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地点:请关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的网站(http://grad.beihua.edu.cn/)。
二、报到材料:
1、《北华大学录取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毕业考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请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吉林省内考生不需要迁户口,省外需迁户口的考生请自带户口迁移证、小二寸照片,开学后到所在校区的保卫处自行办理。东校区考生迁至: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派出所、南校区迁至:吉林市丰满区长江路派出所、北校区迁至:吉林市龙潭区山前派出所。(东校区保卫处电话:0432-64608216;南校区保卫处电话:0432-64602110;北校区保卫处电话:0432-63041119)。
5、自带党、团组织关系。党员持县级以上地方党组织开出的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北华大学)。吉林省内高校的毕业生可直接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介绍信至北华大学组织部。入学报到时,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各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6、入学登记表一份(已交但未合格的考生请重新提交登记表,合格的考生不需再次提交。详情见网站)。
7、人事档案必须于7月20日前邮寄至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处)招生办(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邮编132013)。逾期档案未到者划定为定向培养生,须于7月25日前签署定向培养合同(到网站上自行下载,一式三份),并将合同邮寄到北华大学研究生部(处)招生办。
注:档案必须由档案所在地或单位邮寄至我校,不允许自带档案。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须有工资关系。
三、报到程序:
1、资格审核: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及时间关注网站),审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培养费:培养费的标准到北华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查询。
四、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研究生招生办请假,请假传真至研究生招生办(0432-64608053),注明请假起止时间,请假事由,标注联系电话和所在学院。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或者假满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其他事宜:
1、住宿费:1200元/年
2、书费:学校不统一收缴书费,主要依据导师及任课教师教学大纲的授课要求由学生自行订购。
3、助学贷款:按照上级部门通知精神,今年我校考生欲办理助学贷款事宜均在考生生源地资助中心进行,不再另行进行入校后的高校学生助学贷款。
4、医疗保险:非在职考生、未办理医疗保险考生、曾有医疗保险现已办理退保考生统一由学校校医院与吉林市医保中心办理大学生城镇医保事宜。
5、住宿申请办理:凡申请住宿考生需在接到录取通知后的三天内发送标题为“住宿申请”的邮件至bhu103@163.com邮箱(申请内容包含姓名、性别、专业),未提交住宿申请考生不予安排住宿事宜。
6、报到及入学后的相关事宜通知将及时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发布,请考生实时登陆查询。网站网址:http://grad.beih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