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我喜欢的“欢欢”,本文作者为吴孟烜,是一篇小学生作文,全文共计1000字,作文仅供学习交流,严禁抄袭。
我喜欢的“欢欢”
玉门第二小学四(三)班 吴孟烜 指导教师 顾颜花
听到欢欢,大家可能马上就会想到北京奥运会中排行第三的福娃—欢欢!此欢欢非彼欢欢呀!我现在说的“欢欢”是我大舅家一只很通人性的小狗。
周六,大舅搬家,我和爸爸高高兴兴地去了大舅家。刚到门口,大舅就出来迎接我们。 “跟屁虫”——欢欢精神抖擞地跟在后面,那神气的模样真招人喜欢。
我高兴地扑过去,想抱一抱欢欢,不小心扑了个空,欢欢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害得我摔了个四脚朝天。我气得脸色发青,周围的人则捂着肚皮笑起来。大舅笑着说:“别看欢欢个小,能耐可不小呢!”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欢欢不知又从哪儿冒了出来。龇着牙,咧着嘴,瞪着眼,竖起耳,四脚抓地,充满敌意地向我叫了几声:汪!汪!这算什么?我心想:鬼都吓不倒我,我还怕这!一边想着,一边打不咧咧的走上前去,此时此刻大舅的话早就被我抛到脑后了。欢欢出其不意地向我发起了进攻,它以最快的速度扑到我身上,咬起我的小腿来,要知道我穿的可是短裤,我吓得不知所措。幸好大舅在场,及时制止了这场“恶战”。
吃饭时,我拿着一根肉骨头,津津有味地啃着,欢欢跑了过来,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好像向我乞讨肉骨头。我想:早上你让我出丑不说,还张嘴咬我,现在想让我“农夫救蛇”,我才没那么傻呢!可我的同情心还是促使我将手中的肉骨头递给了欢欢。欢欢吃得可带劲了,尾巴摇得像波浪鼓似的,甭提有多欢了。
饭后,我去玩耍,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跟着我,调转头一看,原来是欢欢,这时我想起狗是通人性的,便一个箭步冲过去 ,紧紧抱住了欢欢,并对欢欢说:“我们做好朋友吧!”欢欢好像听懂了我的话似的,朝我点了点头。
第二天,我们要回家了,欢欢好像舍不得离开我似的,送了一程又一程。当我向欢欢摆手道别时,欢欢一个劲地向我摇尾巴。大舅看我和欢欢难舍难分的样子,忍不住对我说:“小虎子,考完试,到我们家来接欢欢吧,我把它送给你!”听了大舅的话,我高兴地跳起来,恨不得现在就考试结束呢!
哦!欢欢,我爱你那宝石般的黑眼睛,爱你那白棕相间的皮毛,更爱你那善通人性的本色。欢欢,等着吧!等着我回来接你!
我喜欢的“欢欢” 吴孟烜 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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