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
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
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
(二)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虽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2.利用国际避税地的避税
(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
(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
(三)国际反避税
(四)转让定价税制
1.含义:转让定价税制,是一国政府为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策略从而侵犯本国税收权益所制定的与规范关联方转让定价行为有关的实体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等一系列特殊税收制度规定的总称。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2.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3.转让定价调整方法
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的方法有以下几种: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考题·单选题】(2008年)下列有关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税收情报交换是进行国际反避税合作的主要内容
B.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是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确认关联交易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采用哪些方法对跨国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形成不合理的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进行重新调整,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即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是整个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