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年的吴宓绝对不是这样。某次,中文系一位教师借了吴宓五块钱,说明一周内归还。一周过去了,此人并没有还钱,吴宓去到他家里,向其讨还了欠款。那位教师很愤怒,在外面说吴宓小气。吴宓向别人解释说:“我不是为了五元钱,我是在帮助他提高道德修养。”
有人也许不相信吴宓的解释,认为他把钱看得很重,而把友情看得太轻,那么,请您耐心一点,再看几个故事。吴宓有个习惯,每月发工资那天都要上邮局汇钱,收款人有他的亲友,也有他的学生,有时不够还向邻居借钱。某学生考取美国留学,但家里没有这么多钱,吴宓一次就给了他三百大洋,使这个学生终于如愿以偿,而且再三声明:这笔钱是送给他的,不用偿还。“文革”后期,西南师范学院一位女教师看到吴宓孤苦伶仃,顿生同情,给他编了一双毛线袜子,吴宓回报那位女教师1001元钱。在当时,这是一笔巨款。旁人觉得吴宓给得太多了,吴宓回答:“多乎哉?不多也。我是把袜子的成本费、劳务费,还有无价的感情都算在里面的,我给她的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