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层谈心声:尽责是最好的学习
生活和工作中,不少人认为多出力吃亏,多担责任倒霉,而到头来总是这些人郁郁不得志,甚至穷困潦倒,仍不知觉醒和反思,整天怨天尤人,至死不知个中缘由。
记得今年元月18日,驻鲁全国人大代表审议了《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草案,我们先集中观看了两法草案的讲解录像,后又分组讨论两法的修订。作为人大代表,我非常认真地把《物权法(草案)及参阅材料》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参阅材料》的内容逐项学习,并划出问题和建议在分组会上提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和专家到会介绍情况和听取意见,他们解答了我们的问题,详尽地记录了我们的建议。通过这次讨论会后,我感觉不仅是对两法草案的审订,尽到了人大代表的职责,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这一天的学习使我简直成为两法的“专家”了,尤其是审议《企业所得税法》,对今后企业经营乃至上市大有好处,我想我个人的成长进步,企业的发展发达不都得益于这类看似无回报的尽心尽责和无怨的付出吗?
我们做企业,平时忙于公司的运营,极少有时间抽空研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对于近几年有些知名企业家的经济犯罪,我想很大一部分是对经济法方面的无知,他们有的身价几亿十几亿,不会仅仅因为区区的几千万而成为阶下囚。怎样遵纪守法去经营,怎样避免陷入对经济法的无知陷阱,这次草案的修订讨论会也给了我诸多的启示,有了许多的收获。
像这些社会实践活动,极大地丰富了我的思想,开阔了我的胸怀和眼界,没有这些经历,我的眼界我的胸怀不会提高到现在这个层次,不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记得第一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整个参会的十多天我休息时间很少,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国家的发展报告、财政预算报告、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报告,选举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副总理、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人大委员长、人大副委员长、人大常委,表决各部部长,提出了各项议案和建议……在那个非常庄严的一个时刻,坐在神圣的人民大会堂里,全程地参预它,我早已超脱了渺小的自我和我的公司,而是代表着中国太阳能行业,代表着可再生能源行业,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看问题。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国家兴衰,匹夫有责”的责任感。我能感觉到自己作为国家的儿子,与祖国母亲的血脉相连,与祖国母亲的心一同跳动,那种高度非身临其境所难以体会难以言表的。
世上最大的恩,除父母的养育之恩外,还有一个大恩是“知遇之恩”,他人认可你欣赏你信任你,给你机会,让你参加诸多的社会实践,让你尽职尽责,为你创造了丰富的人生阅历,这些阅历这些经历都是人生难得的财富,是没法用金钱衡量的。士为知已者死,这种源动力使你主动地研究这些活动,要吸收更要创造,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过程,人的能力就在这种不断创新的变化中有了质的提高。
但我们有很多人在很多时候,把自己的眼前利益摆在第一位,对额外的工作,多参加了的会议常有抱怨,认为自己多承担了额外的义务,占用了自己的个人学习和成长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尽量减少承担义务和尽职责的机会;还有的人参加公司的各项会议,因为不是担任会议的主角,觉得自己在会议中可有可无,对会议下发的文件材料、组织的活动思想及流程不重视不投入,消极地应付会议,不尽参会的职责贡献自己的思想,久而久之这类人在公司的各项活动中形同虚设走向边缘化。在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时,我看到常委们对审议国家重大法规和决策时非常专注,他们多是退下来的部长、退休的院士和专家,虽年事已高但思想非常敏锐。我们多数人会认为人大常委会委员是一种虚职,但后来我发现常委会承担着审议各项国家法规和决策的重任。在看到他们审议各项法律,审议报告的时候,他们提出来的建议水平都非常高,我的感觉人大常委会常委的水平比起我们这些人大代表来,就好似全国知名医生比之于省级医生。国家和人民之所以信任他们交给他们重任,不但是因为他们过去在从事行政职务时的贡献多,而是他们始终如一地尽职尽责。从以上例子中也可以看出:不承担社会和团体的责任,就是失去了学习进步的机会,机会的积累将会是一种资格的沉淀,一旦你失去了一种资格。即使以后你再想接受挑战,再想尽一种义务,再想向外输出你的成果,已为时晚矣没有希望了。这也是为什么同是一个班级的同学一个单位的同事,十年下来有人成长“上天”有人落伍“入地”的根本原因,所以尽责是最好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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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现在我们太确实一中感恩、惜福的心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