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二十七:近看牛仔,本文作者为蒋波,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27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二十七:
近看牛仔
蒋波
阳光极好。晨7时上车,出盐湖城,从犹他大道直走爱达荷,约2小时入爱达荷,山地树渐多,农田多用喷灌。小麦,土豆极好……午餐后车行约1个半小时进入怀俄明州,不久到一个奇异的牛仔小镇——杰克逊牛仔城。
——摘自《日记·7月11日周日》
杰克逊牛仔城,一座城用“牛仔”命名,说明这座城与牛仔关系密切,杰克逊是不是人名?可能,小城背后是杰克逊山谷,山谷后面是杰克逊湖,如果是人名,八成杰克逊是牛仔。可能牛仔杰克逊发现了这里,这里因此以牛仔传名;也可能一镇子的牛仔都帮助了杰克逊,杰克逊于是忝列牛仔之列暴得美名。
小城坐守当年牛仔出入的大提顿山和黄石山的要津,牛仔们当年沿俄勒冈小道东来,或是顺蛇河横过爱达荷南部莽原入山打猎,一定得先在此落脚。装束,备粮,磨刀,铸箭;一定得先在小镇前的蛇河喂饱坐骑,然后进山。
今天我们入山看景,车到小镇,都得歇一歇。小镇是牛仔城,但满街都不是牛仔,连穿牛仔服的都不多见。据说好莱坞常常在此拍西部牛仔片,原木屋,铁皮房,马厩牛棚,石头小径,大多是顺手拈来的不用花钱的布景。直到现在,为了给千里迢迢到此的城市闲人和市井俗人开眼,常常在人影稠密处突然让化装的假牛仔开打,枪声顿作,杀声四起。楼头街口,中枪的牛仔血溅边疆;马蹄声碎,逞能的牛仔当街耀武。于是拥挤的游人,目瞪口呆,几欲夺路而逃;魂飞魄散,真作假来假亦真。
小镇没有牛仔,但特多牛仔裤。
其实牛仔裤本身就是杰克逊牛仔城一个谈话的起点。
关于牛仔裤,可以先讲“常”和“变”。
牛仔裤今天的色彩,是斜纹布料丹宁布(denim)的灰兰色,或以灰兰为基调作深浅冷暖的变化;而当年牛仔城满城流行的牛仔裤,颜色却是咖啡色,这种色调,可以让人一下子联想到黄石的山岩和杯中的咖啡。由荒野的色调沉淀为今天的兰色认同,有一个守“常”出新,“变”而化之的过程。1976年美国两百年国庆,南部迈阿密的国家博物馆终于把一条古典的牛仔裤供奉起来让人仰望,作为一种服装,它让牛仔们可以在马背上磨蹭在旷野里摔打,脏而不丑,久而不破,破而不烂。颜色再变,特色常青。
再说“一”与“多”。
“一”是指牛仔裤;“多”是指其他多样的配合物。
只穿上牛仔裤不一定就是牛仔。当年杰克逊牛仔城的牛仔们,除了这条窄腿的裤子,还得配许多东西,这些东西,眼前从十字街头伸出去的四条小街,沿街摆满了。鹿皮上衣,鹿皮靴子,卷边毡帽,护胫绑腿,你得有,可以配上;来福枪,边区林中人用的那种;要不左轮手枪,六响的。中国有左右手都可以写字的人,叫“双管齐飞”,人家也有,不过“管”字要定义成枪管,叫“双枪齐发”,所以要备两支。还得有马,一般的马还不行,得见了猛兽不慌张的马。弗·帕克曼的《俄勒岗小道》里写好马,那是可以用老婆或是巨大的庄园去交换的。
有了这些,从“一”出发走向了“多”;但,还不是牛仔,你最好还得是边疆守林人的儿子,荒野拓殖者的弟弟,森林拓荒者的老兄,你的枪法和骑术要配得上你的典型的牛仔裤,你拔枪的速度要超过你逃命的速度,你还得以旷野、沙漠、急流和雪林为衬托为背景放马或是放枪,不光是有一条荒僻的边地小镇可以踯躅有一张边城小床可以伸懒腰就能成为牛仔的。
最后说“表”与“里”
钱钟书说衣服的功能是“彰”与“障”。彰显,是夸张其表;阻障,是虚掩其里。在表面炫耀出来的同时也就掩饰了内里的东西,是为辩证相济。牛仔裤,或者说无论什么衣和裤,都是这种功能,表里相济,相反相成,概莫能外。
衣其衣而是其人。低腰和紧身、铜钉和铜扣的兰色牛仔服,其实是一种表里相谐的人格符号,或者说文化象征,它在一种文化人格的认同上取义成衣。
身着牛仔服的牛仔,一般说,至少应该具有下面几个特点。
在孤独中可以生存吗?
