴如箭岁月如梭。我也喜欢那海风永远吹拂,夜里菠萝蜜树在昏黄的街灯下染出一片浓郁的影子,也恍惚让人想象内地的小城里日复一日不变的巷口。

可惜没有什么是不变的。城市的脚步让这一代人过早地明白了这个道理,于是轰鸣而过的始终是那样躁动张扬的青春期。城市和时代都处在它的青春期;它脚步轻快,歌声嘹亮。它似乎永远都在生长,永不停歇。那些怀揣梦想的人有的淘到了金子,有的没有。他们却毫无例外地匆匆老去,在时代的呼声中把青丝磨成华发。我们也会老去;我们也会怀念那座城市如同自己流水般的青春。尽管我从不曾真正地拥有过这座城市,它也从不曾真正地拥有我。

四岁的那年曾在老房子生锈的铁窗栏里凝望过如雪如雾的月光,月光下窗外的矮山正在一点点被炸平。而我像一只暴躁的小怪兽焦躁不安地坐在大床上读谋杀犯张子强的故事,吓出一身冷汗。那时正见到“冷烟和月,疏影横窗”之类的句子,才会做作地跟着作者一并萌生出远走高飞的那愿望。那愿望是从此从被动等待变成主动逃离和选择,像这个时代一样迷惑又卤莽、义无返顾地前行。

再后来看《城堡》,竟从中看出了卡夫卡那寻找归属感的漫长旅程。他三十九年不曾离开布拉格,却始终没能寻找到他的故乡。也许只有离开了一个地方,人们才能找到故乡吧。许多年以后读到毛姆写那个不安宁的画家的颠沛流离:“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 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

我并不相信世间有这样一个地方,但远走高飞的梦想最适合被叫做故乡。在那里才能免受那些颠簸流离无枝可依,再不怕被拒绝被排除被异化,再不怕无能为力,再不会苦等什么。我将从一棵等待着的树,长出双脚、翅膀。我将征服我的梦想,守护我要守护的人。我将拥有而非乞求,赢取而非等待。

后来我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了毫无归属感的一草一木,从不曾被称作家乡的地方。我跨越半个地球,仿佛从那飞速前行的轨道上被忽然扔进了真空。许多的躁动和梦想被日子一天天平复成原本的模样,才懂自己真心固执的放不下的是什么。曾在彩色玻璃窗前目送西半球的夕阳日复一日地落下去,成为东半球的朝阳。听说我床头的天花板上贴满了夜光星星,可惜一年下来也不曾有机会关了灯去细看,大概是我始终不懂珍惜。我思念那个我不曾皈依过的麦加,也许只因那与我的亲朋好友和永不重来的童年相关。我并不像那座城市,尽管目击了它的许多价值观。但我最终如同它一样地游离于这冷酷世间,接纳和拒绝新的旧的荒诞的愚蠢的美好的丑恶的。我是它襁褓里不甘平凡的杜鹃,所有的羁绊都如同扯线风筝,而它不留我也不赶我。

有一天晚上我看着宿舍窗外昏黄的街灯在天花板筛出百叶窗的轮廓,忽然想起家中卧室里那凝望过十年的轮廓,也曾在相似的夜里与我一并胡思乱想。那些在我旁边急急忙忙为自己的大道理辩护的人,却让我忽然明白我并非那枚不平凡的风筝,也不可能永远无所羁绊地搏击长空。同类,归属感,故乡,原来都是同一个东西。我不再害怕成为路人甲;那是离开那座城市之后的旅途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一天晚上跟人一起看《飞屋环游记》,看开头那几分钟里一个满怀浪漫梦想要去冒险的小女孩,是怎样在同一个地方与一个人平凡地终老。他们始终都没能去探险。一次又一次打碎的存钱罐背后,是他们琐碎卑微又现实的生活。总是这里要用钱、那里要修补,两人的梦想最终由白发苍苍的老头自己完成。当他背负着他们的房子,一步一步艰难地挪向两人梦中的天堂瀑布,妻子的照片在墙上摇摇欲坠。我不知道她的梦想是否破碎了,但我忽然明白了那句话:最华丽的冒险是与你相守。

也许这只是一部分,但至少我努力了。

我又在这个夏天回去当一个旁观者,再依依不舍地离开。夏天依旧是室外热烘烘的空气和新剪过的草坪上腥甜的泥土气,还有金黄的、圆滚滚的太阳。那是我所谓的故乡。

所谓故乡 炫舞輕風 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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