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注册建筑师 > 报考指南 >

2013年《注册建筑师》有关事项全面解读(9)

2013-04-25 
读书人网为大家精心搜集2013年《注册建筑师》最新最全考试信息,涵盖最详尽的考试动态,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考前准备!
合格标准:

   注册建筑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点击查看>>2012年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证书领取

  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

   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