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拍拍美国的肩膀》之四十五:翻书的美国,本文作者为蒋波,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14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四十五:
翻书的美国
蒋波
美国到处有翻书的人。
车站,码头,机场,最多的是公共汽车和地铁里面。一个一本,低着头,埋着头,贴着书,咬着书。有的老太太,看书时一副专心的样子,老花眼镜后面的目光很“享受”,好像周围什么都不存在,包括我。
在车上看书,这要有条件,一是那人眼不花,二是车子基本走得稳。这两个条件容易达成,所以抱书坐阅者大有人在。
一天,一个“朋克族”青年上车,他的头发很怪异,在头的中间部位从前至后做成一把橘黄色的刷子,刷子两边的头皮是光的,看起来很像流氓。他居然也掏出一本书看,目不斜视。后来我下车,行李车不小心碰到他的脚,他反过来忙不迭向我说对不起,我开始以为他会很凶的。原来他头上的那把“刷子”并不表示“尚武”的意思。
在公共场所看书,在美国,感觉是一种语言,大家都认同。大概不分种族和宗教,信仰和思想,没事就喜欢掏出一本书来看,特别在公共场所里,交通工具上。这样做,别人都不反对。就像那位“朋克族”青年,他喜欢看书,有礼貌,他认同这种社会基本的共同的行为语言,但这并不妨碍他愤世嫉俗,也不妨碍他把头发剃光还是打散,染成红色还是橘黄。
跑一趟美国,在公共场所看别人翻书看得多了,就琢磨,一琢磨,分出四种不同的翻书人。
其一,我闲着,我看书。
这是肯定的,不用观察也可以推论出来。坐车久了,闲着无聊,就翻书。不过翻书久了也不是味,就用翻书的姿势,掩护看人,看他感兴趣的人。这不伤人。我上车,不少人把眼球从书脊上溜过来,看我,有询问和探索的意思。我是哪个种族的,是个好人还是坏蛋?这种眼光并无恶意,何况伴随着文明的书本。这种眼光,我一回应,就缩回去。
其二,我很忙,我看书。
大学的校车上最多。我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呆了近一周,常坐校车,那些捧读的学生,大概来不及考虑看书是否需要顾及别人,扯出一本就读,有的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嚼着书。这都正常。纽约地铁里的看书人,一手抓杠子,一手展书,不少在争分夺秒地看。有的是站着看,有位置空出来还不知道,还站着看。看报纸一类的人很多。这是把“一寸光阴”看成“一寸金”的人。不是做秀。
其三,我怕事,我看书。
这是别人告诉我的。有的人怕惹麻烦,就看书。例如车上出了什么案子,抢劫或是偷盗,我没有看到,因为我在看书,所以我不知道,所以我不必接受调查什么的,出庭作证什么的,因为我在看书。见义勇为?那是专业人士的事,我不想添乱,也用不着我时刻警惕着挺身而出。看书实际上掩盖着一般美国人的一种不想惹麻烦的心态。
其四,我尊重你,我看书。
我看书,所以我没有看你。这么小的空间,甚至脸对脸,眼对眼,如果正视,对方毛发毕见,瑕疵毕见,可能因距离太近而失去美丽,看得对方发虚,这多尴尬。而且近距离看,容易让眼光不小心落入别人的隐私,这多不尊重。所以眼帘搭下,就成就了一个世界。乘客朋友你什么东西我都没看见,我在看书。于是你我都看书,在极小的范围内放大了人的活动空间,或者说,心理空间。我们都很自在,很放松。书本制造出一些无形的墙壁,善意的和不乏尊重的,短暂的也是不乏温柔的。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四十五:翻书的美国 蒋波 1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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