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断题
46.检验检疫机构对自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和年度审核制度。 ( )
47.代理报检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其报检员的报检行为,并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
48.《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为“M/N”的进出口商品,均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
49.自理报检单位的报检员可在注册地以外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本单位的报检业务。 ( )
50.已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由其所属企业提出报检员注册申请。 ( )
51.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报检手续应在报关前办理。 ( )
52.遗失《报检员证》的,在办理补发手续期间,可凭所属单位出具的遗失情况说明办理报检手续。( )
53.检验检疫证单签发后,报检人要求更改或补充内容的,应向原签发证单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 ( )
54.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快件的报检手续应由快件运营人办理。 ( )
55.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货物,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核查货证,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
56.未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凭货主或其代理人的申请实施检验。 ( )
57.对外贸易合同、协议规定以检验检疫证书为交接、结算依据的进出境货物,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 )
58.食品添加剂是非法检商品。 ( )
59.《报检员资格证书》是办理报检业务的有效凭证,不得转借、涂改。 ( )
60.取得《报检员证》的人员,最多可兼任两个公司的报检工作。 ( )
61.办理报检业务的人员应当依法办理报检从业注册,并实行凭证报检。 ( )
62.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是国家行政收费,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共同制定并颁布实施。 ( )
6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海关监管条件”栏目中有“★”标记的,表示是国家禁止出境商品;有“☆”的,表示国家禁止入境商品。 ( )
64.报检人申请更改检验检疫证单,应提交更改申请单,交付有关证明单据,并交还原检验检疫证单。( )
65.代理报检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其报检员的报检行为,并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 )
66.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备案登记和年度审核制度。 ( )
67.成套设备未列入2010年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可以认定为非法检。 ( )
68.某公司进口一批非法定检验的货物,货到后发现质量不合格,该公司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证书对外索赔。 ( )
69.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包括强制性产品认证环节。 ( )
70.入境货物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 )
71.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以标明的检验检疫有效期为准。 ( )
72.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特殊物品,海关一律以《特殊物品检验检疫证明》放行。 ( )
73.报检员有权拒绝办理所属企业交办的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检业务。 ( )
7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检验检疫类别”栏目中,标有“w”,表示进境卫生检疫。 ( )
75.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条件中要求有不少于10名取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拟任报检员。( )
76.取得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资格须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 )
77.需实施通关前查验的入境货物,经查验不合格又无有效处理方法,需作退货或销毁处理的,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 )
78.申请直通放行的企业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审核批准后,报企业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 )
79.通关单联网核查比对,要求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申报日期”在出境货物通关单有效期内。通关单的有效期一律为60天。( )
80.《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共涉及《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