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是在上师范时,那时我们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懵里懵懂的,成天无忧无虑,只知道学习,每天吃了晚饭便呆在教室里不是练字就是画画。我们师范生琴棋书画都得学会,是将来小学里的“多面手”,所以功课很重,几乎没有玩的时间。
那时的他,性格内向,沉默寡言,基本不与女孩子交往,也不爱好文体活动,在班上属于默默无闻的那种,都同学半年了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我发现他的字写得很好,不论是钢笔还是毛笔,在班里都是数一数二的。
因为我们师范生的钢笔、毛笔和粉笔这“三笔字”必须过关,否则不能毕业。而我的字却很差,因此便想找个字写得好的同学教教,朋友力荐了他。
从此,他便当起了我的“写字老师”,在一起学习、说话的时候多了起来。他很腼腆,话很少,和我一说话就会脸红,性格和我截然相反,我是那种叽叽喳喳的女孩。和他一起,多数时候是我在滔滔不绝,他“沉默是金”。
那天,他又坐在我对面教我写字。他给我做示范的时候,非常专注,一笔一划,一丝不苟。我写的时候,他也只是偶尔指导一两句,从不看我的眼睛。在他又一次低头写字的时候,我仔细看他,突然发现他眉清目秀,五官棱角分明,长得挺帅的,人就跟他的字一样,看起来非常舒服。那一刻,一种朦胧的冲动猛烈撞击着我的心房,我禁不住脸上一阵燥热,那是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他抬起头来,一脸的疑问:“你脸怎么红了?”我忙说:“没什么。”
我把心里的感觉告诉我的死党———两个早熟的女孩,她们哈哈大笑说:“你肯定喜欢上他了。”
从那时起,我和他开始了“地下恋爱”,经过六年的考验,我终于和他携手共伴人生。
看到她第一眼,我就动心了——湖北胡水雷
第一回心动是在一个平常的秋日里,我见到了一个不平常的女孩。在一群刚来到我们学校实习的准教师里,有一位少女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学校的洗衣池边。她在那里洗衣服,我去那里刷牙、洗脸。我记得,当时她的穿着有别于其他的女同学。别人都穿得花里胡哨的,她却十分朴素整洁。上身一件白底儿蓝花的衬衣,下身一条藏青色的长裙,一头飘逸的黑发被一根鹅黄色的橡皮筋轻扎着,边洗衣服边唱着歌儿。她是那样的快乐,周身散发着青春活力。看到她第一眼,我就动心了,觉得她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恋人。我开始接触她,寻找表白的机会。美好的爱情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像春日里的笋芽猛地往上蹿了。也是事有凑巧,天遂人愿,实习结束后,毕业分配时,她先是成了我的同事,后来又成了我的恋人,现在是我的妻子。
那一刻,我仿佛置身于电影画面中——河南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