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背景资料:某开发公司(甲方)与某建筑公司(乙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800万元,工期为4个月。承包合同规定:(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价的65%;(2)预付备料款额度为合同总价的20%,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备料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连续收回;(3)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甲方从乙方每月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4)除设计变更和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并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某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月份 | 3 | 4 | 5 | 6 |
完成产值 | 150 | 200 | 250 | 200 |
项目经理部为了搞好现场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从现场实际条件出发,作了以下几项的具体安排:
(1) 按照文明施工检查的项目,在已经完成了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材料堆放、现场防火、施工现场标牌的基础上,对其他未完成的项目要求尽快完善。
(2) 因临时建筑不足,安排部分工人住在已建成的该工程地下室内。
(3) 为加快施工进度,每天要施工到晚上12点(夜间施工)。
问题:
1. 本例的工程预付备料款是多少?
2. 工程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是多少?从几月份起扣?
3. 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现场围挡设置高度应是多高?未完成的文明施工检查项目还有哪些?
4. 项目经理部对工人的住宿安排和工作时间安排合理吗?请说明理由。
5. 保修期满甲方应返回乙方的保修金是多少?
答案:
1. 工程预付备料款为:800×20%=160(万元)(原始计算式)
2. 工程预付备料款的起扣点为:800-160/65%=553.85万元
3~5月累计完成:150+200+250=600万元>553.85万元,因此从五月份开始起扣.
3.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现场围挡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m.(有关规定)
(2)未完成的文明施工检查项目有:施工场地、现场住宿、治安综合治理、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
4.(1)将部分工人的住宿安排在该工程地下室是不合理的。按有关规定,在建工程不能兼作住宿。
(2)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因为超过22时即为夜间施工,会造成扰民现象。
5.保修期满,甲方应返还给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为:800×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