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是四个法律共同的授权执法部门。 ( )
20.入境货物可以在检验检疫地以外的销售地、使用地加施检验检疫标志。 ( )
21.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入境的,携带人或者邮寄人应当在货到口岸后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经审批机关同意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准入境。 ( )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 )
23.在境外居住3个月以上的中国籍回国人员,必须申请出入境人员健康体检。 ( )
24.出口食品运输包装必须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 )
2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 )
26.办理入境动物产品报检手续时,无法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可放行后补办许可证。( )
27.《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实施。 ( )
28.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生产经营者只负责产品的生产、销售,产品安全须由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 )
29.《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 )
30.《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应当持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海关报关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