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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报关员图表整理总结:暂准进出境监管期限

2012-09-08 
暂准进出境监管期限

  ★ 暂准进出境货物监管的期限及延期期限

货物
期限
暂时进境时间 可延长时间 程序
使用ATA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6个月 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届满30个工作日前隶属申请,直属于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批准决定书”(或不批准决定书)
展览品 6个月 超过6个月的,向海关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同上,参展期在24个月以上的,在18个月的延长期届满后仍需要延期的,由主管地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
集装箱箱体 6个月 延期不的超过3个月 向暂准进境的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海关核准后,可以延期
暂时进出口货物 6个月 同暂准进出境货物和展览品 同展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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