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1.27)
2016年湖北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冲刺练习,为2016湖北公务员考试做准备:
1. 下列关于法的价值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也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B.法的价值中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
C.法的价值中的自由是法的本质中的最高价值目标
D.正义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
2. 《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B.该规定对于具体物权孳息关系的当事人可以起到很明确的指引作用和预测作用
C.该规定事实上允许法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以习惯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D.对“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重要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应该首先采用客观目的解释的方法
3.下列哪一项为法律实施提供最主要的保证?( )
A.习惯 B.社会舆论
C.人们的内心信念 D.国家强制力
4.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 )。
A.法律条文由法律规范体现出来
B.一个法律规范就等于一个法律条文
C.一个法律规范不能包括在几个法律条文中
D.一个法律条文可以包括几个法律规范在内
5.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2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A.法的适用 B.法的遵守
C.法的执行 D.法的解释
1. D[解析]对法的价值的研究不能仅以现行的实在法为限,还必须采用价值分析、价值判断的方法,来解决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最符合人的需要这一问题,因此,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也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故A项正确。秩序是法的基础价值,其本身必须以合乎人性、符合常理作为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讲,现代社会所言的“秩序”必须接受“正义”的规制。故B项正确。法律必须体现自由、保障自由,只有这样,才能使“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从而达到国家、法律与个人之间的统一。因此,就法的本质来说,它以“自由”为最高的价值目标。故C项正确。正义、秩序、自由都是法的基本价值,但是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故D项错误。
2. D[解析]客观目的解释是根据法律自身的目的所做的解释。文理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对法律概念含义的解释首先应采用文理解释,故D项错误。
3. D [解析]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其他选项虽也是法律实施的保证,但最重要的还是国家强制力,故D项正确。
4.D[解析]由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因此二者不可能一一对应,法律条文在表现法律规范时往往不是显示其全部,同样,同一法律规范也有可能存在于几个法律条文中,甚至在几个法律部门中得到体现。
5.B [解析]守法,也称法的遵守,广义上即法的实施,狭义上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本题中黄某以公民身份做出举报行为,是依照法律行使公民监督检举权利的活动,属于法的遵守。B项正确。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广义的执法,是指所有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行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实施法律的活动。法的解释,是指特定的人或者组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法律条文中的一些模糊不清的规定进行的一种解释。A、C、D项均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