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不抛弃不放弃----读有感,本文作者为佚名,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10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不抛弃不放弃 -----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英雄、是一个天才,他不惧艰险、勇往直前,为了自己心中的那个目标,克服了一切困难,达到了胜利的彼岸。他就是---鲁滨逊。
对于我们上学的孩子来说,读书是当前最最主要的任务。我爱读书,我觉得书中的世界很奇妙,读书能开阔我的事业,陶冶我的情操。有一本好书,就像有一个好朋友一样。我爱读一些名著,我可以从里面受到好多启发。但我最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笛福写得《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这本书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十八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建议每一个男孩子都应该看的好书。鲁滨逊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追求,他向往大海、向往挑战冒险的生活,于是他放弃了那个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私自离家航海出行,去实现自己遨游世界的梦想。想象很美好,可是现实很残酷,他在追求自己梦想的时候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次出海航行,他被摩尔人抓住了,结果当了奴隶,整整两年的时间呀,好不容易逃了出来,结果他还是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继续去航海。但是很不幸,他又遇到了风暴,结果自己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可想而知,他的遭遇有多么可拍,没有金钱、没有衣服、没有粮食、没有住所、没有武器,除了自己以外,一切一切都没有。然而他是一个坚强的人,即便什么都没有,他也充满了生活下来的决心。他一个人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生活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打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想办法回船上拿;还自己试着做桌椅、做陶器面包等东西;他想办法记日期,甚至还写日记。他不惧险恶,勇敢的和野人作斗争。他一个人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主要原因是喜欢他简单的故事情节和深刻的育人道理。他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这其中的困难不是我们所能想象的。我觉得就凭这一点他都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读过《鲁滨逊漂流记》这一本书,使我深深地懂得: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困难低头、逆境低头、勇往直前、绝不放弃,就一定能克服困难,达到胜利的彼岸。
不抛弃不放弃----读有感 佚名 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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