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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版权:对抗什么,接受什么

2012-08-30 
数字化版权:反抗什么,接受什么原文出处: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50,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作者: 南

数字化版权:反抗什么,接受什么
原文出处:http://www.infzm.com/content/57050,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

作者: 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霍炬 2011-03-30 18:05:41

去年,我决定从北京搬家到上海。临行之前把在北京八年积攒的书半卖半送给了朋友,暗自发誓再不买纸书。无奈的是除了从Amazon买英文电子书,几乎没有什么靠谱的办法可以正常地买到我想看的中文电子书。于是一年之后,家里又重新堆满了纸书。我甚至和一些认识的作者商量,能不能转账给你一本纸书的钱,你给我一个电子版,保证不泄露出去。答案也都是否定,或者是出版社不允许,或者是这样操作太麻烦。总之,一年的时间,我没能用电子化的方式买到哪怕一本中文图书。需要被电子化和数字化的东西,不止有文字,还有音乐、视频和软件,其中软件比较特殊,天生就是数字化的产物,除此之外它们所面临的情况都是差不多的。

这几天,和这个话题相关的有两件事值得重视。一件是Google在美国的图书和解协议被驳回,另一件是百度文库中充斥着盗版终于让中国的作家们愤怒了。

这两件几乎同时发生在两个国家的事情,看上去有些相似,其实本质大有不同。甚至可以说它们分别代表了数字化出版的两极。把这两家放在一条数轴的正负两边,中间还可以依次摆上Amazon(亚马逊)和Apple(苹果)这两个巨头,在他们之间还星罗棋布着各种小网站和创业公司。这样,整个数字化出版的生态,就齐全了。


百度文库曾经的游戏规则是,谁都可以上传,谁都可以下载。 (网络截屏/图)

百度模式:入我门者,先去偷

百度“为了自己的利益侵害别人”,从它的游戏规则就可以看出。

百度文库不是一套简单的“盗版文章下载系统”,而是一个复杂的积分系统。要在百度文库下载,需要有积分,而最快的积分获得方式,是上传文档,这样上传者在别人下载的时候可以拿到积分,这些积分又可以用来下载其他文档。

概括一下就是:如果你要下载,就必须先上传。如果大家都上传自己创作的文档(或者自己拥有版权的文档)那确实是一件好事,可是哪有这么多人有创作能力呢?于是只能去“借用”别人的文档上传来换积分。

这样一来整个模式就变成了典型的黑帮模式:“入我门者,先去偷”。百度文库用这种模式鼓励了普通用户成为盗版者,为百度提供无版权内容,百度自己则试图以“避风港原则”解释自己只是平台,盗版的不是自己,是用户。

百度文库模式的恶劣在于,无论Google、Amazon或是Apple,甚至无数小的创业公司,如果想要涉足数字出版,首要任务都是保护好版权人的利益,一方面维护法律上的公平,另一方面也要通过技术帮助行业正常发展,让创作者得到合理的收益,保持一个正常的生态。但百度则完全把创作者踢开,只想自己如何快速积累内容流量并盈利,至于行业如何,创作者如何,它们不在乎,甚至法律如何它们也不在乎。

百度和爱国者电子书合作电子书品牌百看,把这种基于盗版的商业模式又推进了一步。

在美国,Amazon和大批出版商签订了书籍电子版的版权,确定了双方满意的分成模式之后销售电子版,为了让读者体验更好,购买更方便,又开发了电子书设备Kindle。

国内电子书市场争夺也非常激烈,拥有足够多可供阅读的内容,对于电子书的销售和品牌有决定作用。爱国者基本没有自有版权,又想做电子书,他们干脆和百度文库合作,把百度文库当作内容源。在合作方式和用户体验上,他们复制了Amazon Kindle的模式,惟一的区别是不提版权,完全基于盗版完成。

根据2010年底Amazon公布的数字看来,他们销售的十大畅销书电子版销量已经超过了实体书,电子版销售只进行了3年,这个产业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

在这样的市场前景之下,一个基于盗版的产业链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百度文库并不需要付钱,就意味着出版商和创作者少赚钱的速度会越来越快。照这个速度发展下去,民营出版商会受到巨大冲击,甚至大批倒闭。创作者本来就不多的版税收入也会锐减,这对文化出版行业是毁灭性的打击。


