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人会满足男人的胃口,坏女人会吊足男人的胃口。只要能留住老公的爱,我坏一点点又何妨?
1
我一定是太无聊了,才会和莫小贝成为朋友。我是个清高的人,能入眼者必定得是优秀的,潜意识里喜欢和气质如兰的女子做朋友。莫小贝显然不是。
她年轻漂亮很张扬,穿半透明的蕾丝吊带,露半个屁股的牛仔短裤,走起路来如随风杨柳。男人们的视线纷纷落向那两条光鲜笔直的大腿,然后一路上移,定格在波涛汹涌间暗咽口水。而她似乎早已习惯这种窥视,并不觉得被人占了便宜,反而昂起头浅薄地骄傲着。
莫小贝一定也很无聊,不然怎会和我这样的70后全职家庭主妇来往呢?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俩都没有共同点。
我到这个健身馆的目的,是为了减去腰里那两层日渐宽松的游泳圈。我越来越怕在伍德面前脱衣服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行夫妻之事也要罩着件宽松的大T恤,要不然就得把灯全部灭掉。即便这样,在黑暗中被他抚过依然会因为皮肤松弛下垂而有自卑。
莫小贝是不需要减肥的,她的身材够美,或许只是为了消磨时光吧。
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三天两头相遇,友谊竟然在她一声声“姐姐”“姐姐”的叫唤中产生。
她坦言告诉我,她的男朋友是个有妇之夫,并自嘲说自己是人人喊打的小三。
我应该鄙视她的,啐上一口唾沫说一声:“呸,你就是个贱货!”然后掉头就走。那才是我这种正牌妻子该有的表现。可是,我没有。不仅没有,还和她逛街购物喝咖啡,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
我发现她还不算太坏,比如很有礼貌,性格率直,对年老的乞讨者常常都会施舍。
2
那个午后,和她坐在咖啡馆。说起男友,莫小贝一脸崇拜:事业有成、包容体贴、幽默豁达……所有的好词都用上了,如果我是男人听了一定很受用。我没有看见他们相处的样子,却已经勾勒出一幅她小鸟依人、男人呵护备至的景象。
阳光照在她脸上,气色红润。
忽然有了羡慕妒忌恨的感觉。这样的激情多年前我也曾经有过。
莫小贝问我:“姐夫爱你吗?”
我说:“爱,只是可能他自己已经不记得了……”
伍德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我的,然后就认定我是他心目中的蒙娜丽莎,发誓说要娶回家当老婆。他的朋友笑他痴人说梦,甚至打赌:要是他成功了就给他提一年的鞋。
那时他大学毕业没多久,在一家小企业上班,领一份微薄的薪水。而我是一名中学老师,教英文。
那段时间,学校的师生每天放学都能看见一个傻大个捧着鲜花站在校门口,只为等学校里最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出来说一句话。
有人调侃:“不如把门卫辞了吧,让他来,瞧他那执着认真的劲儿一定能把工作干好,说不定连工资都不会要,给学校省开支了。”
一束破玫瑰当然不足以打动我,身边有三个比他更出色的男人正追求着我:一个长得特别帅气,养眼;一个是做生意的,有钱;还有一个是官二代,有背景。
我对伍德说:“你别浪费时间了,我对你没感觉。”可他还是天天来,不管刮风下雨还是出大太阳。
我最中意的是那个帅哥。本来都要结婚了,可是婚检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帅哥说他家三代单传,怕影响生育更怕会遗传和我分手了。另两个男人也瞬间不见踪影。一如既往在我身边的只有伍德,婚礼如期举行,新郎换成了他。
你瞧,我们的爱情也是一波三折的佳话。可是时间真是消磨激情的利器,一年年过去,结婚生子,买菜做饭,剩下的就只是相敬如宾。爱情,就像一枚投进湖心的石子,激起阵阵涟漪,然后终究慢慢散去,甚至看不出曾经起过波澜。
结婚后我辞职在家,开始是养病,等痊愈后又有了身孕。伍德心疼我,宁可自己辛苦些也不让我累着,兼了几份工起早贪黑地忙碌,到孩子出生时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
我可能真的挺有旺夫运,公司发展一直很好。我们生活得不错,房子越住越大,车子越换越好,票子都在我手里管着。只是,总觉得有些东西悄悄变了。比如他不再那么黏我,在外应酬多了,在家话越来越少,床事从最初的“每日新闻”到“一周点评”然后成了“半月谈”……
3
想到这些不禁惆怅,我以过来人的身份说了几句推心置腹的话:“再美的爱情不过1000天光景,你这样耗费青春实在不值。只听说过有黄脸的老婆,还没听说过有黄脸的小三,等到老了你可怎么办……”
“是啊,可我能怎样呢?他说过不会离婚的。”莫小贝果然担忧。
“那是你没有给他家的感觉,他对和你一起生活没有信心……”我说的都是什么呀,明显有教唆她逼人离婚的嫌疑。
这番交流后我和莫小贝走得更近了,常常聚在一起惺惺相惜。
