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叔叔的自述,本文作者为做祢的筱…,是一篇初中作文,全文共计24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叔叔的自述
刘先生出生于1970年的初春。
刘先生出生在农村,排行老二,家中的长子。
刘先生从小不是那种安静的孩子,他的不安分,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先生最伟大的壮举是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问起谁当班长时,他第一个把手举到老师鼻子下面而且喊得最响亮,从此,刘先生经历了小学六年的班长生涯。
他看着全班上自习,坐在讲台老师的位子上拿着教鞭,专门敲抬头或说话的人,别人都交作业的时候他却一个字都没写;学校组织一起去挖地瓜,他偷跑出去耍,别人都把自己的篮子装的满满的往回走,他担心被挨骂就就跑别人地里偷一篮子;小时候村里放电影,他因为太小家人不让他去,他就点着煤油灯跑到地瓜窖里把所有的地瓜刻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别人认真听讲就偷偷捏别人;在别人家的草垛里点鞭炮;夏天的中午趁别人睡觉偷跑到河里洗澡;每个星期不是砸破个碗就是砸破个盆子…这些都是常事。
那时候刘先生的母亲整天到别人家里道歉,刘先生也免不了一顿打,但都是过了就忘。
后来,刘先生慢慢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的孩子了。
再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要退休了,刘先生就去接了他父亲的班。
那一年,刘先生十六岁。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每天骑自行车走20里的路两个来回,走出的村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每天任命的从最基础的学起,干又脏又累的活,刘先生无数次拽着母亲的胳膊喊着不想去了,他的母亲心疼的摸着他的头说:“傻孩子,接班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那时候,刘先生一米七五的个头,还不到一百斤。
1989年,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城里。
池女士从小在城里长大,家里的小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经常有媒婆上来说媒,她因为不想那么早嫁人就一直拒绝着,最后还是在她母亲说了一句“要不去看一次吧”独自一个人去了。
就是那一次,她认识了刘先生,池女士怀着没成的心,结果就成了。
1994年,刘先生与池女士举行了结婚典礼。
1995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刘先生哭着对自己的小姨说:“小姨,我终于要当爸爸了。”
后来,我见过刘先生年轻时的照片,又高又瘦,帅得很,他那高高的鼻梁是一代一代遗传下来的。
刘先生喜欢唱歌,他依旧改变不了那爱出风头的本性,在早些年街头唱歌时,他都是第一个报名。刘先生还写得一手好作文,文邹邹的语言,形象的很,我想也许当年他就是用那些文邹邹的语言把池女士哄来的。
刘先生一直喜欢打篮球,在前些年,经常下了班跑去打篮球,最后都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池女士把他从篮球场拽回家。
小时候每次我缠着他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他都在最后带我去趟篮球场,可我从小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为了哄我去,他每次都给我买一面小红旗和一个红色的哨子,在他打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傻乎乎的挥着小红旗,吹着哨子,时不时的喊两声“爸爸加油”,刘先生说那个时候他超级得意。
在很多年前某个夏日的晚上,刘先生牵着我的手回家,那天晚上的天空很恐怖,密密麻麻的星星,厚重的云,像一张大网,把我们覆盖。我抬头说:“爸爸你看,天上那么吓人。”刘先生捏了捏我的手说:“有爸爸在,不用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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