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在网上打印录取通知书后,请务必仔细看清本人报到地点和上课地点,请按照各专业的缴费标准和有关说明(具体标准见《2016级新生缴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于2016年1月17日前将第一学年所需费用通过网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上支付平台缴纳。凡是在宣城、淮南函授站(点)上课的新生,费用由函授站(点)统一代收,请学员于2016年1月20日到函授站(点)报到时将费用交至函授站(点)。请考生务必注意《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本人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按时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 新生第一学期面授和上课时间安排。在我校本部(芜湖)上课的新生,报到时间是2016年1月17日,18日正式上课(《录取通知书》另有注明的,以通知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在函授站(点)上课的新生报到时间是1月20日,21日正式上课。请学员务必按照各专业《面授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参加面授学习。在函授站(点)上课的新生由各函授站(点)负责通知。新生第一次参加面授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办理学生证和学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新生简明情况登记表》。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和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具体复查要求见《关于对2016级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请专升本考生务必按照复查要求填写《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和提供本人有效证件、证书、证明和其它相关材料。
四、请各位考生仔细核对录取通知书上本人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性别)与成考报名时有误的,请考生本人书面申请并携带市级户籍部门和市招办出具的证明,在面授报到时统一交给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或函授站(点)负责人),由各学院统一报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我院集中审核办理更正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五、凡学生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不准确或有更改变动的,请本人与所在学院(或函授站(点))联系办理更改手续,并另寄书面更改信息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部,以确保学习期间联络方式的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六、考生本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转专业的,请考生本人务必携带书面申请及单位证明最迟在2016年1月10日之前来我院学历教育部办理,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我校将给予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咨询电话:0553-3869272、3883575、3883522
安徽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址:http://cce.ah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