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穿越时光的旅人,本文作者为炫舞輕風,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23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为了交寒假作业。两篇读后感。
其实本不用这么卖力的。
这里所评的书,《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作者audrey niffenegger,一个看上去正在衰老的美丽女人。
十一月就看见某blog上简短的评论,却迟迟没有买。一同的还有《偷书贼》和《不存在的女儿》,前者打算过几天去买,后者已读完。略带小资味道的评论和从未听过名字的作者,只是被一眼带过。然而却在两个月里再三与它相遇,封面是细腻的水粉工笔,那倒像个东方女子,深褐色迷离的眼睛,圆润的鼻尖和纤长的手指头。云雾一般的鬈发消隐在身后模糊的色泽中。一向对封面过于精巧现代的书有抗拒感,总疑心那里面是精心包装的骗局。然而无论如何一口气读完,倒总有想反复翻看的欲望。
本非书上评论着的抵抗时间的伟大爱情,在克莱尔的生命里或许从来就不曾有过抗拒的机会,又哪来坚贞不贰的判断。所谓不可思议的爱情,或许只是因为那是“科幻的”(把这看作科幻小说却给我一种恶心感)。患有时间错位症的亨利,他的生命如同卡带般跳跃、断断续续地播放。克莱尔六岁那年在自家院子里见到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她用鞋狠狠地砸了他;然而她最终结识了这个时间旅行者,一个三十六岁的中年男人,自称会时间旅行,会突然消失,或者突然出现。
她想,别的女孩子都没有她们的亨利;或者她们有也没有提起过。亨利从此成为她童年时期如此宝贵不可思议的秘密;她就带着这个不大不小的秘密安静地成长,一切都宛如命中注定。十一岁的那年,朋友的生日宴会上,占卜的结果显示henry是她的丈夫。这时出现了一个让人感动的句子。十一岁的克莱尔问亨利,你很爱你的妻子吗?他说,很爱。突然她开始低低地哭泣。“她是个孩子,但在那一刻,她已经不是个孩子了。‘怎么了?’她的回答那么轻,我不得不让她再说一遍:‘我还以为以后你会娶我。’”
她从小女孩过渡成女人,终其一生似乎都在追求她的小小幸福,如同她的丈夫,她只是“想要过平常人的生活”罢了,却始终在错乱的时空中等待着她的亨利,她的幸福。
哦不,她一直都拥有幸福。如同亨利说的那样,很少有人能在六岁就遇见自己一生的最爱。这看上去倒像是一种古怪的命定;难道真的有命定?
我讨厌看对高尚纯洁伟大的爱情的歌颂;倘若那只是爱情的话。爱情只不过是一切感情中的一种,而这些感情真正感人的并非它们本身。它们的美只有当事人一刹那的震撼与感动;透过文字,若我们读来的再次感动,却只是因为那其中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芒,它们各不相同,唤醒了我们的人性。
也想,如果克莱尔放学的那天不曾遇见亨利,或者说她不肯相信亨利,命运会被改写吗?抑或十三岁的清晨,亨利不曾被击中,他又会活下去吗?这么想想自然是有趣的;严密的篇章却让你找不出一点推翻故事的证据。在另一个时间世界中,一切在按部就班地发生,克莱尔无法也不可能拒绝。那么下一秒的我就又不是我,而是复制了“旧我”的“新我”,他生活在另一个时间世界中;如果把这叫做时间世界,就如同时区一样,难道它们不是同时发生的吗?相同的世界里难道就有注定的相逢,就如同克莱尔那怎么都逃不掉的爱情?
有人说这是她苦苦守侯得来的幸福,他们在交错的时间中努力寻回彼此。然而细细读来不难看出他们的无奈与无助;似乎是棋局中的棋子,一步一步落在指定的位置,所幸这当中有日渐磨打又加了些须宿命的爱。
——可这并不符合自由意志。卑微无知的个体之如你我,都更愿相信自由意志。小时候曾有发生过,梦过的事物,在生活中又重演。于是那梦影日渐真实,也许就是“预知梦”一类的吧。然而并非什么天大的事,最多是一打开电视第一个看到的节目,出门碰到一条咖啡色的流浪狗,下雨弄脏了鞋子一类琐碎小事。然而此时作为证据却不由得让我想到时间旅行。似曾相识的感觉随着年岁增长而削弱;或许这是童年的一个谜吧,人总是有着谜的。
遇见了梦里似曾见过的事物,脑海里便有了新场景。于是故意地换了一个动作,调了台,拒绝出门,倒也都什么都没发生。这看来是符合自由意志的;只是不知是不是那梦影引导了自己潜意识地去做相同的事。——作者一次又一次证明了这由卑微而生的恐惧,最终我们还是相信宿命的,尤其是被预先告知了之后;比如克莱尔,美丽的克莱尔,注定了未来幸福的克莱尔。
或许这正是她的神来之笔。不破坏秩序,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秩序可破坏,使故事如同一条完美的弧。我不得不佩服她对脉络的掌握和清晰的安排,虽然有些地方仍略显粗糙,露出了宿命论的色彩。书中有她生活的痕迹,有代替读者思考的成分,都是新作者易犯的套路。亨利和克莱尔用第一人称反复叙述,说是内心描写恐怕太苍白。它们更多着眼于外界事物而非内心场景。然而又是外界的种种折射出了他们的内心;这是作者最简洁最完美的留白。有许多事物本是自己也无法解释清楚的,这一生却早已说清了种种,留人自读。
“时间旅行者”,在下面写了一行小字the time traveler。traveler,如亨利的无助又欣喜,穿梭在时间之间。——那么他究竟属于哪里,哪个时间哪个空间才是他的来处?从生活的某一角跌落出去,他才是自己最富有想象力的一角。一种无归属感始终絮绕着他的旅行,然后,或许生命也本是一次旅行。
亨利死于一次时间旅行。克莱尔十三岁的冬天,清晨。那时他四十三岁。
克莱尔八十二岁那年,见到了来自遥远时空的四十三岁的亨利。全书的最后一句话里,白发苍苍的克莱尔说,他就要来了,而我就在这里。
——而我就在这里。
最后还是被感动了。
穿越时光的旅人 炫舞輕風 2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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