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银行询证函回函三者结合才能对银行存款科目进行很充分的验证?
答:银行存款函证是以银行对账单显示的余额列示的。尽管被审计单位获取的银行对账单是银行方发出的,但是其在被审计单位内部流转之后,就可能会对其进行造假,因此对其进行函证还是很有必要的。注册会计师在寄发询证函之前,被审计单位就已经有银行对账单了,银行询证函的函证结果能够对银行存款的余额进行再次验证。而且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期末余额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期末余额经常会有不一致的情况,原因就是因为双方记账可能存在时间差,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企业需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进行核对一致。编制方法就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账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账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无论银行对账单余额与企业账面余额是否相符,均应当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因此必须将三者结合起来才能对银行存款科目进行很充分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