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的流程
(一)考生到报到处领取资料,网上申请并打印《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二)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广东省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该表中有关栏目必须交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三)初审并上交材料。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办理自考毕业证应上交的材料:
专科:
1、网上打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本科:
1、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12月7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考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2、网上打印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3、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4、本科专业毕业生的前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对于部分申请特殊专业毕业的考生:
(1)申请B030302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请提供前学历的完整成绩单,如前学历为自考的,请提供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2)申请办理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社区护理学(专科、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3)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要用A4纸复印。
6、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上交材料的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
二、考生注意事项
(一)如果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成绩的数据有变更的,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变更手续,否则要推迟半年申请毕业。每周星期二或星期四可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要填写《自学考试考籍数据更正申请表》,并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户口薄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市考办只是对考生的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办负责审核批复。
(三)考生申请毕业后,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自行保存,须自行到省考试院办理。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
(四)毕业登记的审核结果一般在2016年5月底电话或发信息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应出示代领人的身份证、毕业生的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代领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和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的复印件要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