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金融资产
知识点四、贷款和应收款项
(一)贷款和应收款项概述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限制。
(二)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原则,大致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相同。
(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贷款在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当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预期存续期间或者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推荐:
更多注册资产评估师信息敬请关注读书人网(http://www.reader8.com)
注册资产评估师频道(http://www.reader8.com/exam/pingg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