牛仔要能够承受孤独。皓月长空,荆棘四塞,黄沙裹面,千里流丹。牛仔不怕千里走单骑。关山难越,环境孤独到无人送一个远处的身影留一堆未冷的火烬;无人援手失路之人;萍水相逢,边城尽是他乡之客,孤窗下可以独舔枪伤的血口,把万千磨难千揉百折成一句自题小像。绝不望乡,绝不思家,从海岸上爬上来,就不再瞅回头之路;一落地,就剪断脐带。绝不让忧虑和怨尤在乱发间结巢,步步心障,却步步破障。
在荒野中可以开拓吗?
美国西部是荒野的同义语。“西部”是一个变化的概念,18世纪的西部,是相对东部新英格兰13州而言的西部,在密西西比河以东,阿拉巴契山以西的荒蛮之地,那是牛仔砍树开荒拓展生命的地方。今天这里可以说是标准的东部了。19世纪,“西部”被移到老人河以西,从密苏里河畔直到太平洋之滨,都叫西部,都是荒野,都没有路。牛仔把一条泥泞的俄勒冈小道走成一条铁制的东西大铁路,这就是开拓。山是荒野,水是荒野,太平洋的波涛是荒野,太空其实也是荒野。穿宇宙服的和穿牛仔服的其实是一个家伙,这个家伙喜欢漫步荒野,太空漫步和杰克逊山谷里的漫步,姿态和节奏都一样。
在险境中可以搏杀吗?
牛仔温柔。那个《马语者》中与马交流的奇人汤姆·布莱曼克,那个怀俄明州的牧马人。你不要太抢镜头。
伊斯特伍德是最后的真牛仔。你敢追火车吗?你敢劫杀印地安人的武士吗?你敢面敌掏枪,快到迅雷不及掩耳吗?西部的大漠巨川、险山恶水压缩了生存空间,制造出太多的险境,也制造了太多善的硬汉。他们都一律牛仔在身,短枪在手,快骑在坐;但更多的是勇气在身,胆识在胸,是非在眼,然后胜券在握。
一味的嗜杀好像不是真牛仔,倒更近于真流氓。
一味的叛逆好像也不是。真牛仔常常在安抚一方后策马他乡,把苍凉的身影投落在转徙歧途的不归路上,他只给贫弱的父老留下一个忧郁和深刻的眼神。
人说小布什有牛仔味。说他喜欢西部片中警长抓小偷时常说的名言—— 我非逮住他不可,死的活的我都要!但,声腔口吻神似牛仔不等于就是真牛仔。
孟子见梁襄王,望之不似人君。是善望。
我望牛仔,望之似得其貌,即之多遗其神。何哉?
在杰克逊牛仔城街边小店得牛仔裤一条,即穿上。有裤在身,恰如利器在手,立即在街里昂扬四望顾盼自雄起来,感觉像当年进山的牛仔。
只是一摸腰间,没枪。
《拍拍美国的肩膀》之二十七:近看牛仔 蒋波 2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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