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某省曹山湖堤防退建工程为3级,新建堤防填筑土料为黏性土,最大干密度为1.69 g/cm3,最优含水率为19.3%,设计压实干密度为1.56 9/cm3。该工程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5个分部工程。某省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承建该工程第Ⅱ标段。标段为该工程的1个分部工程,堤防长度2.5 km,土方填筑量50万m3;其中编号为CS——Ⅱ——16的单元工程桩号为CS1O+000~CS1O+100,高程为△ 18.5 m~△ 18.75 m,宽度为40 m,土方填筑量为1000 m3。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于当年12月进场,当地气温在-5℃左右。土方填筑前,施工单位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堤基进行了处理。
事件2:施工单位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 239--1999)的规定,对CS——Ⅱ——016单元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和检测,相关结果填于下表中。
事件3:该分部工程施工结束后,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规定,对该分部工程质量进行了评定,质量结论如下:该分部工程所含418个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276个单元工程质量等级优良,主要单元工程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为86.6%,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核定,本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事件4:该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等单位的代表及上述单位外的3名特邀专家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