莫小贝说:“姐,你要活得精彩些,别整天围着老公孩子转,男人会烦的。我男朋友就老说他老婆,人不错但不懂情调,一本正经的没一点朝气,让他觉得压抑……”
网上有句话很流行:走小三的路,让小三无路可走。莫小贝说的大概也是这么个意思。
我们成了彼此的老师。她教我穿衣打扮举手投足,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要学会抓住他们的眼球,要懂得利用天然资源,比如抛媚眼撒娇发嗲,用妩媚做武器让男人缴械投降。
而我则告诉她每段爱情都得回归生活,每个男人都渴望有家的感觉。我教她怎样从生活细节上笼络住男人的心,怎样做红烧排骨,怎样杀一条活鱼,怎样将一件泛黄的白衬衣洗出本来面貌。
简而言之,她教我出得厅堂,我教她入得厨房。彼此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并且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和收获。
4
我穿着莫小贝帮我挑的那件黑色露背晚礼服,顶着高挽的发髻回到家。伍德的目光从电视上移开停留在我身上。
“你最近都在忙什么呢,晚饭也不做。”他略有微词。
“我去798看摄影展了。做饭的事嘛钟点工也可以搞定的,老公最疼我,娶我回来是享福的不是做保姆的,对吧?”我一下子坐到他腿上,搂着他脖子发起嗲来。
像是回到刚结婚的时候,那天夜里他的热情足以把房子点燃,而我就是那座失了火的老房子。莫小贝说过的,叫床是一种美德,所以我放开了咬着的嘴唇,随他咿咿呀呀。
我说我想加入摄影协会,伍德当然没有生气,拿出5万元钱,让我去买摄影器材。
接下来的日子,每个人都很忙,每个人都很高兴。
我有摄影的基础,加上很好学,整天背着相机跟在前辈们身后出入在大街小巷,偶尔去临近的城市采风。拍出的一些作品居然得到协会的肯定被送去参赛了,其中一幅还得了个优秀奖。我很高兴。
颁奖典礼我邀请伍德一起出席,别人夸他妻子聪明有才气的时候,他也很高兴。
莫小贝时常和我联系。我将自己的拿手菜传授了一些给她,并且告诉她哪些超市的食材又好又便宜。
她像个好学的小媳妇,忽然就会来个电话,请教我啤酒鸡要炖多久、生鱼片要用什么鱼做、鱼片批多厚口感最好……有时候还会问,脱油烟机怎么清洗才干净,地板蜡用什么牌子的好。她说她的男朋友惊讶于她的变化,夸她做饭好吃,夸她能干。她很高兴。
我自己已经很少洗衣做饭,亦是由“每日新闻”到了“半月谈”。但每次出手都会做得很漂亮,花很多心思来配菜,很考究的装盘,然后点上蜡烛放好音乐,当然还有红酒。食色味还有氛围都相当到位,搞得伍德一听我在电话里说“亲爱的,今天我亲自下厨”,立马像过节一样早早地赶回来,几筷子菜入口不忘夸一句:“还是老婆做的好吃。”
5
莫小贝约我见面。她变了许多,头发没有以前光洁了,皮肤没有以前细腻了,手指包着创可贴,身形好像也胖了。很正常,没有几个整天忙碌的主妇还能美得像花仙子似的。
她的情绪不高,有点沮丧。男朋友对她的付出兴奋一阵过后就习以为常了,并未有什么特别表示,最近还说了句:“怎么女人变成主妇都一个德行。”
“给他点压力吧。真正的爱是一种责任,若一个男人不肯娶一个女人,那样的爱不管多热烈都是不够深厚的。”我又开始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莫小贝到底年轻,会相信空洞的承诺和虚无的感情,而我到这个年纪只看重对方的行动。
比如伍德,他在家的时间多起来,话也多了,应酬会带我去参加,我晚归会来接我,我在外面没接他电话他都会紧张。
有天我捧了一束玫瑰回家,他一把扔出窗外:“不要别人的花,我以后还每天给你送红玫瑰……”我知道,爱情回来了!我当然不会告诉他花是我自己买的这种败兴话!
莫小贝是个好老师,教的那些都派上用处效果还很好,尤其是她男朋友说的话对我受益匪浅,一个已婚男人对妻子的评价和不满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而我教的那些显然对她没有起到帮助,反而好像越来越乱了。男朋友面对她的步步紧逼,从推脱、迟疑到躲闪起来。
她很烦恼,可我没有精力管她了,因为伍德好像也很烦恼,说是生意上出了点状况。我没有追着问,只是多了点温存和体贴。
这样过了快一个月,直到莫小贝打来电话。
她在那端哭得声嘶力竭:“姐,他说他想清楚了,要那个家……他说可以给我一笔钱,你说我要吗?”
“要吧!”我说:“拿了钱过自己的生活,你得为自己打算,貌美如花都不肯娶你,还等什么以后?何必在一个不能给你幸福的人身上浪费青春。”
莫小贝已经很久没和我联系了,听说是去了外地,也不知道过得好不好。我从来没有后悔让她拿下那一笔钱,为什么?你懂的,所有可以用钱解决的麻烦都不会是大麻烦。就像伍德,问我要了10万元去处理公司的事,然后一切就都摆平了,不烦了……
我的爱情回来了,但我依然决定按小三的路线走到底,不再给她们让道。有句话说得很有意思:好女人会满足男人的胃口,坏女人会吊足男人的胃口。只要能留住老公的爱,我坏一点点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