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史密斯,曾设计了一个著名的“分钱实验”:A和B两个人共同来分100元钱,分的方法由A来决定,而分法是否通过则由B来决定。如果A的分法B能接受,那么各自拿钱走人;如果A的分法B不能接受,则两人一分钱都得不到。A选择什么样的分配方案,会使双方很快达成交易呢?
实验中,真正的博弈,其实不是人的智慧,而是人性。
有一个公司的老板对待手下的业务员,总喜欢重奖。每当业务员赚取5000元时,他只从其中提取1/5—1000元,而让员工拿走4/5—4000元。这样奖赏的结果是,业务员为此很感激他,工作积极性高涨,一个个如拼命三郎。
后来,有人对老板的这种做法不解,说,你怎么这么傻呀,你是老板,完全可以提取4/5,为什么只给自己留1/5呀?
老板笑了笑,这样给他解释:我现在有100名员工,每人提取1000元,一个月就是10万元,而员工仅仅只是4000元。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的重奖模式可以促使我的员工队伍快速扩展,最终受益最多的还是我自己。如果我多拿些,无可厚非,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势必会减弱,公司的发展速度减慢了,规模自然会受到影响,可能会一直维持在20人,而人才流动性反而会加大,用在员工培训和内耗的成本将会难以估算,这时候,就算老板从每个员工手里能拿到4000元,最终的收入不过8万元,如果再减去公司用在员工的培训和内耗的成本,实际到手则会更少,而且老板管理起来会非常累。更为危险的是,因为收入水平低,成长起来的人才留不住,而优秀的人才又进不来,公司最终会逐渐萎缩下去,到时候,烂摊子只有老板自己去收拾了。
原来,善待员工,其实就是善待老板自己。
被评为2007年度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的安踏掌门人丁瑞忠,在谈到他成功的原因时,这样说道:“51%与49%,是父亲教给我的黄金分割比例。他很早就告诉我,你做每件事情,都要让别人占51%的好处,自己只留49%就可以了。长此以往,可以赢得他人的认可、尊重与信任。”
把“钱”多分些给别人,对于我们来说,损失的不过是一部分很小的利益,赢取的却是别人的信任与支持,然而后者要比前者重要、珍贵得多。
把“钱”多分些给别人,表现出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美德—惠及他人,更是一种立身处世、成就大业的大智慧。
(黄山摘自易友社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