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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洪雅县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6-01-13 

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洪雅县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6年上半年四川省洪雅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4]263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1名,其中:教育类6名,卫生类5名,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上半年洪雅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等证书。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至1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下载《2016年上半年洪雅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76056630@qq.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彩色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报名。地址:眉山市洪雅县九胜大道371号,联系电话028-37402778。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初审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其中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定。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体检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确定。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洪雅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流(调)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调)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洪雅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28-37403843(洪雅县纪委)

咨询电话:

028-37402778(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37405811(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


中共洪雅县委组织部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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