同样是韩寒的“1988”,Google Books(左)的处理方式是显示部分内容预览,并付给版权人60美元; (网络截屏/图)

Google模式:电子书比纸质书更贵

在所有数字化媒体公司中,Amazon和Apple的游戏规则更像人们日常所熟悉的:和出版商签约,获得书籍电子版的代理权,通过自己的渠道和技术平台出售。Amazon从传统书籍在线零售基础上增加电子版出售业务;Apple几年前在数字音乐的发行上,除了和出版商(唱片商)在定价权上的争夺外,模式也没有太多问题。

相对于它们,Google正在推广的模式是激动人心的:以往人们找到一本好书,要么试读,要么看书评,要么等朋友推荐。从本质上说,都是先体验书的某个片段,之后做出购买决定。这个可供体验的片段是固定的,要么由出版商选出来,要么由书评人选出来,或者是朋友选出来。

但问题是,这些选择未必适合你的口味,可以想象,世界上还有很多书是我愿意读的,但也许我无法找到说服我去读完全书的那个片段,别人也没办法替我找到。Google books要做的正是解决这个问题:Google会在用户搜索的时候,根据用户的搜索,在巨大的书库中寻找匹配的内容,把找到的片段展现给用户,如果用户觉得这就是他需要的,那么可以付钱购买这本书的电子版。

这样的好处是展现的片段并不固定,根据搜索条件不同而变化——正如Google之前在网页搜索上所做的,通过编制索引和公正的排序,让用户找到值得去访问的网站,这样用户更容易找到他们值得阅读的书,这样给网站带去流量,最终转换成销量。

因为不是固定的推荐某一片段,而是根据用户搜索条件选取,所以Google必须拥有书的全部内容,这就是所谓“Google扫描全书”的来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Google虽然拥有了全书内容,但不会直接展现给用户——那样是侵犯版权的,Google永远只会展示符合用户搜索部分的上下文片段,这并不侵犯版权。何况按照Google提出的和解协议,仅是扫描和索引这些内容,就愿意付给作者60美金。

用户也可以通过Google books的eBookstore购买全书,或者按照Google展示的链接到Amazon等在线书店购买。美国版权保护严格,出版商地位仍然非常强势,在定价权上Google并不占优势,目前eBookstore的定价是按照书籍上标记的实际定价确定的,而在Amazon购买实体书往往有折扣,所以比较起来从Google购买电子书的价格并不比实体书便宜。对于作者来说,在这种模式下得到的版税仍然是通过出版商获得的,出版商和Google的协议分成比例并不相同,比较多的出版商可以获得70%分成,不同的出版商通过协商有可能得到不同的分成比例。

这是前所未有的模式,也是技术和版权结合最好的方式。顺着这个思路,我们可以想象未来更多可能。比如,我搜索到了有兴趣的内容,但是觉得为这一点内容买一本600页的书没必要,也太贵,版权持有者能不能允许我只买我需要的这10页?再比如说,能不能和互联网的模式一样,通过展示和书内容相关的广告付给版权持有者收入,而对读者免费?

可以想到的可能性有很多,一旦这个模式运行起来,就会开启巨大的长尾市场,给出版商和作者带来原本不可能有的收入。这些,都是传统图书不可能做到的事。

在中国,数字版权的问题更加复杂一些,出版社对出让数字版权的态度很不一致,有一些在尝试,一些拒不接受,还有一些虽然在尝试,但希望自己搭建数字化平台,不愿意和其他厂商合作。这些态度导致了实际操作更加困难。虽然百度的做法是这个公司一贯行为的延伸,需要被制止;但解决数字化出版的问题,并不是打压下百度就可以彻底解决的,最终方案还需要出版社、作者和商业公司一起努力,寻找各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无论基于以上何种模式,读者、作者、出版商,都应该看好数字出版的未来,对于所有行业,数字化都是大趋势,如果转型得当,就能完成产业升级,整个产业中所有角色都可以获得更多的好处。但是在讨论具体的执行细节之前,必须先制止百度文库这种侵略性的发展,制止基于盗版的商业模式和产业链的形成,不然未来面对的不是内容枯竭,就是一个如同今天软件行业充满流氓软件一样的灰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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