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档原则和办法1.投档原则: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学校招生专业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先进劳模、优秀教师、优秀运动员考生档案全部向学校投放。2.投档办法:投档工作分三次进行。先投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投其第二志愿考生档案;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本办法关于降分投档的规定投档,供学校审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